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簡勘楊憑家產狀

論簡勘楊憑家產狀
作者:李絳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46

伏以楊憑犯贓,憲司推勘,舉正朝典,肅清人心,此蓋理之宜然,法度之當爾。臣但不知楊憑所犯輕重,若所坐隻緣贓汙,法令且有明文,合待推勘事終後,徵贓定罪。今所與宗儒詔,令一物已上,具數聞奏。即宗儒受詔之日,便合勘責家資,遠近流傳,有似簿錄。凡簿錄家產,皆是逆人,至犯贓不合同例。伏以聖恩再三,立法度必歸至公。事禮之間,貴於允當,臣苟有所見,不敢不陳。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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