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關於2017年國家土地督察工作情況的公告

自然資源部關於2017年國家土地督察工作情況的公告
自然資源部公告2018年第1號
2018年3月31日
發布機關:自然資源部
自然資源部網站

自然資源部關於2017年國家土地督察工作情況的公告

2018年第1號

2017年,國家土地督察機構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監督檢查地方政府土地利用和管理情況為主線,壓實省級政府管地用地主體責任,將發現問題與解決問題並重,在嚴守耕地紅線、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維護群眾土地權益等方面取得新進展,服務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取得新成效。

一、認真落實國家嚴格保護耕地決策部署,保障國家糧食安全和推動綠色發展

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耕地保護和改進占補平衡的意見》(中發〔2017〕4號),把監督檢查省級及計劃單列市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的落實情況作為首要任務,圍繞耕地保護重點難點問題開展督察,督促地方政府進一步落實耕地保護主體責任,構建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的耕地保護新格局。

一是督促各地全面完成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並加強監管。2017年上半年,組織開展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落實情況專項督察,督促31個省(區、市)政府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逐級壓緊壓實主體責任,完成15.50億畝永久基本農田劃定任務,全面實現上圖入庫、落地到戶,城市周邊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平均保護比例由45%上升到60%。按照國務院領導同志要求,繼續在鞏固、完善、提高上下功夫,下半年開展永久基本農田後期監管專項督察,發現問題圖斑4萬餘個,涉及面積40多萬畝,已督促地方政府嚴格按要求整改補劃,建立完善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機制。

二是實現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全覆蓋督察。以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落實情況為重點,首次在全國31個省(區、市,不含計劃單列市)和2個計劃單列市(大連、寧波市)開展全覆蓋督察,核查9.17萬個項目用地,對發現的耕地保護責任落實不到位、耕地占補平衡不落實、違法占用耕地等問題向相關省級政府發出督察意見,聯合或督促有關省級政府約談153個地區,嚴格整改查處發現的問題,堅決遏制一些地方破壞濫占耕地勢頭。截至2017年12月20日,督促各地補充耕地5.6萬畝,補劃基本農田27.77萬畝,拆除沒收地上違法建(構)築物2972.17萬平方米,對2531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

三是嚴格督察違法占用耕地突出問題。督促地方依法依規保障發展用地,同時堅決打擊一些地方脫離實際盲目開發,衝擊耕地紅線,違法占用耕地等行為。2017年,督察發現江蘇、湖南、貴州等省243個挖田造湖、占地建水景等項目,違規占用、破壞耕地10.89萬畝;發現陝西、甘肅在延安新區、蘭州新區存在「削山造城」,大規模違法違規開發未利用地等突出問題,已督促地方政府整改糾正,構建科學適度有序的用地開發格局,推動形成綠色發展方式。

二、督促地方政府轉變管地用地方式,服務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深入推進

落實國務院放管服要求,引導地方政府轉變管地方式,促進提高資源配置效益,服務實體經濟產業發展。以監督檢查「三去一降一補」土地支持政策落實情況為重點,促進土地節約高效利用,揭示突出問題和潛在風險,助力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順利推進。

一是督促盤活利用閒置低效用地,促進經濟穩增長。通過引導土地利用方式轉變,改進完善土地供應制度,降低經濟發展用地成本。2017年,督察新發現閒置住宅用地3148宗,23.8萬畝,督促地方加大盤活處置力度,加快住宅項目開發建設,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2016年至2017年在山東、河南發現閒置和低效用地87.06萬畝,截至2017年底,兩省已整改盤活利用21.84萬畝,占總量的25.09%。

二是嚴把建設用地審批事項監管關口,服務產業結構調整。對2017年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事項開展督察,其中報國務院審批建設用地項目373個,由省級政府批准建設用地項目15024個,涉及土地面積約441.57萬畝,督促地方政府依法依規保障水利、鐵路、公路、信息、物流等穩增長項目和新產業新業態項目用地,同時對產能過剩項目用地嚴把監督關口,督促地方整改查處鋼鐵、煤炭等項目違法違規用地48宗、面積1170畝,促進化解過剩產能。

三是關注經濟運行中土地利用突出問題,督促地方防控化解潛在風險。落實國家去槓桿、防風險的要求,對一些地方超過財政承受能力,違規以不符合抵押法定條件的土地融資問題開展督察,涉及21個省份,土地面積78.7萬畝,融資金額4052.99億元,已督促有關地方政府落實責任,防控和化解金融風險。目前,已糾正違規抵押融資問題涉及金額568.50億元。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北京郊區及津冀環北京部分地區違法違規建設「大棚房」突出問題開展督察。截至2017年底,已督促京津冀三地整改「大棚房」問題項目187宗,大棚9086個,涉及土地面積799畝。

三、維護群眾土地合法權益,推進土地管理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

堅持把維護群眾權益作為土地督察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在推動土地管理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過程中,督促地方政府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斷增強群眾的獲得感。

一是持續敦促地方推動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落地實施。在2016年督促各地全面完成市縣兩級「頒發新證、停發舊證」工作基礎上,根據國務院領導同志指示要求及地方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2017年持續開展督察,助力不動產統一登記工作更加便民利民。上半年,針對部分地方不動產登記資料移交工作出現反覆導致「中梗阻」等問題,重點督察河北等7省(區)97個縣(市)區完成電子和紙質資料移交。下半年,針對部分地方房屋登記資料移交工作不力、進展緩慢問題,對未完成電子資料移交的551個縣(市、區)、未完成紙質資料移交的1392個縣(市、區)重點開展督察,截至2017年12月31日,移交工作已全面完成,為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實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礎。

二是全程參與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項試點工作。按照「督任務、督進度、督成效」的要求,累計向33個土地徵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改革試點地區派駐掛職幹部37人次,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工作,指導督促試點地區統籌推進三項試點。截至2017年11月底,試點地區按照新要求實施徵地63宗、面積3.9萬畝;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地塊577宗,面積超過1萬畝,總價款約83億元;宅基地制度改革在維護農民宅基地用益物權方面成效明顯。

三是督促糾正侵害群眾合法權益等問題。加強對領導批辦、媒體曝光、群眾信訪舉報涉及問題線索的實地核查,督促地方政府糾正違規徵地、拖欠和挪用徵地補償安置資金、社會保障制度落實不到位等問題。2017年共受理群眾來信來訪2795件(次),督促地方政府發放徵地補償費19.5億元、落實社保資金39.78億元,進一步完善群眾土地權益保障制度,拓寬被徵地農民安置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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