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2019年12月13日
發布機關: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

「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上海、廣東、天津、福建、遼寧、浙江、河南、湖北、重慶、四川、陝西、海南、山東、江蘇、廣西、河北、雲南、黑龍江等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中國大洋事務管理局,陝西測繪地理信息局、四川測繪地理信息局、黑龍江測繪地理信息局、海南測繪地理信息局,部機關有關司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關於在自由貿易試驗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的通知》(國發〔2019〕25號)有關要求,現將《自然資源部「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19年12月13日

附件:自然資源部「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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