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卷 警世通言
第二十九卷 宿香亭張浩遇鶯鶯
作者:馮夢龍
第三十卷

閒向書齋閱古今,生非草木豈無情。佳人才子多奇遇,難比張生遇李鶯。 話說西洛有一才子,姓張,名浩,字巨源,自兒曹時清秀異眾。既長,才摛 蜀錦,貌瑩寒冰,容止可觀,言詞簡當。承祖父之遺業,家藏鏹數萬,以財豪稱 於鄉里。貴族中有慕其門第者,欲結婚姻;雖媒妁日至,浩正色拒之。人謂浩曰: 「君今冠矣,男子二十而冠,何不求名家令德女子配君,其理安在?」浩曰: 「大凡百歲姻緣,必要十分美滿。某雖非才子,實慕佳人。不遇出世嬌姿,寧可 終身鰥處。且俟功名到手之日,此願或可遂耳!」緣此至弱冠之年,猶未納室。 浩性喜厚自奉養,所居連檐重閣,洞戶相通,華麗雄壯,與王侯之家相等。浩猶 以為隘窄,又於所居之北,創置一園。中有:風亭月榭,杏塢桃溪;雲樓上倚晴 空,水閣下臨清泚。橫塘曲岸,露偃月虹橋;朱檻雕欄,疊生雲怪石。爛熳奇花 艷蕊,深沉竹洞花房。飛異域佳禽,植上林珍果。綠荷密鎖尋芳路,翠柳低籠斗 草場。 浩暇日,多與親朋宴息其間。西都風俗,每至春時,園圃無大小,皆修蒔花 木,灑掃亭軒,縱遊人玩賞,以此遞相夸逞,士庶為常。浩閭巷有名儒廖山甫者, 學行俱高,可為師範,與浩情愛至密。浩喜園館新成,花木茂盛,一日,邀山甫 閒步其中,行至宿香亭共坐。時當仲春,桃李正芳,牡丹花放,嫩白妖紅,環繞 亭砌。浩謂山甫曰:「淑景明媚,非詩酒莫稱韶光。今日幸無俗事,先飲數杯, 然後各賦一詩,詠目前景物。雖園圃消疏,不足以當君之盛作,若得一詩,可以 永為壯觀。」山甫曰:「願聽指揮。」浩喜,即呼小童,具飲器、筆硯於前。酒 三行,方欲索題,忽遙見亭下花間,有流鶯驚飛而起。山甫曰:「鶯語堪聽,何 故驚飛?」浩曰:「此無他,料必有遊人偷折花耳。邀先生一往觀之。」遂下宿 香亭,徑入花陰,躡足潛身,尋蹤而去。過太湖石畔,芍藥欄邊,見一垂鬟女子, 年方十五,攜一小青衣,倚欄而立。但見:新月籠眉,春桃拂臉,意態幽花未艷, 肌膚嫩玉生光。蓮步一折,着弓弓扣繡鞋兒;螺髻雙垂,插短短紫金釵子。似向 東君夸艷態,倚欄笑對牡丹叢! 浩一見之,神魂飄蕩,不能自持。又恐女子驚避,引山甫退立花陰下,端詳 久之,真出世色也。告山甫曰:「塵世無此佳人,想必上方花月之妖!」山甫曰: 「花月之妖,豈敢晝見?天下不乏美婦人,但無緣者自不遇耳。」浩曰:「浩閱 人多矣,未嘗見此殊麗。使浩得配之,足快平生。兄有何計,使我早遂佳期,則 成我之恩,與生我等矣!」山甫曰:「以君之門第才學,欲結婚姻,易如反掌, 何須如此勞神!」浩曰:「君言未當,若不遇其人,寧可終身不娶。今既遇之, 即頃刻亦難捱也。媒妁通問,必須歲月,將無已在枯魚之肆乎!」山甫曰:「但 患不諧,苟得諧,何患晚也。請詢其蹤跡,然後圖之。」浩此時情不自禁,遂整 巾正衣,向前而揖。女子斂袂答禮。浩啟女子曰:「貴族誰家?何因至此?」女 子笑曰:「妾乃君家東鄰也。今日長幼赴親族家會,惟妾不行。聞君家牡丹盛開, 故與青衣潛啟隙戶至此。」浩聞此語,乃知李氏之女鶯鶯也,與浩童稚時曾共扶 欄之戲。再告女子曰:「敝園荒蕪,不足寓目,幸有小館,欲備肴酒,盡主人接 鄰里之歡,如何?」女曰:「妾之此來,本欲見君。若欲開樽,決不敢領。願無 及亂,略訴此情。」浩拱手鞠躬而言曰:「願聞所諭!」女曰:「妾自幼年慕君 清德,緣家有嚴親,禮法所拘,無因與君聚會。