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書分年日程
讀書分年日程 作者:程端禮 元 |
元程端禮撰。端禮字敬叔,號畏齋,鄞縣人。以薦為建平教諭,遷臺州路教授。事跡具《元史·儒學傳》。是書有延祐二年自序,謂一本輔漢卿所萃《朱子讀書法》修之。考《朱子讀書法》六條:一曰居敬持志,二曰循序漸進,三曰熟讀精思,四曰虛心涵泳,五曰切巳體察,六曰著緊用力。端禮本其法而推廣之。雖每年月日讀書程限不同,而一以六條為綱領。史稱所著有《讀書工程》,國子監以頒示郡縣,即此書也。然書末又有端禮自跋,歷敘崇德吳氏、平江陸氏、池州馮氏及江、浙諸處鈔刊各本,而不及國子監頒示事。則本傳所云,或端禮身後之事歟?跋作於元統三年十一月朔。考順帝以元統三年十一月辛丑改元,至元此標十一月朔,則尚在辛丑改元之前。故仍稱元統雲。 |
程敬叔《讀書分年日程》序
九經者,羣聖人之遺書也。書,徒聖人之言也;然聖人之心,必因言而後形。善學者,必得聖人之言,而後得聖人之心,豈有他道哉?故學焉而不得其言,言焉而不得其心,皆非善學者也。惟夫得其言而熟諸口,則言吾言也;而後可以精思,得其心而反諸身,則心吾心也;而後可以力踐古之人學,以玉於聖人之道者,如是而巳耳。始予少時,従臨海方先生學,先生授之子朱子讀書之法,以謂必熟讀精思、而後有以為力行之地。是時志氣精眀,又善強記,積日夜思,竊窺見其端,乃自以為甚足,而不知熟之之妙。及年益玉、聡眀益不逮、強記益落,始悔不用先生之言。今年來金陵,聞敬叔氏賢,日往造之,玉則見其教弟子,壹用朱子法,善之。候其少休,則坐其弟子而與之言,辨析擊難,皆成誦經,傳而能通其指意。於是益大善之,求其所為立教之法,讀之,蓋盡裒朱子真氏教人讀書之遺言,而別為莭度,使粗若可用課覈者,區別精詳,具見條理,為法蕳易,補益宏多。於是,益恨吾前日之不知讀書也。因念朱子之學,所以獨能上探堯、舜、禹、湯、文王、孔、孟氏之心,而接程子之緒者,其始也,皆由熟讀精思而得之故。其告君也,以是其誨人也。以是為說,具在苟學焉者:既熟諸口矣,而又精思之;既眀諸心矣,而又力踐之;然後知朱子之所以為學者,不外乎此。而敬叔氏之書,為有功於我,其與少有得而自以為足者,功相大也!
- 至順三年冬十月初吉 永嘉 李孝光 序
《讀書分年日程》序
今父兄之愛其子弟,非不知教,要其有成,十不能二三,此豈特子弟與其師之過?為父兄者,自無一定可久之見,曾未讀書明理,遽使之學文。為師者,雖明知其未可,亦欲以文墨自見,不免於阿意曲徇,失序無本,欲速不達。不特文不足以言文,而書無一種精熟,坐失歲月,悔則已老。且始學既差,先入為主,終身䧟於務外,為人而不自知,弊宜然也。
孔子之教序,志道、據德、依仁居遊藝之先。《周禮·大司徒》列六藝居六德六行之後。本末之序,有不可紊者。
今製取士,以德行為首,經術為先,詞章次之,蓋因之也。況今明經一主朱子說,使理學與舉業畢貫於一,以便志道之士。漢唐宋科目所未有也,誠千載學者之大幸,尚不自知而忍紊之邪?嗟夫!今士之讀經,雖知主朱子說,不知讀之固自有法也。讀之無法,故猶不免以語言文字求之,而為程試資也。昔胡文㝎公於程學盛行之時,有不絶如綫之嘆。竊恐此嘆將復見今日也。余不自揆,用敢輯為《讀書分年日程》,與朋友共讀,以救斯弊。蓋一本輔漢卿所粹《朱子讀書法》修之,而先儒之論有禆於此者,亦間取一二焉。嗟夫!欲經之無不治,理之無不明,治道之無不通,制度之無不考,古今之無不知,文詞之無不逹,得諸身心者無不可推而為天下國家用。竊意守是,庶乎本末不遺,而工夫有序,已得不忘而未能日增,玩索精熟而心與理相浹,靜存動察而身與道為一,德形於言辭而可法可傳於後,較其所就,豈世俗偏長一曲之學所可同日語哉。
- 延祐二年八月鄞 程端禮 書於池之建德學
卷一
〈日程節目,主朱子教人讀書法六條修。其分年,主朱子寬著期限、緊著課程之說修。〉
八歲未入學之前
讀《性理字訓》〈程逢源增廣者。〉
- 日讀《字訓》綱三、五段,此乃朱子以孫芝老能言,作性理絕句百首教之之意,以此代世俗《蒙求》、《千字文》最佳。又以朱子《童子須知》貼壁,於飯後〈行飯時〉,使之記說一段。
自八歲入學以後
讀《小學書》正文
