艮齋先生續集/卷二
周易質疑
編輯退溪李先生答李德弘問曰。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凡有貌象形氣。而盈於六合之內者。皆器也。而其所具之理。卽道也。道不離器。以其無形影可指。故謂之形而上也。器不離道。以其有形象可言。故謂之形而下也。太極在陰陽中。而不雜乎陰陽故云上耳。非謂在其上也。陰陽不外乎太極。而依舊是形氣。故云下耳。非謂在其下也。就造化而看。太極爲形而上。陰陽爲形而下。就彝倫而看。父子君臣爲形而下。其仁與義。爲形而上。就日用而看。事物爲形而下。所具之理爲形而上。蓋無物不有。無處不然。凡形而上。皆太極之理。凡形而下。皆陰陽之氣也。今必以生物之根柢。看形而上之道。所以爲生物之具。看形而下之器。似爲滯泥而不通。至以未判已判爲言。則所見又甚疏謬。千萬更加硏玩精審。虛心涵泳。久而後乃見洞然無疑處耳。
問。陳瑩仲曰。先天之學。以心爲本。其在經世書者。康節之餘事耳。其意至矣。朱子答林學履曰。中間白處便是太極。萬化萬事。皆從此出雲。何歟先生曰。周子曰。惟人也得其秀而最靈。形旣生矣。神發知矣。五性感動而善惡分。萬事出。此則卲子之心學。而陳氏所謂以心爲本者也。其在經世書象數之分。則康節之餘事。而卽朱子所謂圓圖中間白處是太極。生儀象卦也。然在人身求之。則亦如此也。陳說非與朱說有不同也。
問。洪勻賦與不爲貧之句。欲言下三句之起頭歟。此不似貧富之貧。天根月窟閒來往。三十六宮都是春。乃不貧之義歟。
先生曰。詩意以爲人之有身。豈偶然哉。天之所賦者初非不足。而天人物我之理。陰陽消長之幾。皆具於此。然若上而不探陰之萌。何以知物之理。下而不躡陽之萌。亦何以知人之道乎。故仰觀俯察。而知月窟天根之閒往閒來於三十六宮之中者。莫非此理流行而無少間斷耳。但此道實行於吾身。而不在於高遠。故先以此身所受者不貧起頭。然後乃言其不貧之道也。孟子曰。萬物皆備於我。許魯齋曰。身貧道不貧。此之謂也。然則此豈非身不貧之謂乎。且月窟天根。就圓圖上說也。
問。玉齋胡氏方平曰。圓圖。乾在南坤在北。方圖。坤南乾北。而不言其所以異者。何歟。
先生曰。圓圖。象天爲陽。而陽用事。故陽前上而陰後下。此乾南而坤北。方圖。象地爲陰。而陰用事。故陰先上而陽後下。此坤南而乾北也。〈河洛圖。以南爲上。以北爲下。〉玉齋亦曰。午。乾之所已成。而今下而交坤於子。是反其所由生也。子。坤之所已成。而今上而交乾於午。是反其所由生也。此雖主後天而言。在方圖。亦有此意思。蓋在天則陽而主動。故乾在極陽之方。而暢敍萬物。坤在極陰之方。而收藏萬物也。在地則陰而主靜。故坤反所生之方而不靜。乾反所生之方。而亦不動。此自然之理也。按西山曰。乾艮爲陽。坤巽爲陰北爲地之陽。南爲地之陰。故乾艮居北。而坤巽居南今以此論之。於後天。坤率三女居西南二方。乾率三男居東北二方。此方圖坤南乾北之義。前日之見。大槪得之。而未盡其蘊耳。
問。後天帝出于震。大註乾坤交而爲泰。坎離交而爲旣濟。此言與大文似不干涉。何歟。
先生曰。所疑果然。但以先天三畫卦。觀乾南坤北而南上北下。則於六畫。否卦之象。今以後天言乾交坤退於西北。坤交乾進於西南。則坤南乾北。而於六畫卦。則乾下坤上。泰卦之象。又以先天三畫卦。言離東坎西東上西下。而於六畫卦。未濟坎下離上之象。以後天觀坎上交離。向東居北。離下交坎。向西居南。於六畫卦。旣濟離下坎上之象〈離向下居南。故反謂之下。坎向上居北。故反謂之上。〉然則大註。本先天一交變。爲後天言。安有不干涉於大文之理乎。小註乾坤再變。乾退乎西北。坤退乎西南所以然之理。蓋以先天言之。則乾之一陽。本生乎子半。而幻成爲南方正卦。坤之一陰。本生乎午中。而幻成爲北方正卦。離本再索於母而得坤中爻。陰幻而反爲東方正卦。坎本再索於父而得乾中爻陽幻而反爲西方正卦。此則四卦之一變也。以後天言。南乾求其所由生而反乎西北方。北坤求其所由生而進乎西南方。坎向離而反上乎北。離向坎而反下乎南。此則四卦之再變也。大槪微意。在於玉齋說而未發明也。不知高明以爲何如也。
