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士等聽終制三年詔

衛士等聽終制三年詔
作者:李治 
(唐高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11

通喪下達,聖哲彝訓,緯俗經邦,咸率茲道。至於嬰《蓼莪》之巨痛,懷顧復之深慈,得自天經,含生罔極者也。爰自周衰,七雄交爭;逮乎漢末,三方競峙。金革亟動,鉦鼓日聞,先王典章,掃地將盡。遂令三邊武猛,墨絰而扈戎麾;七萃驍雄,素冠而事巡警。亦有內無繼體,傍闕同氣,几筵安寄,奠酹不親。乃眷於斯,載深驚歎,朕膺茲景命,君臨九野,中區富教,外俗永規,宜有解張,以勵風俗。衛士掌閑幕士等,遭喪合期年上者,宜聽終制三年。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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