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的現代化發展

西藏的現代化發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
2001年11月·北京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白皮書

前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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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代化是近代以來世界各國、各地區都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自十九世紀中葉遭受西方列強入侵以來,擺脫貧窮落後、任人宰割的命運,建設獨立、統一、富強、民主、文明的現代化國家,一直是擺在包括西藏人民在內的中國各族人民面前的首要任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的現代化建設事業蒸蒸日上,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中國正以雄健的步伐走向更加開放和繁榮。中國西藏也以和平解放為起點,經過民主改革,廢除了封建農奴制度,實行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實現了社會制度的歷史性跨越;經過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實現了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快速發展,走上了與全國同步發展的軌道,展現出美好的發展前景。

  今年是西藏和平解放五十周年,回顧西藏和平解放以來走向現代化的歷程,展現西藏各族人民在中央政府和全國人民的支援下為實現現代化努力奮鬥的成果,揭示西藏現代化發展的規律,有助於加快西藏現代化建設事業的健康發展,也有助於消除國際社會在「西藏問題」上的各種誤解,增進對西藏歷史和現實情況的全面了解。

一、西藏社會發展的跨越式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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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代化問題是近代以來西藏社會發展的根本問題。在西藏延續了幾百年的政教合一的封建農奴制度,到近代已經成為與世界進步潮流背道而馳的極端腐朽沒落的社會制度,它扼殺西藏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嚴重阻礙社會進步,使西藏陷入極度貧窮落後和封閉萎縮的狀態,瀕臨全面崩潰的邊緣。

  ——社會制度落後,經濟剝削異常殘酷。舊西藏的封建農奴制社會比歐洲中世紀還要黑暗、落後。占西藏人口不到5%的官家、貴族和寺院上層僧侶三大領主,占有西藏的全部耕地、牧場、森林、山川以及大部分牲畜;而占西藏人口95%以上的農奴和奴隸,卻不占有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沒有人身自由,不得不依附於領主的莊園為生或充當世代家奴,遭受強制的烏拉差役、租稅和高利貸三重剝削,生活在死亡線的邊緣。據不完全統計,僅噶廈(舊西藏地方政府)徵收的差稅種類就達200多種。農奴為噶廈和莊園主支的差,占農奴戶勞動量的50%以上,高的達到70%至80%。60%以上的農牧民背負着沉重的高利貸債務。

  ——等級森嚴,政治壓迫極端野蠻。舊西藏流行的《十三法典》和《十六法典》,將人分成三等九級,以法律的形式確認和維護人的社會政治地位的不平等。法典明文規定,上等上級的人的命價為與其屍體等重的黃金,而下等下級的人的命價僅為草繩一根。農奴主占有農奴的人身,可以隨意買賣、轉讓、贈送、抵押和交換農奴,掌握着農奴的生、死、婚、嫁大權。不屬同一農奴主的男女農奴結婚要繳納「贖身費」,農奴的子女註定終身為農奴。農奴主可以任意打罵農奴,對農奴動用斷手、剁腳、剜目、割耳、抽筋、割舌、投水、投崖等極為野蠻的刑罰。

  ——政教合一,宗教桎梏沉重。宗教和寺院在舊西藏政教合一的社會政治結構中處於「萬流歸宗」的地位,成為唯一的意識形態和獨立的政治、經濟實體,擁有龐大的勢力和眾多的政治、經濟特權,支配着人們的精神文化生活。寺院上層僧侶既是西藏的主要政治統治者,也是最大的農奴主之一。達賴喇嘛作為藏傳佛教格魯派的首領之一,兼任西藏地方政府的首腦,集政教大權於一身。原西藏地方政府實行僧俗官員雙軌制,僧官大於俗官。據1959年統計,在全西藏330萬克(此處指藏民族使用的面積計量單位,15克相當於1公頃)耕地中,寺院和上層僧侶占有121.44萬克,占36.8%;貴族和由僧俗官員組成的官府則分別占24%和38.9%。哲蚌寺當時就擁有185座莊園、2萬名農奴、300個牧場和1.6萬名牧民。據二十世紀五十年代調查統計,西藏共有2700多座寺廟,12萬僧人,占當時西藏總人口的12%,大約有四分之一的男子出家為僧。1952年拉薩3.7萬城鎮人口中,竟有1.6萬名僧人。遍布西藏各地的寺廟、比例極高的僧人和眾多的宗教活動,聚斂和消耗了西藏大量人力資源和絕大部分物質財富,成為妨礙生產力發展的沉重枷鎖。正如美國藏學家梅·戈爾斯坦指出的,宗教和寺院集團是「西藏社會進步的沉重桎梏」和「極端保守的勢力」;「正是由於全民族信教和宗教首領執掌政教大權這一因素,導致西藏喪失了適應不斷變化的環境和形勢的能力」①[1]

  ——發展水平低下,人民生活朝不保夕。封建農奴制度的殘酷壓迫和剝削,特別是政教合一制度下宗教和寺院對人力、物力資源的無窮無盡的消耗及其對人們的精神奴役,嚴重地束縛了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窒息了社會的生機和活力,使得西藏長期處於停滯狀態。直到二十紀中葉,西藏社會仍然處於極度封閉落後的狀態,現代工商業和現代科技、教育、文化、衛生事業幾乎沒有,農業生產長期採用原始的耕作方式,牧業生產基本採取自然游牧方式,農牧品種單一退化,勞動工具得不到改進,糧食產量只有種子的四至十倍,生產力水平和整個社會的發展水平極其低下。廣大農奴饑寒交迫,生存維艱,因饑寒貧病而死者不計其數。拉薩、日喀則、昌都、那曲等城鎮中,乞丐成群,到處可見滿街要飯的老人、婦女和兒童。

