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察薦舉敕
作者:李純 
(唐憲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61

處分委御史台諸道觀察使嚴加察訪,不得容貸,其諸司所奏官屬,及有狀論薦人,如有贓犯過惡,亦請具名聞奏,量加殿罰。所冀人知所懼,舉不妄行,為官擇人,得賢報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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