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司人吏非考滿不許奏薦敕

諸司人吏非考滿不許奏薦敕
作者:後唐莊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104

諸司人吏授官,從來隻係勞考,年滿赴選,方許離司。近日己來,頗隳條制,到司曾無考課,公事尚未諳詳,便求薦論,深為僥幸。遂使故事都失,蓋繇舊人不存。豈惟勞逸之無均,兼致司局之曠敗。自今年除勞考滿三銓注官,即許赴任,非時不得奏薦。如有注掌難重,勞績可稱,許本司奏聞,當與減選。或是顯然事跡,在司年深,齒發祗役不任,即許解職赴任,餘切依格條處分。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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