- 日止讀一書,自幼至長皆然。此朱子苦口教人之語。隨日力、性資,自一二百字,漸增至六七百字。日永年長,可近千字而已。每大段內,必分作細段,每細段,必看讀百遍,倍讀百遍,又通倍讀二三十遍。後凡讀經書仿此。自此說《小學書》,即嚴幼儀。大抵小兒終日讀誦,不惟困其精神,且致其習為悠緩,以待日暮。法當才完遍數,即暫歇少時,復令入學。如此,可免二者之患。
日程:〈小學讀經三日,習字演文一日,所分節目,詳見印空眼薄。大學必待做次卷工程,方許學文。〉
- ——每夙興,即先自倍讀已讀冊首書,至昨日所讀書一遍。內一日看讀,內一日倍讀。生處、誤處、記號以待夜間補正遍數。其閑日看讀書,為童幼文理未通、誤不自知者設。年十四五以上者,只倍讀,師標起止於日程空眼薄。凡冊首書爛熟,無一句生誤,方是工夫已到。方可他日退在夜間與平日已讀書輪流倍溫,乃得力。如未精熟,遣然退混諸書中,則溫倍漸疏,不得力矣,宜謹之。凡倍讀熟書,逐字逐句,要讀之緩而又緩,思而又思,使理與心浹。朱子所謂精思、所謂虛心涵泳;孔子所謂溫故知新,以異於記問之學者,在乎此也。
- ——師試倍讀昨日書。
- ——師授本日正書。假令授讀《大學》正文、《章句》、《或問》,共約六七百字或一千字,須多授一二十行,以備次日或有故及生徒眾不得即授書,可先自讀,免致妨功。先計字數,畫定大段。師記號起止於薄,預令其套端禮所參館閣校勘法,黃勉齋、何北山、王魯齋、張導江及諸先生所點抹《四書》例,及故王魯齋《正始音》等書點定本,點定句讀,圈發假借字音,令而讀子細正過,於內分作細段,隨文義可斷處,多不過十句,少約五六句。大段約千字,分作十段,或十一二段,用朱點記於簿。〈《四書》本,惟有梅溪書院新刊《纂疏》字大、少誤、有疏文。可參考《集註》,最便初學讀誦。每行二十字,五十行則千字,細段約四五行則得矣。〉還案每細段讀二百遍,內一百遍看讀,內一百遍倍讀。句句字字要分明,不可太快,讀須聲實,如講說然。句盡字重道則句完,不可添虛聲,致句讀不明,且難足遍數。他日信口難舉,須用數珠或記數板子記數。每細段二百遍足,即以墨銷朱點,即換讀如前。盡一日之力,須足六七百字。日永年長,可近一千字。寧謄段數,不可省遍數。仍通大段,倍讀二三十遍,或止通倍讀全章正經並《註》、《或問》,所盡亦可。必待一書畢,然後方換一書,並不得兼讀他書,及省遍數。此以《朱子讀書法》、《小學書》及所訂程董《學則》修。
- ——師試說昨日已說書。
- ——師授說平日已讀書。不必多,先說《小學書》,畢;次《大學》,畢;次《論語》。假如說《小學書》,先令每句說通朱子本註,及熊氏解,及熊氏標題。已通,方令依傍所解字訓句意、說正文。字求其訓,註中無者,使簡《韻會》求之,不可杜撰以誤人,寧以俗說粗解卻不妨。既通,說每句大義。又通,說每段大意。即令自反覆,而試覆說果通,乃已,久之,纔覺文義粗通,能自說,即使自看註,沉潛玩索。使來試說,更詰難之,以使之明透。如說《大學》、《論語》,亦先令說註透,然後依傍註意說正文。
- ——小學習寫字,必於四日內,以一日令影寫智永千文楷字。如童稚初寫者,先以於昂所展千文大字為格,影寫一遍過,卻用智永如錢真字影寫。每字本一紙,影寫十紙。止令影寫,不得惜紙於空處令自寫,以致走樣,寧令翻紙,以空處再影寫。如此影寫千文足後,歇讀書一二月,以全日之力,通影寫一千五百字,添至二千、三千、四千字,以全日之力如此寫一二月乃止。必如此寫,方能他日寫多,運筆如飛,永不走樣。又使自看寫一遍。其所以用千文,用智永楷字,皆有深意,此不暇論,待他年有餘力,自為充廣可也。蓋儒者別項工夫多,故習字止如此用筆之法。雙鉤懸腕,讓左側右,虛掌實指,意前筆後。此口訣也。欲考字,看《說文》、《字林》、《六書略》、《切韻指掌圖》、《正始音》、《韻會》等書,以求音義偏傍點畫六書之正。每考三五字或十數字,擇切用之字先考。凡抄書之字,偏傍須依《說文》翻楷之體,骨肉間架氣象用智永,非寫詩帖,不得全用智永也。
- ——小學不得令日日作詩作對,虛費日力。今世俗之教,十五歲前,不能讀記《九經》正文,皆是此弊。但令習字演文之日,將已說《小學書》作口義,以學演文。每句先逐字訓之,然後通解一句之意,又通結一章之意。相接續作去,明理、演文,一舉兩得。更令記對類單字,使知虛實死活字。更記類首長天永日字,但臨放學時,面屬一對便行,使略知對偶輕重虛實足矣。此正為己為人、務內務外、君子儒小人儒之所由分。此心先入者為主,終此身不可奪,不惟妨工,最是奪志,朱子諄諄言之,切戒!
