諭諸縣鄉邑
元年十一月
作者:劉邦 西漢
本作品收錄於《兩漢詔令

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者族,耦語者棄市。吾與諸侯約,先入闗者王之,吾當王闗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餘悉除去秦法,吏民皆按堵如故。凡吾所以來爲父兄除害,非有所侵暴,毋恐,且吾所以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要束耳。

此西漢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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