  帝國主義的入侵加重了西藏人民的災難,也加深了西藏社會的矛盾,使本已破敗不堪的西藏社會更加難以為繼。十九世紀中葉以後,中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西藏與全國其他地方一樣,遭受了西方列強的侵略。英帝國主義入侵西藏,大肆燒、殺、搶、掠,並通過強加一系列不平等條約攫取種種特權,瘋狂掠奪資源,大量傾銷商品,對西藏進行殖民控制和剝削。與此同時,他們在西藏少數上層統治者中培植親信,尋找代理人,陰謀將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廣大農奴在內外雙重壓迫和剝削下生活急劇惡化,為擺脫絕境不斷發動請願、逃亡、抗租抗差和武裝反抗。西藏社會危機四伏,「政教合一制度已像油盡的燈火一樣走向沒落。」②[2]曾任舊西藏地方政府噶倫的阿沛·阿旺晉美在二十世紀四十年代多次指出:西藏「照老樣子下去,過不了多久,農奴死光了,貴族也活不成,整個社會就將毀滅。」③[3]這樣,擺脫帝國主義侵略,打碎封建農奴制的枷鎖,就成了西藏社會進步的歷史必然和西藏人民的迫切願望。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給苦難深重的西藏人民帶來了希望。中央人民政府順應歷史發展規律,從西藏廣大人民的利益出發,積極促成西藏和平解放,並通過推動民主改革、實行民族區域自治、進行大規模的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等重大決策和措施,深刻地改變了西藏的命運,有力地推動了西藏社會的跨越式發展。

  ——和平解放開啟了西藏邁向現代化的大門。1951年5月23日,中央人民政府和當時的西藏地方政府簽訂了《關於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以下簡稱《十七條協議》),標誌着西藏實現和平解放,西藏的社會發展從此揭開了嶄新的一頁。西藏和平解放是中國民族民主革命的一部分,它使西藏擺脫了帝國主義勢力的侵略及其政治、經濟羈絆,結束了舊中國對藏民族的歧視和壓迫,維護了中國的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實現了全國各民族的團結和西藏內部的團結,為西藏與全國一起實現共同進步和發展創造了基本前提。和平解放後,人民解放軍和進藏工作人員堅決執行《十七條協議》和中央政府的政策,積極幫助西藏修築康藏、青藏公路和當雄機場,興修水利,建立現代工廠、銀行、貿易公司、郵局、農場和學校等,採取各種措施幫助農牧民發展生產,開展社會救濟、救災活動,免費為群眾防疫治病,推動了西藏經濟、社會、文化事業的發展,展示了一種現代文明和進步的社會新氣象,在西藏各階層中都產生了深遠影響,從而打破了西藏社會長期封閉、停滯的局面,開啟了西藏走向現代社會的歷史進程,為西藏社會進一步向前發展開闢了廣闊的前景。

  ——民主改革為西藏的現代化發展掃清了道路。1951年西藏實現和平解放時,考慮到西藏歷史和現實的特殊情況,《十七條協議》在肯定了改革西藏社會制度必要性的同時,對改革採取了十分慎重的態度,規定:「西藏地方政府應自動進行改革,人民提出改革要求時,得採取與西藏領導人員協商的方法解決之」。但是,當時西藏上層統治集團中的一些人從根本上反對改革,叫囂「長期不改,永遠不改」,試圖永遠保持封建農奴制度。面對西藏人民日益高漲的民主改革要求,他們不是順應民意,而是與國外反華勢力相勾結,於1959年3月10日發動武裝叛亂,圖謀把西藏從祖國分裂出去,搞「西藏獨立」。為了維護國家的統一和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央人民政府採取果斷措施,與西藏人民一道堅決平息了叛亂,並對西藏社會制度進行民主改革。

  民主改革廢除了封建農奴主土地所有制及農奴和奴隸對封建農奴主的人身依附關係,廢止了舊西藏法典及其野蠻刑罰,廢除了政教合一制度和寺廟的封建特權,使百萬農奴和奴隸在政治、經濟和精神上得到了翻身解放,成為土地和其他生產資料的主人,獲得了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的自由,實現了做人的權利,極大地解放了社會生產力,也為西藏的現代化發展開闢了道路。據統計,農奴和奴隸在民主改革中共分得土地280多萬克;到1960年民主改革基本完成時,西藏全區的糧食總產量比1959年增長12.6%,比民主改革前的1958年增長17.7%;牲畜存欄頭數1960年比1959年增長9.9%。

  ——民族區域自治的實行為西藏的現代化發展提供了強有力的制度保證。民主改革以後,西藏人民與全國各族人民一樣,享有了憲法和法律規定的一切政治權利。1961年,西藏各地開始實行普選,昔日的農奴和奴隸第一次獲得了當家作主的民主權利。他們踴躍參加選舉,並由此產生了自治區各級權力機關和政府。一大批翻身農奴和奴隸擔任了自治區各級領導職務。1965年9月,西藏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成功召開,西藏自治區及其人民政府正式宣告成立。西藏自治區的建立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的實行,從制度上確保了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共同繁榮政策在西藏的實現,保障了西藏人民平等參與管理國家事務以及自主管理本地區和本民族事務的權利,從而為西藏在國家的特殊支持和幫助下根據本地民族特色實現與全國共同發展提供了制度保證。

