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謬絕倫的邏輯 明目張胆的侵略

荒謬絕倫的邏輯 明目張胆的侵略
《人民日報》評論員
1971年12月6日
本作品收錄於《人民日報

最近幾天,印度政府在社會帝國主義的支持和鼓勵下,悍然擴大對巴基斯坦的武裝侵略,嚴重地破壞了印巴次大陸的和平,使這個地區的局勢急劇緊張。中國人民強烈譴責印度政府對巴基斯坦的明目張胆的侵略行徑。

印度反動派對巴基斯坦的武裝侵略,是它頑固推行擴張主義政策的必然結果。早在今年三月,印度政府就採取各種手段支持巴基斯坦的分裂分子,粗暴地干涉巴基斯坦內政。之後,它又炮製出一個所謂「孟加拉國臨時政府」,這個「政府」實際上是設在印度領土上,並且派遣所謂「自由戰士」進入東巴境內進行武裝騷亂和顛覆活動。現在,它則企圖通過印度軍隊公開的直接入侵,把這個所謂「孟加拉國」的傀儡政權塞進巴基斯坦,從而達到它蓄謀已久的併吞東巴基斯坦的目的。事實非常清楚:印度政府是赤裸裸的侵略者。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同印度反動派之間的鬥爭,是干涉和反干涉、顛覆和反顛覆、侵略和反侵略的鬥爭。

為了發動和擴大對巴基斯坦的侵略,印度總理英迪拉·甘地和國防部長賈·拉姆等人製造了種種荒謬絕倫的藉口,簡直蠻橫到了極點。

他們說:巴基斯坦在印度「隔壁」,必須按照印度的方案來「解決」巴基斯坦的內部事務。如果巴基斯坦不接受印度的意志,印度就可以出兵占領巴基斯坦的領土。這是「大印度主義」的典型表現。世界上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鄰國。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內部事務。如果印度擴張主義者的這種邏輯可以成立,那麼每個國家豈不是都可以任意製造藉口,干涉自己周圍國家的內政,出兵侵略自己的鄰國了麼?那還有什麼獨立主權可言,還有什麼國與國之間的正常關係可言呢?

他們還說:只有在東巴基斯坦的「難民返回家園以後」,印度才能「考慮撤退軍隊的問題」。換句話說,印度對巴基斯坦的政治顛覆如果未能得逞,它就有權對巴基斯坦進行軍事威脅以至武裝侵占巴基斯坦的領土。大家知道,所謂「難民問題」,正是印度政府猖狂干涉巴基斯坦內政的產物。現在,印度政府竟然又以這個「難民問題」為藉口,肆無忌憚地對巴基斯坦發動武裝入侵。我們對於印度政府的這種手法,並不生疏。十多年前,印度反動派不是也製造過一個「西藏難民問題」嗎?當時,他們在中國西藏地區策動農奴主叛亂遭到失敗,就脅迫幾萬中國的西藏居民到印度去,並利用這一事件進行猖狂的反華活動。印度反動派就是這樣慣於挑撥鄰國的民族關係,製造事端,作為他們對這些國家進行干涉、顛覆和侵略的口實。

他們還公然叫囂:巴基斯坦軍隊「呆在」東巴基斯坦本身就是對印度安全的「威脅」,巴基斯坦軍隊只有「撤出」東巴基斯坦,才是「爭取和平的態度」。這真是欺人太甚!在印度擴張主義者看來,東巴基斯坦似乎已經不是巴基斯坦的領土,而成了印度的領土,因此印度軍隊可以任意開進去,巴基斯坦軍隊倒是必須撤出來。拆穿了說,印度擴張主義者的所謂「爭取和平」,就是要巴基斯坦聽任印度對它的顛覆和侵略,就是要巴基斯坦把自己的半壁河山拱手讓給印度。這使人想起,在三十年代的時候,日本帝國主義就曾經用過這種手段來侵略和欺負中國。一九三一年,日本軍國主義者公然製造瀋陽事件,把中國軍隊趕入關內,在東北炮製出一個所謂「滿洲國」。一九三五年,日本侵略者一邊策動所謂「華北自治」,炮製冀東傀儡政府,一邊公然要求中國軍隊從自己的領土河北省撤退,以達到它進一步侵占華北的目的。今天印度擴張主義者的強盜邏輯,不過是歷來侵略者所玩弄的一種慣技而已。今天的所謂「孟加拉國」不過是昔日的所謂「滿洲國」的再版而已。

印度反動派之所以這樣猖狂,是因為它得到社會帝國主義在政治上、經濟上、軍事上的支持。幾個月前,社會帝國主義同印度簽訂了實質上是軍事同盟的條約。在印度發動對巴基斯坦的武裝侵略以後,他們更是公開袒護印度侵略者,脅迫巴基斯坦向印度屈服,並把大批武器運往印度,使印度政府有恃無恐,氣焰更加囂張。社會帝國主義這樣積極插手的目的,是企圖乘機加強對印度的控制,擴張自己在印巴次大陸的勢力範圍。這是這個地區的局勢所以尖銳化的重要原因。

中國政府和中國人民密切關注着印巴次大陸局勢的發展。我們歷來主張,每個國家的內部事務應由本國人民自己來解決,國與國之間的爭端應由有關國家通過協商來解決。我們堅決反對以任何藉口干涉別國內政,發動武裝侵略,侵占別國領土。中國人民和巴基斯坦人民在反對帝國主義和擴張主義的共同鬥爭中,一向是互相同情,互相支持的。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反抗印度侵略的鬥爭是正義的。中國人民堅決支持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捍衛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反對外來侵略的鬥爭。印度擴張主義者如果一意孤行,必將玩火自焚,遭到可恥的失敗。

本作品的作者以匿名或別名發表,確實作者身份不明(包括僅以法人名義發表),在兩岸四地以及馬來西亞屬於公有領域。但1971年發表時,美國對較短期間規則的不接受性使得本作品在美國仍然足以認爲有版權到發表95年以後,年底截止,也就是2067年1月1日美國進入公有領域。原因通常是1996年1月1日,作品版權在原作地尚未過期進入公有領域。依據維基媒體基金會的有限例外,本站作消極容忍處理,不鼓勵但也不反對增加與刪改有關內容,除非基金會行動必須回答版權所有者的撤下作品要求。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