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863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862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863號決議
1993年9月13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864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93年9月13日
第863(1993)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重申其1992年10月13日第782(1992)號決議、1992年12月16日第797(1992)號決議、1993年4月14日第818(1993)號決議和1993年7月9日第850(1993)號決議

審議了秘書長1993年8月30日的報告(S/26385和Add.1),

重申重視《莫桑比克全面和平協定》(S/24635,附件)並重視各方誠意地及時履行其中所載的義務,

讚揚秘書長、他的特別代表和聯莫行動人員努力充分執行賦予特派團的任務,並圓滿結束這項任務,

也讚揚非洲統一組織(非統組織),通過其秘書長的特別代表,在執行《全面和平協定》方面所起的作用,

滿意地注意到莫桑比克和平進程最近的積極發展,特別是莫桑比克總統若阿金·希薩諾先生和莫桑比克全國抵抗運動(抵運)主席阿豐索·德拉卡馬先生在馬普托直接會談,導致在1993年9月3日簽署協定(S/26385/Add.1),

又滿意地注意到聯合國莫桑比克行動(聯莫行動)軍事部門已全面部署,聯莫行動在設立集結地區方面已取得進展,

強調不能接受對和平進程、特別是對部隊的集結和遣散方面附加條件、或拖延時間,或要求更多讓步的企圖;

表示關切《全面和平協定》各主要方面執行工作的繼續拖延,以及違反停火的事件,

1.歡迎秘書長1993年8月30日的報告(S/26385和Add.1);

2.強調必須充分尊重《全面和平協定》的所有規定,特別是關於停火和軍隊調動的規定;

3.重申重視至遲在1994年10月舉行選舉;

4.大力敦促莫桑比克政府和抵運不再遲延立即同意並執行秘書長的報告(S/26385)第29至31段內所述關於《全面和平協定》各項規定的訂正執行時間表,並呼籲雙方在這方面同秘書長的特別代表充分合作;

5.再次強調迫切需要按照訂正時間表,不附先決條件,儘早開始並維持部隊集結和遣散的進程;

6.敦促抵運同莫桑比克政府一道,授權部隊立即集結,同時敦促莫桑比克政府和抵運雙方隨後立即開始遣散工作;

7.欣見新的莫桑比克國防部隊委員會在特別是在尼揚加培訓教官方面取得進展,並且在掃雷方面也取得進展;

8.多黨協商會議缺乏進展表示遺憾,敦促抵運及其他政黨同莫桑比克政府一道迅速議定選舉法,其中應包括設立一個有效的國家選舉委員會;

9.呼籲莫桑比克政府和抵運不再拖延立即使國家行政委員會、國家新聞委員會和警務委員會展開業務;

10.讚揚莫桑比克政府和抵運在馬普托會談中協議按照S/26385/Add.1號文件所述,將目前在抵運控制下的所有地區重新納入國家管轄,由聯合國監測莫桑比克的一切警察活動,並進行其他任務;

11.秘書長迅速審查S/26385/Add.1號文件所載莫桑比克政府和抵運提出的關於由聯合國監測該國警察活動的建議,並欣悉秘書長打算派出一個專家調查組研究擬成立聯合國警察特遣隊一事,並就此向安理會提出報告;

12.敦促莫桑比克政府和抵運確保繼續維持充分執行《全面和平協定》的勢頭,以便能夠在莫桑比克建立公正持久的和平,並為此目的,鼓勵莫桑比克總統和抵運主席繼續直接會談;

13.鼓勵國際社會提供適當和迅速的援助,以供執行在《全面和平協定》框架內實施的人道主義方案,並敦促莫桑比克政府和抵運繼續便利人道主義援助物資順利無阻地運給需要援助的平民;

14.秘書長將《全面和平協定》各項規定的執行進展情況隨時通知安全理事會,並在1993年10月31日以前,及時向安全理事會提出關於這個問題的報告;

15.決定繼續處理本案。


第3274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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