  ——改革開放為西藏的現代化發展注入了強大動力。二十世紀八十年代,西藏和全國一樣掀起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熱潮。為推動西藏的發展,中央政府制定了「土地歸戶使用,自主經營,長期不變」、「牲畜歸戶,私有私養,自主經營,長期不變」等一系列有利於西藏經濟發展的特殊優惠政策,推進了西藏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並從1984年起由國家投資、全國九省(市)援建西藏43項工程等一批項目。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和國家的支援,壯大和繁榮了西藏的工業、農牧業和以商貿、飲食、旅遊為主的第三產業,提高了西藏產業整體水平和經濟活動的商品化水平,使西藏經濟和社會發展跨上了一個新的台階。

  ——中央政府關心西藏、全國各地支援西藏的戰略決策使西藏的現代化建設進入了快速發展的新階段。1994年,中央政府召開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確立了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緊緊抓住發展經濟和穩定局勢兩件大事,確保西藏經濟的加快發展,確保社會的全面進步和長治久安,確保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的新時期西藏工作指導方針。作出了中央政府關心西藏、全國各地支援西藏的重大決策,制定了一系列加快西藏發展的特殊優惠政策和措施,從而形成了國家直接投資西藏建設項目、中央政府實行財政補貼、全國進行對口支援的全方位支援西藏現代化建設的格局。1994年以來,中央政府直接投資建設了62項工程,總投資達48.6億元;15個對口支援省(市)和中央各部委也無償援建了716個項目,資金投入達31.6億元;全國先後派出援藏幹部1900多名,這些都極大地改善了西藏的生產和生活條件,促進了西藏經濟和社會的發展。與此同時,西藏全面推進經濟體制和科技體制改革,調整經濟結構和企業經營管理機制,建立健全社會保障體系,擴大開放領域,積極鼓勵和吸引國內外的社會資金參與西藏的經濟建設,使多種所有制經濟得到長足發展,增強了西藏發展的內在活力。2001年6月,中央政府召開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為西藏在新世紀全面實現現代化規劃了宏偉的藍圖,並決定採取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進一步加大對西藏現代化發展的支持力度。中央政府關心、全國各地支援和西藏各族人民的努力,使西藏經濟實現了加快發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普遍提高,現代化發展呈現出前所未有的勃勃生機。據統計,1994年至2000年,西藏全區國內生產總值增長了1.3倍,年均增長12.4%,改變了長期低於全國平均發展速度的狀況;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牧民人均收入分別增長62.9%和93.6%;貧困人口由二十世紀九十年代初的48萬人減少到7萬多人。

  綜上所述,西藏和平解放五十年來的發展史,是由黑暗走向光明、由落後走向進步、由貧窮走向富裕、由封閉走向開放的歷史,是一部在祖國大家庭中不斷走向現代化的歷史。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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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梅·戈爾斯坦:《西藏現代史(1913-1951)——喇嘛王國的覆滅》,第39、2頁,杜永彬譯,時事出版社,1995年8月第3次印刷。
  2. 東嘎·洛桑赤列:《論西藏政教合一制度》,陳慶英譯,民族出版社1985年版,第72、73頁。
  3. 阿沛·阿旺晉美:《西藏歷史發展的偉大轉折》,載《中國藏學》(北京)1991年第1期。

二、 西藏現代化的發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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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十年來,在中央政府的領導和全國人民的支援下,經過西藏各族人民不懈努力,西藏在現代化發展的道路上不斷前進,取得了舉世矚目的輝煌成就。

  ——經濟發展實現了重大飛躍。五十年來,西藏在經濟制度、經濟結構上發生了巨大變化,經濟總量上實現了巨大飛躍,徹底告別了封閉的莊園制自然經濟,正在向現代市場經濟邁進。2000年,全區國內生產總值達到117.46億元,比1995年翻一番,比1990年翻兩番,相當於和平解放前的30餘倍。經濟結構趨於合理,第一產業在國內生產總值中的比重從五十年前的99%下降到30.9%,第二、三產業比重分別上升至23.2%和45.9%。

  現代工業從無到有,逐漸成為帶動西藏地區經濟快速發展的重要支柱。迄今已經建立起包括能源、輕工、紡織、機械、森工、採礦、建材、化工、製藥、印刷、食品加工等20多個門類,富有西藏地方特色的現代工業體系,培育出拉薩啤酒、奇正藏藥、珠峰摩托等一批全國知名的企業品牌。到2000年,西藏擁有鄉及鄉以上企業482家,全區第二產業增加值達到27.21億元。

  能源、交通等基礎產業蓬勃興起。電力發展迅速,形成了以水電為主,地熱、風能、太陽能等多能互補的新型能源體系。到2000年,全區共有各類電站401座,總裝機容量達到35.62萬千瓦,年發電量達到6.61億千瓦時,與和平解放前僅有一座125千瓦、只供少數上層貴族享受、斷續發電的小電站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以公路運輸為主,航空、管道運輸協調發展的立體交通運輸網絡已經形成,結束了舊西藏連一條公路都沒有的歷史。現已建成以拉薩為中心,以青藏、川藏、新藏、滇藏和中尼公路為骨架,包括15條幹線公路、375條支線公路,四通八達的公路網,公路總里程達到2.25萬公里,基本實現了縣縣通公路,80%以上的鄉通上了公路。現已擁有拉薩貢噶、昌都邦達兩個民用機場,開闢了拉薩至北京、成都、重慶、西安、西寧、上海、雲南迪慶、昆明、香港和尼泊爾加德滿都等國內國際航線。建成了總長為1080公里、世界上海拔最高的格爾木至拉薩輸油管道,目前承擔着西藏80%以上的油料運輸。青藏鐵路已於2001年6月開工建設,在不遠的將來,西藏就要結束沒有鐵路的歷史。