啓蒙傳疑。黃勉齋五行分屬陰陽。於第二說。先生疏曰。下文行之序看云云。但此是行序。而以生成言之。似可疑耳。按黃氏第一說。就生成主生數言之。第二說。就生成相合。二老二少互藏其宅處。言流行之序。第三說。主成數言之。蓋少陽之位。則實木之生數三而爲陽穉。其數則火之成數七而爲陽盛也。故曰木火陽也。此春則陽微而夏則陽盛也。老陰之位。則實金之生數四而爲陰穉。其數則水之成數六而爲陰盛。故曰金水陰也。此秋則陰微而冬則陰盛也。然則非生成相合。恐不得成五行流行之序也。
問。此三說。皆以水火木金爲次者。何歟。
先生曰。主生數言。水一火二木三金四。主成數言。水六火七木八金九。一二三四六七八九。此皆天地間自然之序。不得不爾。第三說。獨以木爲陰金爲陽。竊疑未得爲確論也。
謹按河圖五行。各有生成之合焉。主生數言之。則一與三陽也。故曰水木陽也。二與四陰也。故曰火金陰也。卽黃氏第一說之義也。主成數言之。則六與八陰也。故曰水木陰也。九與七陽也。故曰火金陽也。卽黃氏第三說。以木爲陰金爲陽者也。然則黃氏之說。不但第一第二說有所歸宿。於第三說。亦有所據。皆是確論也。
○啓蒙小註嚴氏大小分內外分之說。庚午夏。與諸友受此書時。及嚴說。未解其義。猥以己意。反覆詳味。似有得焉。面正於先生。先生亦頗頷可。以乾一兌二離三震四巽五坎六艮七坤八之八卦爲一箇。就圓圖中大分小分內分外分。得二十四箇八卦。蓋內。內卦也。外。外卦也。大言大分內卦。則本一八卦。小言小分外卦。則一箇乾。小分爲外卦八。一箇兌小分亦爲八。餘卦皆然。緣外卦小分。內八卦。亦爲八八卦也。小亦就中間互卦看了。亦得矣。就方圖橫分直分左分右分正分斜分。亦得二十四箇八卦也。蓋橫。自西至東。外八卦也。直。自北至南。內八卦也。正。自西北乾至東南坤。內外各一八卦。斜。自西南角外卦乾。向東北角坤。一八卦。自東北角乾。向西南角坤。亦一八卦也。左右。棄初一爻。以第二爻爲初爻計。左得四乾。右得四兌。若此推之。無不皆然。此自然之理也。故圓圖外卦。自乾至復。自姤至坤。幷八箇八卦。內卦一箇乾。分爲八樣。〈一箇兌。亦分爲八樣。餘卦皆然。至坤則幷得〉八箇八卦。合內外十六。又以互卦法看。就圓圖中除一爻。以第二爻。爲初爻。依此得三爻。自乾至復。得四箇八卦。自姤至坤。亦得四箇八卦。合兩四。卽八箇八卦矣。幷十六。方得三八二十四箇八卦也。方圖。以內八卦直分。則得八箇八卦。以外八卦橫分。則亦得八箇八卦也。合前二八十六。自西南向東北斜分。互得兩八卦也。自西北向東南正分。重得各一八卦。合正斜四箇八卦。又以互卦法。去初一爻。以第二爻爲初。如前卦之左得四乾卦。右得四兌卦。左得四離卦。右得四震卦。若此求之。亦得八箇八卦。以陰數用半之法。只作四箇八卦也。合前十六箇及四箇。得二十四箇八卦也。
圓圖之說。固矣。至於方圖。就六十四卦六爻中間得八箇八卦。今曰四箇八卦者。何歟。方圖與中數〈中土土方〉皆陰也。陰用其半。以二爲一。故以八爲四。
於圓圖中則全用八卦者。何歟。圓者陽也。陽用其全。以一爲一。中數雖陰。固亦圓之陽也。