今君猶未娶,妾亦垂髻,若不以 醜陋見疏,為通媒妁,使妾異日奉箕帚之末,立祭祀之列,奉侍翁姑,和睦親族, 成兩姓之好,無七出之玷,此妾之素心也。不知君心還肯從否?」浩聞此言,喜 出望外,告女曰:「若得與麗人偕老,平生之樂事足矣。但未知緣分何如耳?」 女曰:「兩心既堅,緣分自定。君果見許,願求一物為定,使妾藏之異時,表今 日相見之情。」浩倉卒中無物表意,遂取系腰紫羅繡帶,謂女曰:「取此以待定 議。」女亦取擁項香羅,謂浩曰:「請君作詩一篇,親筆題於羅上,庶幾他時可 以取信。」浩心轉喜,呼童取筆硯,指欄中未開牡丹為題,賦詩一絕於香羅之上, 詩曰: 沉香亭畔露凝枝,斂艷含嬌未放時。自是名花待名手,風流學士獨題詩。 女見詩大喜,取香羅在手,謂浩曰:「君詩句清妙,中有深意,真才子也。 此事切宜緘口,勿使人知,無忘今日之言,必遂他時之樂。父母恐回,妾且歸去。」 道罷,蓮步卻轉,與青衣緩緩而去。浩時酒興方濃,春心淫蕩,不能自遏,自言: 「下坡不趕,次後難逢。爭忍棄人歸去?雜花影下,細草如茵,略效鴛鴦,死亦 無恨!」遂奮步趕上,雙手抱持。女子顧戀恩情,不忍移步絕裾而去,正欲啟口 致辭,含羞告免。忽自後有人言曰:「相見已非正禮,此事決然不可!若能用我 一言,可以永諧百歲。」浩舍女回視,乃山甫也。女子已去。山甫曰;「但凡讀 書,蓋欲知禮別嫌。今君誦孔聖之書,何故習小人之態?若使女子去遲,父母先 回,必詢究其所往,則女禍延及於君。豈可戀一時之樂,損終身之德。請君三思, 恐成後悔!」浩不得已,怏怏復回宿香亭上,與山甫盡醉散去。 自此之後,浩但當歌不語,對酒無歡,月下長吁,花前偷淚。俄而綠暗紅稀, 春光將暮。浩一日獨步閒齋,反覆思念,一段離愁,方恨無人可訴。忽有老尼惠 寂自外而來,乃浩家香火院之尼也。浩禮畢,問曰:「吾師何來?」寂曰:「專 來傳達書信。」浩問:「何人致意於我?」寂移坐促席請浩曰:「君東鄰李家女 子鶯鶯,再三申意。」浩大驚,告寂曰:「寧有是事,吾師勿言!」寂曰:「此 事何必自隱?聽寂拜聞:李氏為寂門徒二十餘年,其家長幼相信。今日因往李氏 誦經,知其女鶯鶯染病,寂遂勸令勤服湯藥。鶯屏去侍妾,私告寂曰:『此病豈 藥所能愈耶!』寂再三詢其仔細,鶯遂說及園中與君相見之事,又出羅巾上詩, 向寂言:『此即君所作也。』令我致意於君,幸勿相忘,以圖後會。蓋鶯與寂所 言也,君何用隱諱耶?」浩曰:「事實有之,非敢自隱。但慮傳揚遐邇,取笑里 閭。今日吾師既知,使浩如何而可?」寂曰:「早來既知此事,遂與鶯父母說及 鶯親事,答云:『女兒尚幼,未能幹家。』觀其意在二三年後,方始議親。更看 君緣分如何?」言罷,起身謂浩曰:「小庵事冗,不及款話,如日後欲寄音信, 但請垂諭!」遂相別去。 自此香閨密意,書幌幽懷,皆托寂私傳。光陰迅速,倏忽之間,已經一載。 節過清明,桃李飄零,牡丹半折。浩倚欄凝視,睹物思人,情緒轉添。久之,自 思去歲此時,相逢花畔,今歲花又重開,玉人難見。沉吟半晌,不若折花數枝, 托惠寂寄鶯鶯同賞。遂召寂至,告曰:「今折得花數枝,煩吾師持往李氏,但云 吾師所獻。若見鶯鶯,作浩起居:去歲花開時,相見於西欄畔;今花又開,人猶 間阻。相憶之心,言不可盡。願似葉如花,年年長得相見。」寂曰:「此事易為, 君可少待。」遂持花去。逾時復來,浩迎問:「如何?」寂於袖中取彩箋小柬, 告浩曰:「鶯鶯寄君,切勿外啟!」寂乃辭去。浩啟封視之,曰:「妾鶯鶯拜啟: 相別經年,無日不懷思憶。前令乳母以親事白於父母,堅意不可。事須後圖,不 可倉卒。