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護憲
作者:胡適

主席,各位先生:

  剛才聽了梁上棟先生的報告,使我非常感動,知道當初制憲的國大代表,現在有二百多人在立監兩院服務,負行憲的責任。憲法的實行在行政部門,自中央以至地方各級政府,都有責任,但是立監兩院所負責任最重。憲法等於我們自己的孩子,梁先生提到我們也許要「護憲」這一點,各位聽到,大家鼓掌,這種感情的表現,使我這一個只參加制憲,而沒有參加行憲的人,格外高興。事實上立監兩院,和政府各部門,在行憲時期,隨時都在那裡制憲,因為我們的憲法是比較剛性的成文憲法,在制憲的當時,憲法的起草,受了不少拘束。一方面受中山先生遺教中的重要主張,和中國國民黨傳統中的重要文獻,如五權憲法中的國民大會這個基本觀念的拘束。另一方面受民國初年到三十五年來的憲法,尤其《五五憲草》,和政治協商會議憲草委員會的憲草影響。這方面的拘束,範圍了我們的制憲工作。當然有法比較沒有法好,這個法是中華民國唯一的法,在憲法沒有修正以前,我們負有行憲護憲的責任。在憲法至上的原則下,大家應該上下一致,明認維護憲法是當然的事。不但如此,在行憲過程中,還不免有制憲,無論立法院監察院在行憲方面,都是制憲的,以他們養成的優美遺風和傳統,作為憲法的一部分。這才是活的憲法。世界上的許多剛性憲法,憲法中沒有規定的,在憲法成立以後,各部門的工作者,許多大政治家,大法理學家,大法官和立法者,在他們執行職務時,往往留下一種傳統,一種遺風。這種傳統和遺風,和憲法一樣的有功效。比方美國的憲法,一百五十年來,並沒有規定總統不得連任第三任,但由華盛頓總統留下了不連任第三任的遺風,直到羅斯福總統時,才打破這種傳統,連任第三任,第四任的總統。後來到杜魯門總統時,才修正憲法,改為總統不得連任二次。羅斯福總統之所以能連任第三任總統,正當第二次世界大戰,為着「駕輕就熟」,才打破一百五十年的傳統遺風,競選第三任總統。前幾天我在立法院說話,曾經說到,在行使職權中,可以留下某種和憲法同等的傳統遺風。比方立法院的會議規則規定,有五分之一的人數,就可以開會,這是憲法所沒有的,這種規定就是很好的傳統遺風。不但立法機關如此,司法機關考試機關也是一樣,只要內心是愛護國家的,為國家維持憲法,運用憲法,都可以留下它的傳統和遺風。

  回想制憲的時候,因為時間太短,中間又發生許多意外阻擾,耽誤幾個星期。在回到憲法本題時,大家又不免匆忙。當時想像這憲法的實行,一定很困難,可是現在這憲法已經行了四五年,又覺得這部憲法是可用的。運用這部憲法,替國家做了不少的事情。這種尊重憲法的精神,無論是在成文憲法,或者是不成文憲法的國家,都應該是一樣的。英國是不成文憲法的國家,她的所謂憲法,完全是幾百年來,許多大政治家,立法者和大法官留下的傳統習慣,在國會的上下兩院養成功,這些留下來的習慣和遺風,就成為所謂英國的憲法。現在我們行憲的立法監察兩院,考試司法兩院,和行政部門,從高級到地方,可說時時刻刻在替中華民國繼續不斷的制憲,不知不覺中,使我們的根本大法,意義格外深長,範圍格外廣大,運用格外靈敏。諸位在行憲時期,時時刻刻在替國家修改憲法,制定憲法,增加憲法的許多根本傳統,諸位的舉一動,都可說在替國家補充憲法的不足,這種不自覺的貢獻,是值得大家把它變為自覺的。