方圖。西北向東南角。何以曰正分。自西南向東北角。何以曰斜分。西北乾至東南坤。重卦乾坤。其間六子。亦皆純而不雜。故曰正分。西南泰至東北否。皆乾坤相交雜。其中六卦。內外相錯。故曰斜分。
先生曰。橫圖。固先於圓圖。但孔子就見成圓圖而說起。因發明易逆數之義。遂泝及於橫圖。其序自如此。卲子又因其序而爲之說。朱子所以先橫圖而論之之意。則玉齋之說已明。今何疑之有。
○貞悔。貞ㆍ事之始。悔ㆍ事之終。貞。物之正。悔。物之過。蓓蕾是貞。盛開是悔。
○造化辨〈見原集〉
○變者。化之始。化者。變之成。變化者。陰陽消長屈伸也。非二則不能久。非一則不能伸。
○以四時觀之。則陰生於五月陽盛之中。五月姤䷠六月遯䷰七月否䷋八月觀䷓九月剝䷖以此推之。如環無端者也。
○先生曰。按朱子論五行曰。有以質語其生之序。有以氣語其行之序者。蓋五行。質雖具於地。而氣則行於天。然五行之氣質。本有生成之合。故主質之生數言。則一與三陽也。故曰水木陽也。二與四陰也。故曰火金陰也。卽黃氏第一說坎水屬陽。離火屬陰之意也。至於以氣語其行之序。亦有生成之異。生克之別。故以相生主生數言。三木生二火。二火生五土。五土生四金。四金生一水。一水又生三木。〈言陰陽相生也。〉木火。陽也。金水陰也。〈二雖陰。處南方極陽之地。故爲陽。一雖陽。處北方極陰之地。故爲陰也。雖主生數而言。成數莫不存乎其間。故曰相剋已寓於相生之中〉此卽黃氏第二說行之序也。以相剋主成數言。六水克七火。七火克九金。九金克八木。八木克十土。十土克六水。六水又克七火。運行不已。雖主成數言。生數亦莫不行於其中。故翁氏〈名泳。字永叔。號思齋。〉曰相生已寓於相剋之中。河圖。有對待之理。而自有運行之勢。故相剋生焉。洛書主相剋而亦有相生焉。
問木金言濕極燥極。何歟。
先生曰。於水則六。於木則八。故曰濕極。於火則七。於金則九。故曰燥極。尤可見第三說之以成數言者。相生主生數。相剋主成數言。生數在有生之前。成數在有生之後故云雲也。非有他也。蓋六。陰之極。七。陽之穉。故七火爲六水所克。七。陽之少。九。陽之老。老變而而少不變。故九爲七所克。九。陽之盛爲太剛。八。陰之少爲少柔。故八木爲九金所克。八木比十土。則其質稍剛。十則太柔之極。故爲八木所克。十體雖柔而其數倍六。六之數。半於十。故六水爲十土所克。以此周行。無有終極也。然非相生則不能相剋。故曰相生已寓於相剋之中。雲莊劉爚所謂木金不可以陰陽互易也。蓋金乘火位。火入金鄕。金之數九。而於洛書在南。火之數七。而於書在西。二老互藏其宅。二少亦互藏其宅。而水一之九數。於書在火則亦可互言。水又生木。則亦可互言。而獨木與金。則不可以陰陽互言也。非辨黃氏木爲陰金爲陽之說。如何如何。
○六十甲子陰陽辨〈見原集〉
○傳疑。隔八相生。註。隔八生子。則除上下兩位以言。又曰。自甲子至癸酉共十。蓋生卽下生上生之生。子卽五音也。如曆象家通分納子之子。卽零數也。上下兩位。則壬申癸酉兩位也。〈疑上壬申下癸酉。以圖樣言之也。〉除壬申癸酉兩位。前已得八矣。故曰隔八也生子。言隔八而又生壬申癸酉金也。且自壬申又隔八。而生庚辰辛巳金。則除庚辰辛巳兩位。前已得八矣。然則自甲子至癸酉總十。自壬申至辛巳亦總十。然在甲子十則除壬申癸酉。故於後計自壬申始也。在壬申十則除庚辰辛巳。故於後計亦自庚辰始也。自餘皆倣此。且自甲午上推之。亦如此也。自甲子乙丑金周計三十干支。而納十五音。則作外大圈書之。自甲午乙未周計三十干支。而納十五音。則作內小圈書之者。何也。外圈十五音。水火木金土之本音也。內圈十五音。卽水火木金土之借音數也。本音借音者。何也。一水位二火位三木位四金位五土位。故曰本身數。一以水而借火爲音。二以火而借土爲音。三以木得木爲音。四以金得金爲音。五以土得水爲音。故曰借音。