願君無忘妾,妾必不負君!姻若不成,誓不他適。其他心事,詢寂可知。 昨夜宴花前,眾皆歡笑,獨妾悲傷。偶成小詞,略訴心事。君讀之,可以見妾之 意。讀畢毀之,切勿外泄!詞曰:紅疏綠密時喧,還是困人天。相思極處,凝睛 月下,灑淚花前。誓約已知俱有願,奈目前兩處懸懸!鸞凰未偶,清宵最苦,月 色先圓。」 浩覽畢,斂眉長嘆,曰:「好事多磨,信非虛也!」展放案上,反覆把玩, 不忍釋手。感刻寸心,淚下如雨。又恐家人見疑,詢其所因,遂伏案掩面,偷聲 潛泣。良久,舉首起視,見日影下窗,瞑色已至。浩思適來書中言:「心事訊寂 可知」,今抱愁獨坐,不若詢訪惠寂,究其仔細,庶幾少解情懷。遂徐步出門, 路過李氏之家。時夜色已闌,門戶皆閉,浩至此,想像鶯鶯,心懷愛慕,步不能 移,指李氏之門曰:「非插翅步雲,安能入此?」方徘徊未進,忽見旁有隙戶半 開,左右寂無一人。浩大喜曰:「天賜此便,成我佳期。遠托惠寂,不如潛入其 中,探問鶯鶯消息。」浩為情愛所重,不顧禮法,躡足而入。既到中堂,匿身回 廊之下。左右顧盼,見閒庭悄悄,深院沉沉。靜中聞風響丁當,暗裡見流螢聚散。 更籌漸急,窗中風弄殘燈;夜色已闌,階下月移花影。香閨想在屏山後,遠似巫 陽千萬重。 浩至此,茫然不知所往。獨立久之,心中頓省。自思設若敗露,為之奈何? 不惟身受苦楚,抑且玷辱祖宗,此事當款曲圖之。不期隙戶已閉,返轉迴廊,方 欲尋路復歸,忽聞室中有低低而唱者。浩思深院淨夜,何人獨歌?遂隱住側身, 靜聽所唱之詞,乃《行香子》詞: 「雨後風微,綠暗紅稀。燕巢成蝶繞殘枝,楊花點點,永日遲遲,動離懷, 牽別恨,鷓鴣啼。 辜負佳期,虛度芳時。為甚褪盡羅衣?宿香亭下,紅芍欄西。當時情,今日 恨,有誰知!」 但覺如雛鶯囀翠柳陰中,彩鳳鳴碧梧枝上。想是清夜無人,調韻轉美。浩審 詞察意,若非鶯鶯,誰知宿香亭之約?但得一見其面,死亦無悔。方欲以指擊窗, 詢問仔細,忽有人叱浩曰:「良士非媒不聘,女子無故不婚。今女按板於窗中, 小子逾牆到廳下,皆非善行,玷辱人倫。執詣有司,永作淫奔之戒。」 浩大驚退步,失腳墮於砌下,久之方醒。開目視之,乃伏案晝寢於書窗之下, 時日將晡矣。浩曰:「異哉夢也!何顯然如是?莫非有相見之期,故先垂吉兆告 我?」方心緒擾擾未定,惠寂復來,浩訊其意。寂曰:「適來只奉小柬而去,有 一事偶忘告君。鶯鶯傳語,他家所居房後,乃君家之東牆也,高無數尺。其家初 夏二十日,親族中有婚姻事,是夕舉家皆往,鶯託病不行。令君至期,於牆下相 待,欲逾牆與君相見,君切記之。」惠寂且去,浩欣喜之心,言不能盡。 屈指數日,已至所約之期。浩遂張帷幄,具飲饌,器用玩好之物,皆列於宿 香亭中。日既晚,悉逐僮僕出外,惟留一小鬟。反閉園門,倚梯近牆,屏立以待。 未久,夕陽消柳外,暝色暗花間,斗柄指南,夜傳初鼓。浩曰:「惠寂之言豈非 謔我乎?……」語猶未絕,粉面新妝,半出短牆之上,浩舉目仰視,乃鶯鶯也。 急升梯扶臂而下,攜手偕行,至宿香亭上。明燭並坐,細視鶯鶯,欣喜轉盛。告 鶯曰:「不謂麗人果肯來此!」鶯曰:「妾之此身,異時欲作閨門之事,今日寧 肯誑語!」浩曰:「肯飲少酒,共慶今宵佳會可乎?」鶯曰:「難禁酒力,恐來 朝獲罪於父母。」浩曰:「酒既不飲,略歇如何?」鶯笑倚浩懷,嬌羞不語。浩 遂與解帶脫衣,入鴛幃共寢。但見:寶炬搖紅,麝裀吐翠。金縷繡屏深掩,紺紗 斗帳低垂。並連鴛枕,如雙雙比目同波;共展香衾,似對對春蠶作繭。向人尤殢 春情事,一搦纖腰怯未禁。雖楚王夢神女,劉阮入桃源,相得之歡,皆不能比。 