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準舊例分察尚書省奏(元和四年五月御史台)

請準舊例分察尚書省奏(元和四年五月御史台)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64

準舊例,監察御史從下六人,各察尚書省一司。又準興元元年十月敕令,監察從上第一人察吏部、禮部,第一人察兵部、工部,第三人察戶部、刑部者。伏以監察第一第二人,已充監察及館驛等使。新人除出使外,並無職掌,無以觀其能否。今請守舊制,新人分察。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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