○甲己子午九。乙庚丑未八。丙辛寅申七。丁壬卯酉六。戊癸辰戌五。己亥四。○〈水火〉一〈火土〉二〈木木〉三〈金金〉四〈土水〉五。本身數。借音數。此發明六甲納音之圖也。蓋其與河圖位數。無不相合。一二三四者。四象之位也。九八七六者。四象之數也。一。老陽之位而九其數也。故一與九對置而一居水。二。少陰之位而八其數也。故二與八對置而二居火。三。少陽之位而七其數也。故三與七肩立而三居木。四。老陰之位而六其數也。故四與六幷立而四居金。蓋一二三四者逆。九八七六者順。亦數往知來之妙也。又以干支言之。甲乙丙丁戊。陽干也。己庚辛壬癸。陰干也。子丑寅卯辰巳。陽支也。午未申酉戌亥。陰支也。以上下次分之。一九居首故甲陽木合己陰土。子水配午火幷爲九。乙陰木合庚陽金。丑土配未土幷爲八。餘皆倣此。借音法見上。
○太極旣無形氣象。只是一理。周濂溪恐人道太極有形。故曰無極而太極。是無之之中。有箇極至之理。動而生陽。靜而生陰。說一生字。便見其自太極來只是一理。蓋太極者。本然之妙也。動靜者。所乘之幾也太極。形而上之道也。陰陽。形而下之器也。是以自其著者而觀之。則動靜不同時。陰陽不同位。而太極無不在焉。自其微者而觀之。則沖漠無眹。而動靜陰陽之理。已悉具於其中矣。雖然。推之於前。而不見其始之合。引之於後。而不見其終之離也。
○三十二陽三十二陰爲兩儀。則十六陰十六陽爲可疑。蓋六十四卦。四之則陰儀三十二。自少陽出者十六。巽坎兩八卦。〈自姤至升。自訟至師。〉自老陰出者十六。坤艮兩八卦是也。〈自遯至謙。自否至坤。〉陽儀三十二。自少陰出者十六。震離兩八卦。〈自同人至明夷。自無妄至復〉自老陽出者十六。乾兌兩八卦。〈自乾至泰。自履至臨。〉此四分而爲四象。八陰八陽。亦如此分。震八卦等。皆以爲陽。巽八卦等。皆以爲陰是也。此大分也。十六陰十六陽。謂自老陽中出者十六卦。自老陰中出者十六卦。二少亦然。卽所謂四象。自陰卦出者皆謂之陰。自陽卦出者通謂之陽。自乾至泰謂之一陽。自否至坤謂之一陰。卽八陰八陽爲八卦也。
○七八。非由積實而成。此可疑。自北一次中五抵南二。爲東之八者。何哉。二乃八之位故也。自西四抵東三。爲南之七者。何哉。三乃七之位故也。此本註所謂七自西而南。八自北而東者也。一與五陽而爲數之陰。四與六陰而爲數之陽者。何歟。一雖陽而主成數言。五雖陽而土數無往不在。四六雖陰而主成數言。此陰陽變化之理也。積一三五。爲老陽數九,積二四。爲老陰數六。今亦計於二少者。何哉。陰陽之數,縱橫反覆。無不可故然耳。
○數居者爲位。一二三四也。含者爲數。六七八九也。太陽居一。少陰居二。少陽居三。太陰居四。
○陰主靜而守其常。故東北不易。陽主動而通其變。故西南互易。此則主成數言。
後天六十四卦方圖
編輯乾卦
乾乾。〈健而又健也。〉乾之坤。〈得乾六爻變者爲坤。故之於坤也。〉天之性情。〈發育萬物。福善禍淫之所以然。謂之天之性情。〉功用。〈造化流行有跡處。〉妙用。〈造化流行無跡處。〉天地萬物。〈康節雲。萬化萬事。生於心。而吾終日言。未嘗離乎是。是天地萬物之理。〉占法與象同爻。〈與占者相爲賓主之意同。〉嘉美之會。〈禮文燦然成章處。〉幾。〈微也。〉
坤卦
不共。〈共與恭同。〉必行。〈果行也。〉孰爲疑〈므스일을疑ᄒᆞ료〉
屯卦
邅。〈從反切。音前。〉
需卦
六陰位。非所止之正。〈以陰居六。可謂乃安其處。然上六無位。陰不當居。故云非所止之正。以陰居上。於義不當。然上六乃陰位。故云當位也。〉
訟卦
契券。〈如今明文之類。〉終訟無理。〈終訟無理之事也。〉
師卦
