聯合國安理會第691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690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691號決議
1991年5月6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692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91年5月6日
第691(1991)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回顧其1989年7月27日第637(1989)號、1989年11月7日第644(1989)號、1990年11月5日第675(1990)號和1991年5月6日第691(1991)號決議以及1989年11月7日安全理事會主席代表安理會發表的聲明,

1.核可1991年10月28日的秘書長報告;

2.決定在其權利下將第644(1989)號決議規定的聯合國中美洲觀察團的任務期限延長五個月又二十三天,至1992年4月30日止,同時考慮到秘書長報告和在當前對維持和平資源的需求日增的時期必領繼續謹慎掌握開支;

3.秘書長隨時將進一步事態發展充分通報安全理事會,並在新的任務期限結束前就該觀察團業務的所有方面提出報告,特別是在本決議通過之日起三個月內向安理會提出報告,同時考慮該區域的任何事態發展是否表示該觀察團的目前規模或其前途應予重新審議。


第2986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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