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眾黨反對總督府恢復評議會聲明書
臺灣的專制政府家在今日尚依然施行十八世紀以前的獨裁政治,為避免專制的惡名,由官僚及御用紳士組織評議會充作假冒民意之機關,為掩飾現在及過去的惡政,企圖蒙蔽內外人士之耳目,其手段之拙劣可謂達於極點。田氏所創設的評議會,事實上消滅已達四年之久,此種虛偽不但無益於臺灣民眾,且將貽禍於將來,不意此次竟見該會復活,非打破此偽裝的民意機關不可。
(一)評議會會員並非民選,故不能代表民意。凡官選會員,直接間接均屬官僚御用工具,只能歌功頌德欺騙民眾,對一般民眾有害無益。
(二)評議會並無一定決議權限,自預算編成以至於律令、府令之制度,全然無權決議。如此無能無用之機關,如何有存在之價值?
(三)評議會廢置已達四年之久,於此可以證實總督府本身亦已認其為無用之物。而今予以復活,可謂自相矛盾,實屬朝令夕改、毫無定見之舉措,吾人詎能忍受為政者之玩弄乎?
一九二七年九月廿八日 臺灣民眾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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