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西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促進工業地產發展的若干政策
關於印發進一步促進工業地產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西政辦發〔2021〕12號 萊西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11日 發布機關:萊西市人民政府 |
公文法規 |
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經濟開發區管委會,龍水社區服務中心,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企事業單位,雙管單位:
《關於進一步促進工業地產發展的若干政策》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萊西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3月8日
為培育壯大中小微企業,實現產業集聚和高質量發展,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打造現代工業經濟綜合體,促進和規範我市工業地產開發建設,現結合《萊西市支持「雙招雙引」和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和我市實際,制定本優惠政策:
一、明確範圍界定
本政策所指工業地產,主要包含在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規劃為工業用地,按照國家和省、市相關政策和相關標準規範進行統一規劃建設的工業和生產性服務業的載體,包括工業製造廠房、工業研發樓宇等。
二、明確發展目標
按照市場化推進、規模化開發、標準化建設、功能化配套的要求,以現有產業園區為依託、產業轉型升級為主線、政策創新為手段,開發建設一批產業集聚、企業集中、土地集約的工業地產項目,形成一批規劃布局合理、產業定位明確、建設規模適度、功能配套齊全的新型產業園區。
三、明確建設標準
(一)工業地產項目的建設,原則上必須在工業園區或集中區內。
(二)經濟開發區、龍水社區、水集街道、望城街道及姜山鎮規劃面積控制在50畝以上,容積率控制為2.0以上;其它區域規劃面積原則上控制在50畝以上,容積率控制為1.5以上。
(三)配套用房用地面積不大於總用地面積的15%,其計容建築面積不大於項目總計容建築面積的30%。產業用房應參照工業、研發、辦公建築設計規範進行設計,不得採用住宅類建築的套型平面、建築布局和外觀形態。
(四)工業地產項目畝均投資強度不低於300萬元(含土地、廠房和設備等固定資產投資部分)。
四、鼓勵多元投資
(一)鼓勵國有資本、民營資本、金融資本等參與工業地產開發運營。社會資本作為投資主體,從事工業地產開發,必須具有與開發規模相適應的房地產開發資質。
(二)鼓勵項目開發單位在萊西設立獨立核算的項目公司。不得以工業地產項目名義變相從事商業性房地產開發。
五、突出產業主導
(一)推動優勢產業、優勢企業向工業地產集中。每個工業地產項目確定1-2個符合所在區域發展方向的主導產業。園區主導產業占比原則上不得低於60%。
(二)不得利用工業地產園區建設引進國家《產業結構調整目錄》中的限制類或者淘汰類項目,禁止進入工業地產園區的企業生產國家明令規定的淘汰類產品。
六、明確招拍掛條件
(一)工業地產項目土地出讓時,應將下列內容列為土地出讓條件予以明示:生產、研發廠房,開發企業在取得不動產權證5年內,自持比例不低於總建築面積的30%,第6年起自持比例不低於總建築面積的20%。
(二)工業地產銷售及權屬轉移登記,參照商業地產管理模式。
(三)開發企業生產、研發廠房自持部分保持相對集中,且須經項目所在鎮街(經濟開發區)政府確認。
七、支持產權分割
(一)按照經批准的設計圖紙,在公共部位明確、滿足房屋獨立使用的條件下,可按幢、自然層、部位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分割轉讓,並依法辦理產權。最小分割單元為:同一樓層生產性用房建築面積不低於500平方米。研發辦公、商業等生產性服務業用房建築面積不低於100平方米(需滿足消防安全、設備配套且符合登記最小單元的條件),不得獨立進行分割,但可隨生產性用房按不超過15%規定比例且以幢、層等固定界限為基本單元進行分割轉讓。
(二)廠房和研發用房不得採用住宅類建築的套型平面、建築布局和外觀形態。
八、給予資金扶持
(一)對符合萊西市重點項目、重大項目標準的園區開發建設項目,土地出讓價款均按照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工業用地土地級別對應不同的成本價格給予相應獎勵扶持。(以後根據相關成本費用調整而相應調整)
(二)耕地開墾費採取先繳後扶持的方式支持項目發展。達到萊西市重點項目(投資5億元以上)標準,給予8萬元/畝的扶持,達到萊西市重大項目(投資10億元以上)標準,給予13萬元/畝的扶持。
(三)對現有工業用地改造後不改變用途,作為工業地產開發的,不再增繳土地價款。
(四)基礎設施配套費(供熱、燃氣均除外)一層按32元/平方米標準徵收,二層及二層以上免徵。
(五)開發運營主體首次將自持產權轉讓給入駐企業的,按照應繳納稅費地方留成部分等額標準給予園區投資運營主體獎勵扶持。
(六)項目運營之日起,整體畝均稅收(不含不動產交易稅收)達10萬元、20萬元、30萬元、50萬及以上的,可分別按當年地方留成部分(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本級財政實得部分)的5%、10%、15%、20%給予開發運營主體獎勵,每年年初兌現上一年度獎勵,共享期10年。上述財政獎勵資金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
(七)鼓勵投資運營主體建設企業服務平台,對當年通過國家、省、青島市級認定的小企業產業園和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範基地,一次性給予投資運營主體300萬元、200萬元、100萬元獎勵。對青島市級公共服務平台,給予10萬元運行補助。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青島市級孵化器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級、省級、青島市級眾創空間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獎勵。對首次獲評省級以上軍民融合特色基地(園區)的,給予運營主體50萬元獎勵。
(八)對投資運營主體的資金扶持與《萊西市支持「雙招雙引」和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有交叉的,不重複享受,按照「從高」原則執行。
九、給予融資支持
支持企業採用按揭貸款方式購買廠房,引導金融機構在政策許可的範圍內針對購買廠房的入駐企業提供貸款支持,首付一般不高於廠房總價的30%,對優質重點企業,最低首付比例可降至廠房總價的20%,貸款餘額期限一般不少於10年(具體融資條件依據金融機構政策要求)。
十、提升監管服務
工業地產項目所在鎮街(經濟開發區)須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與開發企業簽訂相關協議,約定工業地產項目的產業類型、投資總額、投資強度、產出規模、項目開工竣工時間等事項,同時約定違約責任。
十一、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萊西市促進工業地產發展工作領導小組(名單詳見附件),負責全市工業地產項目開發建設、協調推進、政策兌現、重大問題會商等職責。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招商服務中心,負責總體協調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做好推進工作。
(二)提高審批效率。相關職能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加強溝通協調,縮短審批周期,制定實施細則並負責解釋,全力支持和保障工業地產項目招引、落地等工作順利開展。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萊西市促進工業地產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附件
萊西市促進工業地產發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
組 長:王清源 市委副書記、市長
常務副組長:江聯軍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副 組 長:徐一冰 市政府副市長
吳法先 市政府黨組成員、市發展改革局局長
成 員:徐 宏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全成旭 市財政局局長
於 勝 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局長
丁 一 市商務局局長
封芝寶 市行政審批服務局局長
張 琳 市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局長
鄒明波 市招商服務中心主任
各鎮(街道)、經濟開發區,鎮長(主任)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招商服務中心,鄒明波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及其辦公室主任職務若有變動,由其接任領導自然替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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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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