  第三產業已成為西藏第一大產業。現代商業、旅遊、郵電、飲食服務、文化娛樂、IT等在舊西藏聞所未聞的新興產業迅猛發展。通信事業實現了超前發展,形成了以拉薩為中心、覆蓋全區,由光纜、衛星傳輸,集程控交換、衛星通信、數字通信、移動通信於一體,達到當代先進水平的通信網絡。2000年,西藏郵電業務總量完成3.84億元,業務收入完成1.23億元,分別是1978年的179倍和1086倍,二十多年間年平均增長速度分別達到26.6%和24.3%。2000年底,西藏全區固定電話總裝機容量達到17.02萬門,用戶裝機11.11萬部;移動電話總裝機容量達到12.3萬門,用戶達到7.23萬戶;互聯網站9家,互聯網用戶4513戶。到2000年,第三產業增加值達到53.93億元,在西藏國內生產總值構成中居於首位。

  農牧業生產方式發生根本轉變,生產力水平和生產效益大幅度提高。和平解放以來,國家投巨資興建農田水利基本設施,大力進行以「一江兩河」(雅魯藏布江和拉薩河、年楚河)中部流域綜合開發為代表的大批農牧業基礎項目,極大地改善了西藏農牧業的生產條件,農牧民靠天吃飯、養畜的生產生活方式正在成為歷史。包括科學施肥、育種、品種改良、病蟲害防治以及科學養畜、畜群調整等一系列農牧業科技措施得到推廣普及,農業機械化程度和生產效率得到很大提高,農牧業生產開始向現代化方向邁進。到2000年,西藏第一產業增加值已經達到36.32億元,糧食總產量達到96.22萬噸,牲畜存欄數為2266萬頭(只),基本實現糧食、油類自給,人均占有肉、奶量高於全國平均水平。

  ——城市化水平不斷提高。舊西藏處於自然經濟狀態,缺乏城市發展的動力,城鎮數量少、規模小,人口最多的拉薩不過3萬多人,其他人口規模較大的地方也都不過是幾千人的較大村落而已,算不上城市。即使是拉薩,也不具備健全的城市運行體系,市政設施幾乎沒有,城市功能低下。如今,西藏城市規模伴隨產業升級不斷擴張,到2000年,西藏有建制市2個,縣、區72個,建制鎮112個,城鎮人口49.11萬人,城鎮面積達到147平方公里。城鎮綜合功能不斷完善,城市道路、供水、治安、社區服務等已經形成完整的體系,基本滿足了市民生活和城市經濟自身發展的需要。市容市貌、環境保護正朝着現代化方向邁進,城市公共綠地面積達到人均10.27平方米,綠化覆蓋率達到24.4%,城市環境指數居全國首位。以拉薩為中心、輻射各地的城鎮發展群體已經在西藏形成。以城鎮為核心、帶動周邊區域經濟發展、城鄉結合共同發展的經濟格局正在形成。

  ——對外開放成效顯著。改革開放推動西藏商業、對外貿易和旅遊產業空前發展,增強了與內地、與世界的相互聯繫和合作。西藏地方的區域市場體系初步形成,與全國乃至世界市場體系正在逐步實現接軌。大量農牧民走出鄉村,投入市場經濟大潮,下海經商。來自全國和世界各地的商品源源不斷地進入西藏,豐富着城鄉市場和百姓生活。西藏的名、優、特產品及民族手工業產品,大量進入全國和世界市場。商業貿易的蓬勃發展,推動了農牧產品加工業的發展,農牧業生產開始向市場化方向邁進。國家制定了一系列優惠政策,鼓勵和吸引國內外企業到西藏投資辦企業,擴大對內對外經濟交流與合作。近五年來,西藏協議利用外資1.25億美元。到2000年,全區進出口總額已經達到1.3億美元,其中出口總額1.13億美元。

  「世界屋脊」獨特的自然風光和人文景觀,吸引着眾多的國內外遊客,進藏旅遊已經成為一條黃金旅遊線路。2000年,西藏接待國內外遊客達59.83萬人次,其中,海外旅遊人數14.89萬人;旅遊直接收入7.8億元,間接收入29.8億元,分別占全區國內生產總值的6.6%和25.38%。

  ——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西藏生態環境脆弱,大規模開發建設勢必給生態環境帶來巨大壓力。改革開放以來,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始終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把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作為一個整體進行同步規劃和實施,確保工程項目的論證、設計、施工建設和運營使用都要充分考慮生態環境保護,促進了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西藏制定和實施了《環境保護條例》、《地質礦產資源管理條例》以及與國家《土地管理法》、《水法》、《水土保持法》、《草原法》、《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相配套的實施辦法和細則,形成了有效的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的監督管理體制,使全區的大部分森林、江河、湖泊、草場、濕地、冰川、雪山和野生動植物等得到了較好的保護,水、氣環境質量保持了比較良好的狀態。西藏先後建成了羌塘、珠峰、雅魯藏布大峽谷等18個國家級和省級自然保護區,其面積占全國自然保護區總面積的一半,對保護和改善脆弱的高原生態環境起到了重要作用。近年來,西藏先後投資5000多萬元對拉薩啤酒廠、羊八井電廠、拉薩皮革廠、自治區人民醫院、拉薩水泥廠等企事業的廢水、廢氣進行了治理,有效地改善了城市環境和區域水環境質量。1991年以來,西藏在「一江兩河」地區累計投資9億元實施開發項目,通過興修農田水利、改良草場、改造中低產田和大面積成片植樹造林,在防治水土流失和沙漠化治理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明顯的社會、經濟和環境協調發展的綜合效益。環境評估指數表明,西藏生態基本上還處在原生狀態,是全國環境狀況最好的地區。隨着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實施和中央政府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精神的落實,西藏正在加大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力度,計劃到本世紀中葉投資227億元、建設 160個重點生態保護建設項目,使西藏生態環境進一步得到保護和改善。

