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第871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870號決議 聯合國安理會第871號決議
1993年10月4日
聯合國安理會第872號決議
本作品收錄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決議
1993年10月4日
第871(1993)號決議


安全理事會

重申第743(1992)號決議及其後關於聯合國保護部隊(聯保部隊)的一切決議,

又重申第713(1991)號決議及其後一切有關的決議,

審議了秘書長1993年9月20日的報告(S/26470和Add.1),

又審議了克羅地亞共和國外交部長1993年9月24日的信(S/26491,附件),

深切關注聯合國克羅地亞共和國維持和平計劃(S/23280,附件三),及安全理事會所有有關決議,特別是第769(1992)號決議,仍未充分執行,

重申決心確保聯保部隊的安全及其在執行所有任務時所需的行動自由,並為此目的,對於克羅地亞共和國境內和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境內的聯保部隊,根據《聯合國憲章》第七章採取行動,

1.歡迎秘書長1993年9月20日的報告(S/26470),特別是其中第16段;

2.注意到在秘書長在他的報告中說明,打算在聯保部隊內部設立三個下級指揮部——聯保部隊(克羅地亞)、聯保部隊(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和聯保部隊(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但前南斯拉夫境內聯合國行動的指揮和執行的所有其它方面則保留現行安排;

3.再次譴責克羅地亞共和國和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境內繼續不斷的軍事攻擊,並重申承諾,確保尊重有聯保部隊部署的克羅地亞共和國、波斯尼亞—黑塞哥維那共和國和前南斯拉夫的馬其頓共和國的主權與領土完整;

4.重申極其重要的是在克羅地亞共和國境內充份和迅速執行聯合國維持和平計劃,包括該計劃關於聯合國保護區(聯保區)非軍事化的規定,並要求該計劃簽署方及所有其它有關各方、特別是南斯拉夫聯邦共和國(塞爾維亞和黑山)進行合作,充分執行這項計劃;

5.宣布而言,如繼續不合作執行安理會有關決議,或有外部妨礙充分執行聯合國克羅地亞共和國維持和平計劃,將會產生嚴重後果,在這方面並申明國際社會對各有關方面的立場是否全面正常化,將考慮到它們為執行安全理事會所有有關決議、包括關於聯合國克羅地亞共和國維持和平計劃的決議所採取的行動;

6.呼籲克羅地亞政府和聯保區內塞族地方當局,由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會議主持調停,立即達成停火協定,並促請它們充分和無條件地合作執行停火協定,並執行安理會所有有關決議;

7.強調安理會重視在「粉紅區」內恢復克羅地亞共和國權力的程序,作為執行聯合國克羅地亞共和國維持和平計劃的第一步,在這方面並呼籲恢復在聯保部隊主持下設立的聯合委員會;

8.促請各當事方及其他有關方面同聯保部隊合作,就建立信任措施達成協議並加以實施,包括在克羅地亞共和國所有區域內恢復水、電和通訊,在這方面並強調安理會重視開放薩格勒布與斯普利特之間的鐵路,薩格勒布與茹帕尼亞之間的公路和亞得里亞海油管,使馬斯利尼察海峽的交通暢行無阻,並恢復克羅地亞共和國所有區域、包括聯合國保護區的水電供應;

9.授權聯保部隊在克羅地亞共和國境內執行任務時,為了自衛採取必要措施,包括使用武力,以確保其安全和行動自由;

10.決定按照秘書長1993年9月20日報告(S/26470)內的建議,繼續緊急審查對克羅地亞共和國境內的聯保部隊給予近距離空中支援的問題;

11.在這方面決定再次延長聯保部隊的任務期限,至1994年3月31日止;

12.秘書長在本決議通過後兩個月,考慮到克羅地亞政府的立場,就聯合國克羅地亞共和國維持和平計劃和安全理事會一切有關決議的執行進度以及前南斯拉夫問題國際會議內進行談判的結果,提出報告,並決定根據該報告重新審議聯保部隊的任務;

13.還請秘書長將聯保部隊執行任務的發展情況經常通知安理會;

14.決定繼續積極處理本案。


第3286次會議一致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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