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釐正託故不之任疏(寶曆二年二月)

請釐正託故不之任疏(寶曆二年二月)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74

內外六品以下官,有之不任諸色事故勾留等。伏以任官員數素定,奉公無分有常,一處闕人,庶務失本。法苟不舉,獘恐滋深。今國計所須,江淮是賴,江淮州縣官俸料稍厚處,勾留倍多。除準敕正額勒留人外,有事故離任者,每年須部送兩稅左藏庫行綱。不知處差常務例置,以官糜費,因緣所害甚廣,況勤勞責累,移在他人,俸祿資考,則為己有。欲將求於致理,先是察其曠官。伏請起今,除元有敕額勾留之司,及宰相、節度使幼小子弟恩例一官不之任外,縱有要籍,並須具事由聞奏。挾名敕下,即任離本官任,仍當時牒報御史台。有違請免所居官,並殿三選。其州府長史,奏聽進止。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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