寵數。〈數。命數。猶品級也。〉邲之戰。〈邲。地名。〉英彭。〈英。姓。黥布。彭。彭越。〉弊革事理。〈弊이革ᄒᆞ며。〈權位〉權與位也。〉
泰卦
行將。〈行亦待後之辭。〉
否卦
凡生天地之中。〈與韓文公命於兩間者。夷狄禽獸皆人也之語同。〉
豫卦
盍簪。〈盍與合同。〉勿有疑處。〈自有疑處也。〉
隨卦
臨事而從長。〈長。長短之長。事之善者爲長。〉
蠱卦
先甲如辰。〈辰。十二時也。十二時。加十二而數之。故云如辰。〉振民育德。〈乃君子之事也。故君子觀其事之象。以茲二者爲事也。〉
臨卦
消不久。〈陰陽消長不可易。故九二陽。至八月則消。而不可久在也。〉未順命。〈順。阿諂承順之意也〉
觀卦
縟。〈音辱。繁縟。盛貌。〉求不失道。〈於進退之際。求不失道也。〉
噬嗑卦
剛柔分而不相雜。〈剛柔相間。故曰剛柔分也。如乾坤卦。則剛柔同處。不可謂分也。不相雜。未詳〉照威〈猶明盛也。指雷電也。〉王弼無陰陽之位。〈王弼謂於初上。無陰陽之位也。〉
賁卦
有攸往。〈以傳觀之。往者文飾之盛。謂進於逾盛處也。〉對待。〈彼此相配曰對。彼此相待曰待〉白馬。〈以本義觀之。四乘白馬。往求應於初九也。〉白素。〈白爲飾素爲質。〉
離卦
詿誤。〈詿音卦。爲人所誑而作非也。〉
咸卦
肚。허ᄐᆡᄲᅢ。
恆卦
寒暑雨暘。〈言天自寒自暑自雨自暘。無私主也〉輕重之勢。〈於恆之時。九二居內。中道爲重。處非其位。爲輕也。〉抖擻。〈猶振動也。〉
晉卦
無用有。〈猶雲不待有也。旣有明盛之德故也。〉昭德塞違。〈出禮記。昭其德。塞其違也。〉先妣。〈不稱考。但云妣者。后稷之母。見巨人跡而生之。無父故只言妣。〉
萃卦
隕穫。〈恐懼而志氣摧折。如物之隕穫也。穫。收也。與隕之意同。〉
鼎卦
法象。〈法다온象이라。〉
震卦
君出。〈爲君而出於君位也。〉
艮卦
決止。〈果決於止也。〉
中孚卦
翰音。〈出禮記。名犠牲之時。謂鷄曰翰音。〉信非所信。〈信치아닐거ᄉᆞᆯ信ᄒᆞ니〉
小過卦
旣過於陽。〈小者過於陽。小者之道自亨也。如小人道長之時。其道自亨也。〉
先生命齋號。手書與之曰。艮止之義甚好。古人以艮名齋者多。今欲以是名齋則可。若兼背字則便不穩當。且艮背之義。亦草草說不得。他日須看艮卦彖傳。○先生隆慶戊辰九月乙卯日。入侍朝講。因講論語註。至學易則明乎吉凶消長之理。進退存亡之道。先生推衍其義。進啓曰。六十四卦。易理皆具。姑以乾卦言之。初爻潛龍勿用。九二見龍在田。九三在下卦之上。故不以龍取象。只言警戒。九四或躍在淵。九五飛龍在天。上九位已亢極。故貴而無位。高而無民。有亢龍有悔之象。人君若以崇高自處。簡賢自聖。獨智馭世。無下下之意。則應此象而有窮之災也。必須謙虛好問。同德相濟。乃免亢龍之災也。先生又入侍講。以前日所啓猶有未盡。又別爲劄記。進讀曰。人君勢位高亢。苟不知進極必退。存必有亡。得必有喪之理。至於亢滿。則志氣驕溢。慢賢自聖。獨智馭世。不肯與臣下同心同德。誠意交孚。以共成治理。膏澤不下於民。比如陽氣亢極而不交。則陰氣無緣自上而交陽。豈能興雲致雨。澤被萬物乎。此所謂亢龍有悔。窮之災也。是以。古之賢君。深知此理。常以貶抑降屈。謙恭自虛爲道。其自稱曰寡人。曰涼德。曰予小子。曰眇眇予末小子。其自處如此。猶恐或至於驕溢自滿而有危亡之患。所謂能持盈不可久。而防於未亢之前。則有悔者無悔矣。繫辭曰。危者。安其位者也。亡者。保其存者也。亂者。有其治者也。易曰。其亡其亡。繫於苞桑。伏願聖明常持此戒。不至於亢滿之悔。宗社幸甚。〈此下。有後萬曆甲午冬論易卦爻義條。而已見原集。〉
附範數橫圖方圖
