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核增戶添租敕

詳核增戶添租敕
作者:劉承祐 後漢
(後漢隱帝)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21

親人之任,務在安民,經國之規,必資徵賦。至於招添戶口增長稅租,減選加階,優有處分,勸能行賞,顯降敕文。邇來論課績者甚多,較虛實則未當,外州批上曆子,南曹磨勘解繇,空收招到編民,莫見新添稅額。蓋有析居耕種,各立戶名,或是避稅逃移,並未歸業。所以虛添農戶,無益官租,考課涉名,未盡其善。宜兼吏部南曹自今後及已前應有令佐,招添點檢出戶口,據數須本處戶合徵稅賦物數目,於解繇曆子內一一開坐批書,方得準天福八年三月十日敕條施行,如不合前後敕例,不在施行之限。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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