  ——教育、科技和醫療衛生事業迅速發展。舊西藏沒有一所現代意義上的學校,寺廟壟斷着教育,適齡兒童入學率不到2%,青壯年文盲率高達95%。如今,教育得到廣泛普及,廣大人民群眾享有了接受教育的權利。國家投入巨資興辦教育事業,一個涵蓋普通教育、幼兒教育、成人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的比較完整的教育體系已經形成。

  到2000年,全區擁有各類學校956所,在校學生達到38.11萬人,適齡兒童入學率已提高到85.8%,文盲率下降到32.5%,大專以上學歷人口達到3.3萬人,占全區總人口的12.6%,高於全國平均水平,位居前列。西藏不僅有了自己的碩士、博士,而且有了一批享譽全國的專家、學者。

  現代科學技術從無到有、發展迅速。和平解放前,西藏沒有一家現代科研機構,即使天文歷算這樣的應用技術,也被罩上一層神秘的宗教外衣,壟斷在寺院手中。半個世紀以來,中央政府和西藏地方政府高度重視科學研究和科學技術的普及、應用,逐步建立了25個科研院所,現有專業科技人員3.5萬人,學科領域涉及歷史、經濟、人口、語言、宗教和農業、畜牧、林業、生態、生物、藏醫藥、鹽湖、地熱、太陽能等數十個門類。其中,藏學、高原生態、藏醫藥等學科研究在全國處於領先水平,產生了一批有世界影響的學術成果。

  醫療衛生事業蓬勃發展。舊西藏除了由封建貴族和寺院壟斷的傳統藏醫藏藥以外,極度缺醫少藥,百姓生病既沒有錢,也沒有地方看病治病。現在的西藏已經建成了中、西、藏醫結合,以拉薩為中心、遍布城鄉的醫療衛生網。獨具民族特色的藏醫藏藥已走向全國,逐漸為全國人民所喜愛,並正在走向世界。到2000年,全區醫療衛生機構已經發展到1237個,病床床位達到6348張,專業衛生隊伍達到8948人,每千人擁有病床和衛生技術人員數高於全國平均水平。目前,西藏農村合作醫療覆蓋率達到80%,兒童計劃免疫合格率達到97%。缺醫少藥狀況得到根本改變,人民群眾的健康水平大幅度提高。在舊西藏常流行的天花、霍亂、性病、斑疹、傷寒、猩紅熱、破傷風等各類傳染病、地方病的發病率降至8%,其中有的已經絕跡;孕產婦死亡率由1959年的50%下降到7%左右,嬰兒死亡率由430%下降到6.61%;人均預期壽命則由二十世紀五十年代的35.5歲增加到67歲。舊西藏人口增長緩慢,在五十年代以前的二百多年間,人口長期徘徊在100萬人左右(據中國清朝政府1734年至1736年的戶口調查,當時的西藏人口為94.12萬人;1953年以達賴為首的西藏地方政府申報的西藏人口為100萬人,二百年間僅增約5.8萬人),而民主改革四十多年來,西藏人口已增加到2000年的259.83萬人,增長了1.6倍多。

  體育事業得到長足發展。西藏建成了一批符合國際標準和規範的體育運動設施,具有西藏地方特色的運動形式得到挖掘、規範和推廣,一批傳統體育項目走出西藏,成為全國性的體育競賽項目。一批優秀運動員在全國各類體育運動項目和競技比賽中取得優異成績,尤其是登山運動一直居於全國領先水平。1999年,西藏和首都北京一起,共同舉辦了全國第六屆民族運動會,使西藏的體育運動水平進一步得到了提高。

  ——傳統優秀文化得到發掘、保護和發展。國家投入巨資和大量的黃金、白銀,用於西藏重點文物單位的維修和保護工作,布達拉宮、大昭寺已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入世界文化遺產。國家重點支持的藏文《大藏經》(甘珠爾、丹珠爾)校勘項目已經完成。有西藏古代社會「百科全書」之稱的苯教《大藏經》得到了系統整理,並全部出版。民間口頭零散流傳下來的《格薩爾王傳》,共達200多部,被稱為「東方荷馬史詩」,在國家大力支持下,經過幾十年的不懈努力,共收集手抄、木刻本300多部,陸續整理出版藏文本70多部、漢譯本20多部,另有若干部已譯成英、日、法文出版。民間流行的歌謠、舞蹈、戲曲、故事等藝術表現形式,通過整理和創新,賦予更高的表現手段,登上大雅之堂。國家投資建成了西藏博物館、圖書館、展覽館、電影院等一大批功能齊全、設備先進的文化娛樂設施,結束了舊西藏基本沒有文化娛樂設施的歷史。到2000年,全區共有各級群眾藝術館、文化館(站)400多個,有以自治區歌舞團、藏戲團、話劇團為主的各類專業文藝演出團體25個,群眾性業餘演出團體160多個,縣烏蘭牧騎演出隊17個,滿足了廣大群眾的文化娛樂需求。

