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時政第四疏

第三疏 論時政第四疏
作者:魏徵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39

臣聞為國之基,必資於德禮;君之所保,惟在於誠信。誠信立,則下無二心;德禮行,則遠人斯格。然則德禮誠信,國之大綱,在於父子君臣,不可斯須而廢也。故孔子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又曰:「自古皆有死,人無信不立。」文子曰:「同言而信,信在言前;同令而行,誠在令外。」然則言而不行,言不信也;令而不從,令無誠也。不信之言,無誠之令,為上則敗德,為下則危身,雖在顛沛之中,君子之所不為也。

自王道休明,十有餘載,威加海外,萬國來庭,倉廩日積,土地日廣。然而道德未益厚,仁義未益博者,何哉?由乎待下之情,未盡於誠信,雖有善始之勤,未睹克終之美故也。其所由來者漸,非一朝一夕之故。昔貞觀之始,聞善若驚,既五六年間,猶悅以從諫。自茲厥後,漸惡直言,雖或勉強時有所容,非復曩時之豁如也。謇諤之士,稍避龍鱗;便佞之徒,肆其巧辯。謂同心者為朋黨,謂告訏者為至公,謂強直者為擅權,謂忠讜者為誹謗。謂之為朋黨,雖忠信而可疑;謂之為至公,雖矯偽而無咎。強直者畏擅權之議,忠讜者慮誹謗之尤。至於竊金生疑,投杼致惑。正人不得盡其言,大臣莫能與之爭。熒惑視聽,鬱閼大猷,妨化損德,其在茲乎?故孔子之惡利口之覆邦家,蓋為此也。

且君子小人,貌同心異。君子掩人之惡,揚人之善,臨難不苟免,殺身以成仁。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惟利之所在,危人以自安。夫苟在危人,則何所不至?今將求致治,必委之於君子;事有得失,或訪之於小人。其待君子也,則敬而疏;遇小人也,必輕而狎。狎則言無不盡,疏則情不上通。是則毀譽在於小人,刑罰加於君子。實興喪所在,亦安危所係,安可以不慎哉?此乃孫卿所謂使智者謀之,與愚者論之,使修潔之士行之,與汙鄙之人疑之,欲其成功,可得乎哉?夫中智之人,豈無小慧,然才非經國,慮不及遠,雖竭力盡誠,猶未免於傾敗。況內懷奸利,承順顏旨,其為禍患,不亦深乎?故孔子曰:「君子或有不仁者焉,未見小人而仁者。」然則君子不能無小惡,惡不積,無妨於正道。小人或時有小善,善不積,不足以立忠。今謂之善人矣。復慮其時有不信,何異夫立直木而疑其影之曲乎?雖竭精神,勞思慮,其不可得,亦已明矣。

夫君能盡禮,臣能竭忠,必有在乎內外無私,上下相信。上不信,則無以使下;下不信,則無以事上。信之為道大矣哉!故自天祐之,吉無不利。昔齊桓公問於管仲曰:「吾欲酒腐於爵,肉腐於俎,得無害於霸乎?」管仲曰:「此固非其善者,然亦無害於霸也。」公曰:「如何而害霸乎?」曰:「不能知人,害霸也。知而不能用,害霸也。用而不能任,害霸也。任而不能信,害霸也。既信而又使小人參之,害霸也。」晉中行穆伯攻鼓,經年而不能下,魏簡倫曰:「鼓之嗇夫,簡倫之知,請無疲士大夫,而鼓可得。」穆伯不應。左右曰:「折一戟,不傷一卒,而鼓可得,君奚為不取?」穆伯曰:「簡倫之為人也,佞而不仁。若使簡倫下之,吾不可以不賞。若賞之,是賞佞人也。佞人得志,是使晉國之士,舍仁而為佞。雖得鼓,將何用之?」夫穆伯列國大夫,管仲霸者之佐,猶能慎於信任遠避佞人也如此,況乎為四海之大君,應千齡之上聖,而可使巍巍之盛德,復將有所間然乎?若欲令君子小人是非不雜,必懷之以德,待之以信,勵之以義,節之以禮。然後善善而惡惡,審罰而明賞,則小人絕其邪佞,君子自強不息。無為而化,何遠之有?善善而不能進,惡惡而不能去,罰不及於有罪,賞不加於有功,則危亡之期,或未可保,永錫祚允,將何望哉?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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