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香子 (趙元)
行香子 作者:趙元 元 |
鏡裡流年,綠變華顛。
謝西山、青眼依然。
人生安用,利鎖名纏。
似燕營巢,蜂課蜜,蟻爭羶。
詞苑群仙,場屋諸賢。
看文章、大笑如椽。
閒人書冊,且枕頭眠。
有洗心經,傳燈錄,坐忘篇。
潦倒無聞,坐慣家貧。
眼昏花,心口猶存。
人皆笑我,我盡教人。
拚醉吟風,閒釣月,困眠雲。
邂逅交親,語款情真。
且相叢、莫浪辛勤。
西山歸隱,不用移文。
看菊成叢,松結子,竹生孫。
山擁垣牆,水滿溪塘。
幾人家、籬落斜陽。
又還夏也,一霎人忙。
正稻分畦,蠶卸簇,麥登場。
老子徜徉,閒日偏長。
鬢鬔鬆、只管尋涼。
綠陰何處,旋旋移床。
有道邊槐,門外柳,舍南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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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7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古籍標點等著作權問題的答覆《權司1999第45號》,認為僅加標點不足以有創作性,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取代其地位)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利用他人的智力勞動,至少應當支付相應的對價。此處民法通則的公平和等價有償原則與著作權是分別的話題。
- 中華民國94年(2005年)4月15日,中華民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局解釋令函(存檔)也認爲僅對古文加標點不足以取得新著作權。
另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句讀的著作權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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