  當此國家動盪時期,我很贊成梁先生提到的話,在憲法沒有修正之前,我們不可無視憲法,要大家一致養成一種守法護憲的心理。前幾天青年黨的朋友請我們吃飯,提出幾個問題問我,其中有一個問題,問到美國的憲法,一百六十多年來,為什麼這樣安定?法國革命和美國同時,為什麼法國革命之後,始終不安定?憲法已經過四次的大變動,其中兩次廢除民主政治,回到君主時代,為什麼兩個同時產生的成文憲法,尤其法國憲法在本質上還較美國憲法格外徹底而理想,美國憲法這樣安定,法國憲法怎麼會不安定?當時我說過個人的看法:歷史的教訓告訴我們,民主制度不容易在大戰的環境中,或者在戰爭威脅的氣氛中生長成功。民主政治需有一種保障,一種和平的保障,安全的保障,避免戰爭的保障,才能使這個民主政體慢慢長大,成為一個力量。在實行民主政治的時期,最怕外患或者戰爭來摧毀這個制度。法國處在歐洲大陸,不容易有一個安定的局面,時時刻刻要顧到她四周的國家的侵略,隨時有大戰的危險。我們看看世界上站得住的幾個民主政治的發祥地,他們所以能夠成功為民主政治的搖籃,就是能免除外患和戰爭的威脅。比方英國,位處英倫三島,和歐洲大陸相隔一個英吉利海峽,這個海峽的寬度,雖然不及台灣海峽的五分之一,飛機只需幾分鐘就可越過,可是在一千年前,甚至一百年以前,一個十九浬寬的英吉利海峽,相當於現在的大西洋,是個重要的保障。所以自公元一千二百年以後,將近八百年來,英國沒有外患,沒有被別國侵略和征服,可以繼續發展其民主政治。當中雖然也有過危險時期,經過幾次的摧殘,但是民主政治還能繼續的發展下去,一直到現在。以英國和法國來比,法國做不到的,英國能做到,癥結所在是有了安全的保障。

  其次是北美合眾國,在沒有發現太平洋之前,大西洋還是美國的重要保障,在美國獨立後的一百六七十年間,雖有1812年和英國的戰爭,1861年的內戰,以及以後的小戰爭,可說沒有大戰,至少沒有被侵略的戰爭,沒有大的兵亂,能夠繼續不斷的培養和發展民主政治。所以法國不但無法和英國比,就和美國比,也顯然不同。美國獨立後,民主政制繼續不斷地在那裡成長,而法國革命後,百多年來,就有兩次恢復到王政帝制。第一次的革命,不過是暴民政治而已,以後又是連續的外患,繼續的幾次大戰,得不到一種安全的保障,來好好實行民主政治。

  此外,太平洋南部的澳洲和紐西蘭,也是兩個了不得的民主發祥地。比方,無記名的秘密投票,就是從澳洲開始的。記得我做學生的時候,無記名投票這名詞,還是叫做澳洲投票法。後來風行到全世界,才忘了澳洲投票法這個名詞,改為無記名投票。還有現在世界各國所公認的婦女參政,和勞工參政,最早實行的也是由澳、紐開始,然後才普遍於世界各國。澳、紐兩國,能做一個民主發祥地,也因為她們四面臨海,與外界隔離,免於侵略和戰亂的威脅。

  從以上三個例子來看,民主政治經不起外來的征服和戰爭的威脅;需要有和平的保障,安全的保障。但是當它在安全的時期慢慢奠立基礎後,卻成為保障和平的一種力量。像美國在1815至1914年,這九十九年間,可說是全世界保障和平的大力量;1914年以後,北美合眾國這個力量,又成了保障全世界的大力量。在安全的保障下,十九世紀的英國,二十世紀的美國,不但保障了自己,而且養成了發展民主政治的一種力量。這是我那天答覆中國青年黨的朋友所提問題的一點感想。

  現在回頭來說我們自己的國家,我們正當戰禍迫切時期,在過去的戰亂中,幾乎把整個國家亡掉,把大陸丟了,現在可說是流亡時期。幸而有台灣寶島,在這四年之內,大家上下一致,做到現在這個局面,實在是中國歷史上很僥倖的事情。現在這個局面是戰爭的局面,眼前大戰不可避免,在這局面之下,政府各方面,行政部門權力的擴大,是當然的事,無法避免。剛才我說過,許多制度受不了戰爭的威脅,經不起戰爭的考驗。在戰爭威脅之下,行政部門的權力擴大,乃自然的趨勢。因為這個緣故,要合法保障憲法,養成尊重憲法的守法心理更為困難。可是我這次回國,看到許多情形,又很感覺安慰。前幾天我也說過,諸位先生執行立法院監察院的工作,在憲法之下,於行憲的短短幾年期中,養成一種合法的批評,合法的監察,合法的監督,合法的反對政府和制裁政府,這種力量的養成,是國家的幸福。行政部門的領導,如沒有立法院監察院予以合法的制裁和限制,對於行政部門不利的,對於國家也是不利的。立監兩院的同仁在這危險時期,在受戰爭威脅的這幾年之中,各個人都在立法或監察的崗位,爭取合法批評,合法彈劾,合法反對和制裁,行使憲法賦予的職權,這種精神,實在可佩。今天借這個機會和各位拜年,同時給各位致敬意。

(本文為1953年1月1日胡適在立法、監察兩院制憲「國大」代表歡迎茶會上的演講,原載1953年1月2日台北《中央日報》,又收入《胡適言論集》乙編,原附「答問」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