  ——藏民族特性和傳統得到尊重和科學繼承。西藏自治區依法有權根據本地的政治、經濟和文化特點,決定本地的事務,制定相關法規,有權報經批准後變通執行或者停止執行上級國家機關的有關決議。1965年以來,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已制定、頒布地方性法規160多部,內容涉及政權建設、經濟發展、文化教育、語言文字、文物保護、野生動物和自然資源保護等各個方面,有效地保障了西藏人民的特殊權益。例如,在執行全國性法定節日的基礎上,西藏自治區權力機關和行政機關還將「藏曆新年」、「雪頓節」等藏民族的傳統節日確定為自治區的節假日。根據西藏特殊的自然地理因素,自治區把職工的工作時間定為每周35小時,比全國法定職工周工作時間少5小時。

  西藏人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傳統風俗習慣受到尊重和保護。據統計,二十世紀八十年代以來,國家已撥款3億多元及大量黃金、白銀等物資,用於西藏寺廟的維修和保護。其中,對布達拉宮的維修,國家撥款5500多萬元,歷時五年多,是幾百年來耗資最多、規模最大的布達拉宮維修工程。目前,西藏共有1787座寺廟和宗教活動場所,住寺僧尼4.6萬多人,各種重大宗教節日和宗教活動正常舉行;每年到拉薩朝佛敬香的西藏信教群眾均達百萬人次以上。藏族群眾在保持藏族服飾、飲食、住房的傳統方式和風格的同時,在衣食住行、婚喪嫁娶各方面也吸收了不少新的現代文明習俗,極大地豐富了西藏人民的生活。

  藏族人民學習、使用和發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自由受到切實保護。政府設立專門的藏語文工作指導委員會和編譯機構,促進藏語文的學習、使用和發展。藏語文是西藏各級各類學校的主課。西藏已編譯出版從小學到高中所有課程的藏文課本和教學參考資料,西藏大學已編寫完成19種藏文教材並開始試用於教學。西藏自治區人大、政府的法規、決議、文件、布告和各種公文,以及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的標牌、名稱均使用藏漢兩種文字。各級法院和檢察院對藏族當事人和其他參與人使用藏語文辦理案件,用藏文下達法律文書。報紙、廣播、電視都用藏漢兩種語言。西藏人民廣播電台每天播出藏語節目時間達20.5小時,占該台播音時量的50%。西藏電視台每天播出藏語節目達12小時,藏語專門頻道已於1999年正式上星。目前,西藏有正式出版發行的藏文報紙雜誌23種,《西藏日報》建立了計算機藏文編輯排版系統。藏語文的信息技術標準化工作取得重大進展,藏文編碼已通過國家標準和國際標準,成為中國第一個具有國際標準的少數民族文字。

  ——人民生活質量大大提高。社會經濟的發展極大地提高了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2000年,西藏全區各族人民已基本擺脫貧困、實現溫飽,部分群眾生活達到了小康水平。隨着人民生活逐步富裕,消費結構開始多樣化,冰箱、彩電、洗衣機、摩托車、手錶等消費品,進入了尋常百姓家。不少富裕起來的農牧民蓋起了新房,有的還購買了汽車。西藏目前的人均居住面積處於全國首位。廣播、電視、通信、互聯網等現代信息傳遞手段,與全國乃至世界同步發展,已經深入到人民群眾的日常生活。到2000年,西藏廣播和電視的人口覆蓋率分別達到77.7%和76.1%,絕大多數地區的百姓能夠通過收聽、收看廣播、電視,了解到當天發生在全國和世界各地的新聞,並能夠通過電話、電報、傳真或互聯網等手段獲取信息資料,即時同全國和世界各地取得聯繫,傳遞信息。

  人民的政治地位不斷提高,政治參與日益廣泛。西藏人民與全國各族人民一樣依法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廣泛參與管理國家事務和西藏地方事務。目前,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有西藏代表19名,其中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占80%以上。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代表在自治區、縣、鄉人大代表中,分別占82.4%、92.62%、99%,自治區各級人大、政府、政協及法院、檢察院的主要領導由藏族公民擔任,在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也都有藏族幹部擔任領導職務。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幹部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中占71.4%,在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委員中占80%,在自治區政府主席、副主席中占77.8%,在西藏全體幹部中占79.4%,在全區專業技術人員中占69.36%。

  由於西藏地處「世界屋脊」,高寒缺氧,自然條件惡劣,也由於脫胎於落後的封建農奴制社會、起點很低等社會歷史條件的限制,西藏在全國還屬於不發達地區。西藏的經濟總量小、發展水平低,農牧業和生態環境脆弱,基礎設施薄弱,科技教育落後,缺乏自我積累和自我發展能力,現代化發展程度與中國的東南沿海地區相比還存在着較大差距。但是,毫無疑問,五十年的發展已經極大地改變了昔日貧窮落後的面貌,為西藏現代化事業實現跨越式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三、 西藏現代化發展的歷史必然性

編輯

  五十年在人類歷史長河中不過是短暫的瞬間,但在西藏這片古老而神奇的土地上卻發生了以往任何時代都無法比擬的巨大變化。西藏告別了貧窮落後、封閉停滯的封建農奴制社會,走向了不斷發展進步、文明開放的現代人民民主社會,現代化建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一是徹底改變了極少數封建農奴主壟斷西藏政治權力和物質文化資源的局面,西藏全體人民成了管理西藏社會的主人,成為社會物質文化財富的創造者和享受者,人民的地位和素質得到了極大的提高;二是徹底打破了舊西藏社會封閉、停滯和萎縮狀態,社會經濟突飛猛進,人民物質文化生活大大改善,現代化事業空前發展,在不斷改革開放中呈現出全面進步的態勢;三是徹底廢除了民族壓迫和歧視,蕩滌了舊西藏社會的污泥濁水,西藏的民族特性和傳統優秀文化在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下得到了充分尊重和保護,並隨着現代化的發展被賦予了反映人民群眾新生活和社會進步新需要的時代內容,在科學的繼承中得到了弘揚和發展。

