誅張崇遠敕
作者:李亶 後唐
(後唐明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10

設祿任能,立法懲惡,苟有違犯,須舉憲刑。崇遠流外授官,監中守職,雖官不請於俸祿,而職見請於依糧,贓罪既彰,死刑難貸。宜決重杖一頓處死。

本五代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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