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762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761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762號決議
1992年6月30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763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92年6月30日
第762(1992)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重申其1991年9月25日第713(1991)、1991年11月27日第721(1991)、1991年12月15日第724(1991)、1992年1月8日第727(1992)、1992年2月7日第740(1992)、1992年2月21日第743(1992)、1992年4月7日第749(1992)、1992年5月15日第752(1992)、1992年5月30日第757(1992)、1992年6月8日第758(1992)、1992年6月18日第760(1992)和1992年6月29日第761(1992)號決議,

注意到秘書長按照安全理事會第752(1992)號決議在1992年6月26日提出的進一步報告,

回顧其根據《聯合國憲章》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主要責任,

欣見聯合國保護部隊負起責任在東區和西區取得進展,但關心該部隊在北區和南區遭遇困難,

再次讚揚歐洲共同體及其成員國,在歐洲安全和合作會議與合國支持下,通過召開南斯拉夫問題會議,包括會議內建立的機制,為確保和平政治解決所作的努力,

1.核可秘書長1992年6月26日按照安全理事會第752(1992)號決議提出的進一步報告;

2.敦促所有各當事方和其他有關各方遵守他們的承諾,完全停止敵對行動,並執行聯合國維持和平計劃;

3.又敦促克羅地亞政府按照第727(1992)號決議第4段將部隊撤回到1992年6月21日攻勢之前的陣地,並停止在聯合國保護地區內及其附近的敵對軍事活動;

4.敦促南斯拉夫人民軍餘部、在克羅地亞境內的塞爾維亞人領土防衛部隊和其他有關各方,嚴格遵守聯合國維持和平計劃對他們規定的義務,特別是按照計劃撤離所有部隊和解除部隊武裝;

5.敦促克羅地亞政府及其他有關各方遵循秘書長報告第16段所述的行動方針,並呼籲所有各方協助該部隊予以執行;

6.建議成立秘書長報告第16段所述的聯合委員會,該委員會在執行職務時應斟酌必要或適當情況,同貝爾格萊德當局協商;

7.授權徵得克羅地亞政府和其他有關方面同意,加強該部隊,最多增加六十名軍事觀察員和一百二十名民警,以執行秘書長報告第16段所述任務;

8.重申第713(1991)號決議第6段、第724(1991)號決議第5段和第727(1992)號決議第6段所實施的禁運;

9.支持秘書長報告第18段表示的看法,認為如果聯合國維持和平計劃崩潰,將對整個區域造成嚴重後果;

10.鼓勵秘書長繼續努力,儘快履行第752(1992)號決議第12段的規定;

11.再次要求所有有關方面同南斯拉夫問題會議充分合作,並充分配合會議的目的,按照歐洲安全和合作會議的原則達成政治解決,並重申聯合國維持和平計劃及計劃的執行絕對無意預斷政治解決的條件;

12.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此案,直至實現和平解決。


第3088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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