  半個世紀的發展,昭示了西藏走向現代化的歷史必然性,揭示了西藏現代化發展的客觀規律。

  ——西藏走向現代化,符合世界歷史潮流和人類社會發展規律,體現了西藏社會發展的內在要求和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與願望。實現現代化是近代以來世界各國和各地區的共同課題,是人類社會從不發達狀態走向發達狀態、從愚昧落後走向文明進步、從在封閉中相對獨立的發展走向在開放、合作和競爭中全面加快發展的一個自然的歷史過程。現代化最初是與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崛起和擴張相伴隨而產生的,現代化的成果在相當長時間內也被西方列強所壟斷並用於對第三世界國家的侵略和殖民統治。進入二十世紀以後,隨着非殖民化運動的興起,擺脫貧窮落後、實現現代化,成為第三世界國家實現國家完全獨立和民族振興的必由之路。歷史的發展表明,現代化潮流浩浩蕩蕩,順之者昌,逆之者亡。近代西藏生產力、生產方式和社會政治制度都處於極度落後的中世紀狀態,在遭受帝國主義的侵略和控制之後社會更趨破敗,瀕臨崩潰的邊緣。消除帝國主義的侵略和控制,改革落後的社會政治制度和生產方式,實現現代化,歷史地成為西藏社會進步的唯一出路和最緊迫的課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後,西藏通過和平解放、民主改革、社會主義建設和改革開放,擺脫了帝國主義侵略和控制,從遠遠落後於時代的封建農奴制社會跨入人民民主的現代社會,實現了經濟的高速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一步一步地向現代化邁進,順應了世界現代化的時代潮流和人類社會的發展規律,體現了西藏社會進步的要求和西藏人民的根本願望。

  ——西藏的現代化是中國現代化發展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是全國各族人民實現共同繁榮和中華民族實現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在漫長的歷史發展中,包括藏民族在內的56個民族共同開拓了中國的疆土,組成了同甘共苦、誰也離不開誰的中華民族大家庭。西藏作為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歷來與祖國同命運、共發展。西藏的進步發展與祖國息息相關,祖國的命運直接影響到西藏的前途。近代中國由於國力的貧弱和封建專制政權的腐敗無能,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包括西藏在內的中國領土遭到西方列強的侵略和蹂躪,面臨被瓜分、肢解的厄運。隨着中國民族民主革命的勝利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成立,西藏實現了和平解放,驅逐了帝國主義勢力,開始了現代化發展的進程,並通過民主改革掙脫了封建農奴制的沉重枷鎖,鋪平了走向現代化的道路。由於西藏是一個相對落後的地區,西藏的發展一直牽動着中央政府和全國各族人民的心。五十年來,國家對西藏的社會經濟發展給予了特別的關懷,在財政、稅收、金融等方面實行特殊的優惠政策,在資金、技術、人才等方面提供了大力支援,先後向西藏投入資金累計近500億元,調動了大量物資進藏,派出了大批援藏幹部和技術人員,有力地促進了西藏的現代化發展。可以說,五十年來,西藏社會的進步與發展,是在毛澤東、鄧小平、江澤民為核心的中央三代領導集體在各個時期的正確領導下取得的,是與祖國的統一、發展和全國人民的無私支援分不開的,是中國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和共同發展的新型民族關係的生動體現。

  歷史事實說明,西藏的現代化離不開祖國的現代化,祖國的現代化也不能沒有西藏的現代化。沒有西藏的現代化,祖國的現代化就不完整、不全面。沒有祖國的獨立和富強,就沒有西藏社會的新生和發展。西藏的現代化發展只有融入祖國現代化進程之中,並得到全國人民的支持和幫助,才能牢牢把握歷史機遇,實現快速發展,不斷進步繁榮。祖國現代化建設的蓬勃發展,是西藏實現現代化的堅強後盾;中央政府的正確領導和大力扶植,全國各族人民的無私支援,是西藏現代化事業快速健康發展的有力保證和必備條件。

  ——西藏的現代化發展是西藏各族人民的事業,必須堅持以人為中心,促進社會的全面進步和可持續發展。西藏五十年的發展歷程是人的不斷解放和發展的過程,是社會全面進步、現代化與環境協調發展的過程。西藏各族人民始終是西藏現代化發展的主體和根本動力,是西藏發展成果的受益者。西藏和平解放和民主改革,使西藏各族人民從帝國主義的侵略和封建農奴制的非人統治下解放出來,成為國家和西藏社會的主人,煥發出巨大的熱情與力量,成為推動西藏現代化發展的主力軍。他們滿懷主人翁責任感,積極投身建設新西藏和新生活的偉大事業之中,團結奮鬥,開拓進取,艱苦創業,堅持經濟建設與社會進步齊頭並進、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迅速推進了西藏的現代化進程。五十年來西藏現代化建設的成就充分展示了西藏各族人民的奮鬥成果,集中體現了西藏人民的強大力量。實踐表明,西藏各族人民的團結奮鬥是推動西藏現代化事業的力量源泉,只有充分發揮西藏各族人民的積極性、主動性和首創精神,把中央政府的關心、全國各地的支援轉化為西藏自身的發展優勢,才能創造出西藏現代化發展的人間奇蹟;只有從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要求出發,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才能使西藏的現代化建設得到快速健康的發展。

