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推進省級衛星應用技術中心建設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推進省級衛星應用技術中心建設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辦函〔2019〕874號
2019年5月24日
發布機關: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自然資源部網站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於推進

省級衛星應用技術中心建設工作的通知

自然資辦函〔2019〕87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為貫徹落實陸昊部長關於加快落實衛星應用技術體系建設的批示精神,根據2019年全國自然資源工作會議「加快建立貫通部、省、市、縣(鄉)的衛星應用技術體系」的任務部署,部科技發展司組織編制了《自然資源省級衛星應用技術中心建設指南》(見附件,以下簡稱《指南》),現印發給你們。請據此做好自然資源省級衛星應用技術中心(以下簡稱「省級中心」)建設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充分發揮國產衛星資源優勢,利用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已有衛星應用基礎,依託具備衛星遙感應用能力的單位,以「一省一中心」「資源共享、務實管用」為目標,集聚省級自然資源系統衛星遙感應用力量,建設集數據管理、產品生產、主業應用和應用服務為一體的省級衛星應用技術中心,貫通部、省、市、縣(鄉)的自然資源衛星應用技術體系,積極推進衛星應用融入自然資源調查、監測、監管、評估、決策等主責主業,着力提高國產衛星服務地方政府自然資源等經濟社會發展管理的應用水平,向社會公眾提供更加優質的衛星遙感應用產品服務。

按照「啟動一批、鞏固一批、建成一批」的總體思路,在鞏固2018年已批准的9家省級中心建設基礎上,2019年,擬選擇10個左右基礎條件較好、應用成效顯著的省(區、市)啟動省級中心建設。力爭2年內,支持全部具備條件的省(區、市)形成省級中心應用服務能力。

二、工作流程

建設單位應具備較好的遙感應用基礎和數據、技術、軟硬件、人才和場所等相關業務工作條件,具體要求見《指南》。各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建設單位應承諾在批准建設後3年內完成建設任務,在影像整合、應用服務、應用研發等方面達到建設要求。

各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參照《指南》,指導省級中心建設工作,對建設單位資格和材料進行審核,於7月10日前以廳函形式報送自然資源部。已批准建設的9家省級中心,因機構改革等客觀原因,導致建設方案有調整的,各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須參照指南要求,組織編報調整方案。

自然資源部負責接受建設申請,具體由科技發展司組織專家評審。部依據評審意見,經審查,對省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申請進行批覆,並在批覆後一個月內,開通部省衛星數據產品服務通道。未達到建設要求的,將反饋評審意見,須對建設方案進行修改完善,三個月內再次報送。部根據報送情況組織評審,每年組織集中評審不超過兩次。

三、有關要求

省級中心是自然資源衛星應用技術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請各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相關單位高度重視,着力推進高新技術融入主體業務,提升自然資源保護監管效能,以實現「資源共享,務實管用」為目標,把握機構改革重組發展機遇,組織好省級中心建設工作。

省級中心獲批運行後,自然資源部將組織部衛星應用技術支撐單位(部國土衛星遙感應用中心、國家衛星海洋應用中心),按指南對省級中心給予衛星數據、產品、技術、培訓等全方位服務,並通過抽查、評估等方式督促建設任務落實。

聯繫人及電話:萬小冬 趙財勝 010-66557272/8409

通訊地址:北京市西城區阜內大街64號

自然資源部辦公廳

2019年5月24日

附件:自然資源省級衛星應用技術中心建設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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