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遣張載按獄
臣伏聞差著作佐郎張載往明州推勘苗振公事。竊謂載經術德義,久為士人師法,近侍之臣以其學行論薦,故得召對。蒙陛下親加延問,屢形天獎,中外翕然知陛下崇尚儒學,優禮賢俊,為善之人,孰不知勸?今朝廷必欲究觀其學業,詳試其器能,則事固有繫教化之本源於治政之大體者,儻使之講求議論,則足以盡其所至。
夫推按詔獄,非謂儒者之不當為,臣今所論者,朝廷待士之道爾。蓋試之以治獄,雖足以見其鉤深練核之能,攻摘斷擊之用,正可試諸能吏,非所以盡儒者之事業。徒使四方之人謂朝廷以儒術賢業進人,而以獄吏之事試之,則抱道修潔之士,益難自進矣。於朝廷尊賢取士之體,將有所失。況苗振罪犯明白,情狀已具,得一公平幹敏之人,便足了事。伏乞朝廷別賜選差,貴全事體,謹具狀奏聞(熙寧二年閏十一月上,時為監察御史裏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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