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澍案:《蜀志》刑法峻急,法正諫云:〉
昔高祖入關,約法三章,秦民知德,今君假借威力,跨據一州,初有其國,未垂惠撫;且客主之義,宜相降下,願緩刑弛禁,以慰其望。〈《蜀志》本傳裴注引郭沖事。〉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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