編輯羲易本於河圖。其卦則八。箕數本於洛書。其數則九。卦有加一倍法。而數亦有之。卦有內外。而數亦有之。卦有爻。而數亦有贊。卦有方圖象地圓圖象天。而數亦有之。推而極之。莫不脗合。此蔡氏所以獨得之妙。
一〈冬〉一〈至〉 | 此一上加九類。故一亦分爲九。如卦之乾得外八卦。一卦亦分爲八也。亦加一倍法 | 一 | 此言內九數也。此九上各加九。則八十一也。猶卦之內八卦。各生外八卦也。此加一倍法。 |
二一 | 二 | ||
三一 | 三 | ||
四一 | 四 | ||
五一 | 五 | ||
六一 | 六 | ||
七一 | 七 | ||
八一 | 八 | ||
九一 | 九 |
右一下九上他倣此
一二 | 此二上加九類故亦分爲九。如卦之兌得外八卦。亦分爲八。其子目二九十八。推衍數九十 |
二〈立〉二〈春〉 | |
三二 | |
四二 | |
五二 | |
六二 | |
七二 | |
八二 | |
九二 |
右二下九上
一三 | 此三上加九類。故三亦分爲九。如卦之離得外八卦。亦分爲八。其子目三九二十七。推衍之百三十五。 |
二三 | |
三〈春〉三〈分〉 | |
四三 | |
五三 | |
六三 | |
七三 | |
八三 | |
九三 |
右三下九上
一四 | 此四上加九類。故四亦分爲九。如卦之震得外八卦。亦分爲八。其子目四九三十六。 |
二四 | |
三四 | |
四〈立〉四〈夏〉 | |
五四 | |
六四 | |
七四 | |
八四 | |
九四 |
右四下九上
一五 | 此五上加九類。故五亦分爲九。如卦之巽因外八卦。亦分爲八。其子目五九四十五。 |
二五 | |
三五 | |
四五 | |
五〈夏〉五〈至〉 | |
六五 | |
七五 | |
八五 | |
九五 |
右五下九上
一六 | 此六上加九類。故六亦分爲九。如卦之坎因外八卦。亦分爲八。其子目六九五十四。 |
二六 | |
三六 | |
四六 | |
五六 | |
六〈立〉六〈秋〉 | |
七六 | |
八六 | |
九六 |
右六下九上
一七 | 此七上加九類。故七亦分爲九。如卦之艮因外八卦。亦分爲八。其子目七九六十三。 |
二七 | |
三七 | |
四七 | |
五七 | |
六七 | |
七〈秋〉七〈分〉 | |
八七 | |
九七 |
右七下九上
一八 | 此八上加九類。故八亦分爲九。如卦之坤得外八卦。亦分爲八。其子目八九七十二。 |
二八 | |
三八 | |
四八 | |
五八 | |
六八 | |
七八 | |
八〈立〉八〈冬〉 | |
九八 |
右八下九上
一九 | 此九上加九類。故九亦分爲九。是爲〈一九章二九章倣此。〉如易之重其子目九九八十一 |
二九 | |
三九 | |
四九 | |
五九 | |
六九 | |
七九 | |
八九 | |
九〈冬〉九〈至〉 |
右九下九上
範數方圖有八十一章。六千五百六十一變。縱橫皆九。九九自相乘得。則卽八十一章。猶易之六十四卦也。六千五百六十一變。卽八十一章自相乘得者。猶易之六十四卦相乘得四千九十六變也。非八十一章之贊也。其贊則四百單五也。贊猶易之爻也。
方圖與洛書同規。書之位數相合。而圖之南角一一。與北角九九合。九一一九。南北相交。四方皆九。此老陽數也。第一井也。南角二二。與北角八八合。八二二八。東西相交。四方皆八。此少陰數也。第二井也。南之三三。與北之七七合。七三三七。左右交結。此少陽七也。第三井也。南之四四。與北之六六合。六四四六。左右交結。此老陰六也。第四井也。獨中五居中無對。然未嘗無十。則四井亦洛書樣八方皆十中五。五自得十數成五位也。此不但與洛書合。與河圖中五與十相合。見此可以知八十一章之一。乃中五之數而象太極也。虛之則八八六十四卦也。故圖有四井而幷中五爲五。合天三地二之數也。故曰體動而用靜也。