少頃,鶯告浩曰:「夜色已闌,妾且歸去。」浩亦不敢相留,遂各整衣而起。浩 告鶯曰:「後會未期,切宜保愛!」鶯曰:「去歲偶然相遇,猶作新詩相贈,今 夕得侍枕席,何故無一言見惠?豈非猥賤之軀,不足當君佳句?」浩笑謝鶯曰: 「豈有此理!謹賦一絕:華胥佳夢徒聞說,解佩江皋浪得聲。一夕東軒多少事, 韓生虛負竊香名。」鶯得詩,謂浩曰:「妾之此身,今已為君所有,幸終始成之。」 遂攜手下亭,轉柳穿花,至牆下,浩扶策鶯升梯而去。 自此之後,雖音耗時通,而會遇無便。經數日,忽惠寂來告曰:「鶯鶯致意, 其父守官河朔,來日挈家登程,願君莫忘舊好。候回日,當議秦晉之禮!」惠寂 辭去。浩神悲意慘,度日如年,抱恨懷愁,俄經二載。一日,浩季父召浩語曰: 「吾聞不孝以無嗣為大,今汝將及當立之年,猶未納室,雖未至絕嗣,而內政亦 不可缺。此中有孫氏者,累世仕宦,家業富盛,其女年已及笄,幼奉家訓,習知 婦道。我欲與汝主婚,結親孫氏。今若失之,後無令族。」浩素畏季父賦性剛暴, 不敢抗拒,又不敢明言李氏之事,遂通媒妁,與孫氏議姻。 擇日將成,而鶯鶯之父任滿方歸。浩不能忘舊情,乃遣惠寂密告鶯曰:「浩 非負心,實被季父所逼,復與孫氏結親,負心違願,痛徹心髓!」鶯謂寂曰: 「我知其叔父所為,我必能自成其事。」寂曰:「善為之!」遂去。鶯啟父母曰: 「兒有過惡,玷辱家門,願先啟一言,然後請死!」父母驚駭,詢問:「我兒何 自苦如此?」鶯曰:「妾自幼歲慕西鄰張浩才名,曾以此身私許偕老。曾令乳母 白父母欲與浩議姻,當日尊嚴不蒙允許。今聞浩與孫氏結婚,棄妾此身,將歸何 地?然女行已失,不可復嫁他人,此願若違,含笑自絕!」父母驚謂鶯曰:「我 止有一女,所恨未能選擇佳婿。若早知,可以商議。今浩既已結婚,為之奈何!」 鶯曰:「父母許以兒歸浩,則妾自能措置。」父曰:「但願親成,一切不問。」 鶯曰:「果如是,容妾訴於官府。」遂取紙作狀,更服舊妝,徑至河南府訟庭之 下。龍圖閣待制陳公方據案治事,見一女子執狀向前。公停筆問曰:「何事?」 鶯鶯斂身跪告曰:「妾誠誑妄,上瀆高明,有狀上呈。」公令左右取狀展視云: 「告狀妾李氏:切聞語云:『女非媒不嫁。』此雖至論,亦有未然,何也?昔文 君心喜司馬,賈午志慕韓壽,此二女皆有私奔之名,而不受無媒之謗。蓋所歸得 人,青史標其令德,注在篇章,使後人斷其所為,免委身於庸俗。妾於前歲慕西 鄰張浩才名,已私許之偕老。言約已定,誓不變更。今張浩忽背前約,使妾呼天 叩地,無所告投!切聞律設大法,禮順人情。若非判府龍圖明斷,孤寡終身何恃! 為此冒恥瀆尊,幸望台慈,特賜予決!謹狀。」陳公讀畢,謂鶯鶯曰:「汝言私 約已定,有何為據?」鶯取懷中香羅並花箋上二詩,皆浩筆也。陳公命追浩至公 庭,責浩與李氏既已約婚,安可再婚孫氏?浩倉卒但以叔父所逼為辭,實非本心。 再訊鶯曰:「爾意如何?」鶯曰:「張浩才名,實為佳婿。使妾得之,當克勤婦 道。實龍圖主盟之大德。」陳公曰:「天生才子佳人,不當使之孤另,我今曲與 汝等成之。」遂於狀尾判云:「花下相逢,已有終身之約;中道而上,竟乖偕老 之心。在人情既出至誠,論律文亦有所禁。宜從先約,可斷後婚。」判畢,謂浩 曰:「吾今判合與李氏為婚。」二人大喜,拜謝相公恩德,遂成夫婦,偕老百年。 後生二子,俱擢高科。話名《宿香亭張浩遇蔦鶯》: 當年崔氏賴張生,今日張生仗李鶯。 同是風流千古話,西廂不及宿香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