  ——西藏的現代化是在西藏特殊地域展開的,必須從西藏實際出發,走有西藏地方特色的發展道路。西藏地處青藏高原,在地理環境、自然條件、歷史發展、民族成分、宗教信仰、文化傳統和生活習俗等各方面都具有較大的特殊性。西藏的現代化發展必須從西藏的客觀實際出發,充分考慮歷史和現實的特殊性,以有利於西藏生產力發展和社會進步、有利於西藏人民的發展和幸福為出發點。西藏惡劣的自然條件、落後的社會經濟基礎以及西藏近代以來歷史發展的複雜背景,決定了西藏必須以現代化建設為中心,必須在中央政府和全國各地的特殊支持和幫助下實現加快發展,必須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必須合理利用自然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實現社會經濟的持續、全面和協調發展。

  由於歷史的原因,西藏大多數藏族群眾信仰宗教,宗教的影響滲透到藏民族的文化、藝術、風俗和日常生活的許多方面。正確處理民族、宗教問題是西藏現代化發展中長期面臨的一個重大問題。西藏五十年來的發展表明,加快現代化建設是西藏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也是實現民族平等和共同發展的關鍵所在。堅持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切實保障西藏各族人民特別是藏族人民依法管理本地區事務的自治權利,充分尊重他們的文化傳統、風俗習慣、語言文字和宗教信仰,是西藏現代化健康發展的重要保證。只有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改革開放,把保護宗教信仰自由同堅持政教分離、積極引導宗教與現代化發展和社會進步相適應結合起來,把保持和弘揚西藏的民族特性同大力發展現代產業和現代科學教育文化、推動西藏傳統產業和傳統文化的現代化結合起來,才能走出一條有西藏地區特色和民族特色的現代化道路。

  ——西藏的現代化建設是在同達賴集團和國際敵對勢力的長期鬥爭中不斷得到發展的。西藏的現代化問題是在複雜的歷史背景下產生的,不可避免地要同國際鬥爭聯繫在一起。長期以來,達賴集團和國際敵對勢力與中國政府和人民在「西藏問題」上一直存在着分裂與反分裂、阻撓現代化與推動現代化的鬥爭。在近代,西藏少數上層政教統治者為了維護農奴主階級的既得利益和搖搖欲墜的封建農奴制社會,極力阻止西藏社會的現代化發展,以至不惜與帝國主義侵略勢力相勾結,策動「西藏獨立」的分裂活動,妄圖阻撓西藏和平解放。西藏和平解放後,達賴集團置中央政府的耐心等待和西藏人民的強烈要求於不顧,極力阻撓民主改革和現代化進程,在國際敵對勢力的支持下,策動分裂祖國的武裝叛亂。叛亂失敗逃亡國外後,達賴集團更是與國際反華勢力沆瀣一氣,不斷煽動國際輿論,大肆從事反華分裂活動,詆毀西藏的經濟建設和社會進步成就,百般干擾、阻撓和破壞西藏的社會現代化發展。

  達賴集團和國際敵對勢力把西藏和平解放、驅逐帝國主義勢力出西藏指責為「中國占領西藏」;把中央政府推動西藏現代化進程說成是「消滅西藏的民族特性」;把西藏經濟的快速發展攻擊為「破壞西藏環境」;把中央政府和全國人民關心、支援西藏現代化建設污衊為「掠奪西藏資源」、「加強對西藏的控制」、對西藏進行「漢化」;把西藏廢除政教合一制度和宗教、寺院的世俗特權污衊為「滅絕宗教」;把西藏傳統文化在新時代的弘揚和現代科學教育文化前所未有的發展誣稱為「滅絕西藏文化」;如此等等。一句話,凡是有利於西藏現代化發展和社會進步、有利於西藏人民幸福的事情,他們都要製造各種莫須有的罪名,不遺餘力地予以反對。這就充分暴露了達賴集團代表落後的封建農奴制生產關係、代表落後的政教合一的宗教文化、代表極少數沒落的封建農奴主特權階級利益的反動本質,也充分暴露了一些國際敵對勢力妄圖利用所謂「西藏問題」破壞中國穩定、分裂中國領土、遏制中國發展和強大的陰暗心理。

  事實勝於雄辯,公道自在人心。西藏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舉世公認,西藏社會的發展進步有目共睹;中國推動西藏的現代化發展、反對達賴集團的分裂活動,順乎潮流、合乎人心,天經地義。西藏和平解放五十年的歷史表明,時代潮流不可阻擋,歷史車輪不可逆轉。西藏的現代化發展和社會進步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任何謊言終將被西藏發展的客觀事實所戳穿,任何逆歷史潮流而動,企圖阻撓西藏現代化發展、將西藏從中國分裂出去的倒行逆施,都註定要遭到可恥的失敗。

  人類社會已經進入新的世紀,和平與發展是當今世界的兩大主題。中國已經進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加快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的新的發展時期,西部大開發戰略作為中國現代化建設第三步發展戰略的一部分正在全面付諸實施。中央政府召開的第四次西藏工作座談會,從國家發展和西藏的實際出發,確定了促進西藏現代化建設在新世紀從加快發展到跨越式發展的戰略目標,決定進一步加大對西藏發展的扶持力度,在第十個五年計劃期間(2001-2005)年由中央政府和全國各地投資322億元支援西藏建設187個項目、由中央對西藏提供379億元財政補助,並制定其他一系列特殊優惠政策和措施。這些都給西藏現代化建設創造了新的有利條件和難得的機遇。可以斷言,有五十年發展奠定的堅實基礎,有中央政府和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持和幫助,經過艱苦努力,西藏一定能夠乘勢而上,在現代化建設的進程中實現跨越式發展,迎來更加燦爛輝煌的未來。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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