河圖之老陽位數一九。而第一井三角九。一角一而始一終九。少陰位數二八。而第二井三角八。一角二而始二終八。少陽位數三七。而第三井三角七。一角三而始三終七。老陰位數四六。而三角六。一角四而始四終六。獨五居中焉。首老陽次少陰次少陽次老陰者。何也。以橫圖看。老陽少陰。本生於陽儀。少陽老陰。本生於陰儀。故於四象。首老陽次少陰次少陽次老陰。此方圖亦同。故外一次二次三次四外九次八次七次六。四方六合。無不皆然。此易數之妙處。
一二三四五。四象之生數也。六七八九。四象之成數也。南角縱橫皆生數。自一向中五。自南四一向西一四。亦生數相交。北角縱橫皆成數。自九向中九八七六。自東九六向北六九。亦成數相交。南北兩面生數成數。內外交錯。井井方方。無小雜矣。
圖雖以九爲主在四井各位數四方相望而成十如第四井六五四五左右。五四五六上下。而六與四十。五與五十。五與五四與六。亦各十。餘皆倣此。於此尤見書之體圓而用方也。然則數亦畫卦。而卦亦推數也。蔡圖以一九先之居下。而此則居上。蔡先九一而下例九數也。九疇之疇。卽類也。言五行一類。八政一類。五事一類也。
洪範皇極內篇九九積實數圖
編輯一 | 九 | 八十一 | 七百二十九 | 法曰。上置九。以九乘得八十一。又置八十一。以九乘得七百以下數。以八乘得六百以下數。又置八十一。以八十一乘得六千五百六十一。 |
二 | 十八 | 百六十二 | 一千四百五十八 | |
三 | 二十七 | 二百四十三 | 二千一百八十七 | |
四 | 三十六 | 三百二十四 | 二千九百一十六 | |
五 | 四十五 | 四百○○五 | 三千六百四十五 | |
六 | 五十四 | 四百八十六 | 四千三百七十四 | |
七 | 六十三 | 五百六十七 | 五千一百○○三 | |
八 | 七十二 | 六百四十八 | 五千八百三十二 | |
九 | 八十一 | 七百二十九 | 六千五百六十一 |
洪範月行九道
編輯○日有中道。月有九行。中道者。黃道也。北至〈夏至〉東井。去極近。南至〈冬至〉牽牛。去極遠。春東至角。秋西至婁。去極中是也。九行者。黑道〈冬〉二。出黃道北。朱道〈夏〉二。出黃道南。白道〈秋〉二。出黃道西。靑道〈春〉二。出黃道東。幷黃道爲九行。
○沈存中曰。曆法。天有黃赤二道。日月有九道。此皆強名而已。非實有也。亦猶天之有三百六十五度。天何嘗有度。以日行三百六十五日而一朞強。謂之度。以步日月五星行次而已。日之所由。謂之黃道。南北極之中度最均處。謂之赤道。〈月行黃道之南。謂之朱道。行黃道之北。謂之黑道。行黃道之東。謂之靑道。行黃道之西。謂之白道。〉黃道內外各四。幷黃道爲九。日月之行。有遲有速。難可以一術御也。故因其合散。分爲數段。每段以一色名之。欲以別算位而已。如算法用靑算黑算。以別正負之數。曆家不知其意。遂以爲實有九道。甚可嗤也。
先生曰。按此九道之說。正合鄙意。當初雖學九衍之法。而實不知其妙。觀此後乃釋所疑耳。且夫日行。不及天行每日一度。故與天同始行於冬至之日。則半歲之夏至。北至近極。此後漸漸還短。返於冬至。爲一歲也。月行則每一日退十三度十九之七。故十五日。日月相望。晦日復初。故爲一月也。
三十分爲一時。〈此以下。見原集運世說。〉
○董氏鼎曰。一二三四。皆經常之疇。法天以治乎人者也。六七八九。皆權變之疇。卽人以驗諸天者也。五皇極一疇。則守常制變之主。與天爲徒。爲民之則者也。
