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號令
← | 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1號令 | 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號令 2020年1月23日 發布機關: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
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3號令 |
原文地址: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2號令 |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漳河新區,屈家嶺管理區,荊門高新區,大柴湖開發區,市防控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為全力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斷病毒傳播途徑,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關於執行重大公共衛生事件二級應急響應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研究,作出如下決定:
自2020年1月24日零時起,荊門全市班線客運、定製班線客運、包車客運及農村客運暫停運營,各地出租汽車不得出本地城區運營。恢復時間另行通告。
請廣大市民、旅客理解支持!
荊門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1月23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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