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赤潮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赤潮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自然資辦函〔2021〕1258號 2021年7月9日 發布機關: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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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印發《赤潮災害應急預案》的通知
自然資辦函〔2021〕1258號沿海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上海市海洋局、福建省海洋與漁業局、山東省海洋局、廣西壯族自治區海洋局、青島市海洋發展局、廈門市海洋發展局,國家海洋標準計量中心、國家海洋信息中心、自然資源部海洋減災中心、國家衛星海洋應用中心,自然資源部各海區局:
為適應赤潮災害應急管理新形勢,進一步提高應對工作及時性和有效性,我部對原《赤潮災害應急預案》(國海環字〔2009〕443號)進行了修訂,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21年7月9日
附件:
赤潮災害應急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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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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