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重行分察條例奏(同光二年五月御史台)

請重行分察條例奏(同光二年五月御史台) 
作者:闕名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969

準本朝故事:當司六察,合行職事條例如後。吏察,應吏部行內南北兩曹磨勘選人,合具駁放判成人,具名銜報分察使,及三銓應鎖注官後,具前銜後擬報分察使典簡。如有逾濫,即察使舉追本行令使推勘。兵察,應兵部司公事,一一合報察使。戶察,應戶部司諸州戶帳貢物,出給蠲符,具事件合報察使。刑察,應刑部司法律赦書德音,流貶量移,斷罪重輕,合報察使。禮察,應禮部補轉鑄印諸祠祭料法物,合報察使。工察,應工部司工役等,合報察使。伏以御史台六員監察,謂之分察使,察訪綱舉,動靜必行。但緣曠廢,久不施行,今欲重行條貫。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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