○五皇極。錫汝保極。〈汝을錫ᄒᆞ야極을保케ᄒᆞ니라。〉言民又以福。還錫其君也。○考終命。〈考。成也。成其正命也。〉
心德無偏無陂無有作好無有作惡
事理遵王之義遵王之道遵王之路
此言治內而發外也。蔡氏曰。偏陂好惡。己私之生於心也。理義道路。皇極之所由行也。此卽會其極也。蓋絶己心之私。而行天理於日用。遵五皇之極。而會萬理於身也。又曰。忘傾斜狹小之念。而達乎公平廣大之理也。
事理無偏無黨無黨無偏無反無側
心德王道蕩蕩王道平平王道正直
此言由用而立本者也。蔡氏曰。偏黨反側。己私之見於事也。蕩蕩平平正直。皇極正大之體也。此卽歸其極也。蓋無人慾之私。而立正大本然之體也。又曰。人慾消息而天理流行也。
會其有極。此結前六句。
歸其有極。此結後六句。
此節詩體。故皆韻語。兩兩相協。懲創其邪思。感發其善性。凡三章十四句。
問。洪範五事。以言爲先。論語四非。以視居首。何歟。
先生曰。五事對五行言。貌澤水。言揚火。視散木。聽收金。思通土。卽似河圖生之序。言一水二火三木四金五土之序也。論語四非。以理論之。仁義禮智之次也。〈仁木義金禮火智水〉以氣言之。洛書五行相剋之序。土思水貌火言金聽木視。木克土。土克水。水克火。火克金。金克木。孔子倒言者。此理流行。如環無端。未嘗不相値也。若能虛心遜志。以求通曉。玩之久熟。則天地變化之神。陰陽消長之妙。瞭然於心目之間。而有以識其奧矣。○〈眼主肝而屬木。仁也。金聲淸亮故。屬聽義也。言發於氣揚於聲。屬火。火有光明。故禮也。動之在外者。莫先於容貌。而有潤澤屬水。水爲冬之行。故智也。又以陰陽對待言。視陽聽陰。言陽智陰也。〉
朞三百註吐
編輯天體至圓爲尼圍是一是羅旋乎代度爲飛尼日是故奴行是日於是天於是度羅日奴西天矣奴會爲尼也羅月是遲爲也日於天忽七是羅日奴西會爲飛尼會亦是日是八是五積是八是尼十乙奴西一奴六爲面盡是八是羅日是八是尼也羅月爲古日爲尼者隱也羅故奴者是盈是五者是虛尼故奴閏是七是五歲亦是一是五歲亦是五五歲亦是齊尼也羅故奴月是矣旀月是矣羅久厓矣五閏爲面丑爲也矣羅實是戾爲旀暑是易爲古務是故奴日奴後於功是成爲飛尼此奴功是也羅
璿璣玉衡註吐
編輯渾天儀者飛隱志亦是雲乎代者是家尼髀五夜五天是尼夜隱說是羅何奴多術隱盆是羅極矣奴中爲尼中是邊是下於等隱月是之爲尼晝五見是夜羅爲尼邕是象厓失是羅爲尼羅說於狀是卵爲尼中爲古外爲也黃爲古故奴天是羅爲尼也羅術隱天是上爲古下爲尼天是者是強是五下是然爲尼羅極隱度五極隱高是中爲尼羅南隱度是上爲古度是道五度是度五度是道尼已面是隱日隱度五分隱極是度五至隱極是度尼也羅極是端於等隱宿是法於隱旀隱滅是於尼時爲也閎是之爲古人是之爲古時爲也昌是象爲古樂是儀爲尼衡是長是尺是五孔是徑是寸是五璣是徑是尺是五圓是周是強是羅之爲也在爲尼也羅來奴法是密爲也重爲尼者是儀尼環爲也位爲也方爲古環爲也數爲也脊爲也平爲也午爲也經爲古環爲也數爲也腹爲也經爲也上爲古酉爲也緯爲尼環是動爲尼極是軸是羅向爲也環爲飛尼方乙故奴合是羅儀尼環爲也數爲也軸爲古道爲尼環是羅緯爲也酉爲古環是羅腹爲也內爲也軌爲古外爲也軌爲古環爲也交爲也墊爲古輪爲也之爲也天爲也轉爲也行爲尼辰乙故奴辰是羅儀尼環乙制爲也軸爲古中爲也距爲也面爲古窽爲也軸爲也衡矣奴環爲也轉爲古昂爲也焉爲尼北是故奴遊尼也羅括是法於是面隱度爲古面隱丁爲尼晦面也羅爲尼璣是此羅省厓是儀是緻爲尼之爲尼羅說於是星矣奴璣爲古星矣奴衡爲尼質爲尼字乙名是羅然是羅說爲也間爲奴羅○斜而廻轉下當有吐而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