- ——隻日之夜,令玩索《大學》。已讀《大學》,字求其訓,句求其義,章求其旨。每一節,十數次涵泳思索,以求其通。又須虛心,以為之本。每正文一節,先考索《章句》明透,然後摭《章句》之旨,以說上正文,每句要說得精確成文。鈔記旨要,又考索《或問》明透,以參《章句》。如遍說性理深奧精微處,不計數看,直要曉得,記得爛熟,乃止。仍參看黃勉齋、真西山《集義》、《通釋》、《講義》,饒雙峯《纂述》、《輯講》、《語錄》,金仁山《大學疏義》、《語孟考證》,何北山、王魯齋、張達善《句讀》,《批抹畫截表》、《註音考》,胡雲峰《四書通證》,趙氏《纂疏》、《集成》、《發明》等書。諸說有異處,標貼以待思問。如引用經史先儒語,及性理、制度、治道、故事相關處,必須檢尋看過。凡玩索一字一句一章,分看合看,要析之極其精,合之無不貫。去了本子,信口分說得出,合說得出,於身心體認得出,方為爛熟。朱子諄諄之訓,「先要熟讀,須是正看背看、左看右看,看得是了,未可便道是,更須反覆玩味」,此之謂也。不必多,《論語》止看得一章二章三章足矣,只要自得。凡先說者,要極其精通,其後未說者,一節易一節,工夫不難矣。只要記得《大學》畢,次《論語》,次《孟子》,次《中庸》。小學止令玩索。小學燈火,起中秋,止端午。或生徒多,參考之書難遍及,則參差雙、隻夜以便之。
- ——雙日之夜,倍讀凡平日已讀書一遍。倍讀一二卷、或三四卷,隨力所至。記號起止,以待後夜續讀。倍讀熟書,必緩而又緩,思而又思。詳見讀冊首書條。凡溫書,必要倍讀,才放看讀,永無可再倍之日,前功廢矣,切戒!如防誤處,寧以書安於案,疑處正之,再倍讀,倍讀熟書時,必須先倍讀本章正文,畢,以目視本章正文,倍讀盡本章註文。就思玩涵泳本章理趣。〈凡倍讀訓詁時,視此字正文。凡倍讀通解時,視此節正文。〉此法不惟得所以釋此章之深意,且免經文註文混記無別之患。如倍讀忘處,急用遍數補之。凡已讀書,一一整放在案,周而復始,以日程並書目揭之於壁。夏夜浴後,露坐無燈,自可倍讀。
- ——隨雙、隻日之夜,附讀看玩索性理書。〈性理畢,次治道,次制度。〉如大學失時失序,當補《小學書》者,先讀《小學書》數段,仍詳看解,字字句句,自要說得通透,乃止。《小學書》畢,讀程氏《增廣字訓綱》〈此書銓定性理,語約而義備,如醫家脈訣,最便初學。〉。次看《北溪字義》、《續字義》,次讀《太極圖》、《通書》、《西銘》,並看朱子解,及有何北山《發揮》,次讀《近思錄》〈看葉氏解。〉、《續近思錄》〈蔡氏編,見《性理群書》。〉,次看《讀書記》、《大學衍義》、《程子遺書》、《外書》、《經說》、《文集》、《周子文集》、張子《正蒙》、《朱子大全集》、《語類》等書。或看或讀,必詳玩潛思,以求透徹融會,切己體察,以求自得性理緊切。書目通載於此,讀看者自循輕重先後之序。有合記者,仍分類節鈔。若治道,亦見西山《讀書記》、《大學衍義》。
- ——以前日程,依序分日,定其節目,寫作空眼,刊定印板,使生徒每人各置一簿,以憑用工。次日早,於師前試驗,親筆勾銷。師復親標所授起止於簿。庶日有常守,心力整暇,積日而月,積月而歲,師生兩盡,皆可自見。施之學校公教,尤便有司鉤鈐考察,小學讀經、習字、演文,必須分日。讀經必用三日,習字演文止用一日。本末欲以此間讀書之日,緣小學習字、習演、口義、小文詞,欲使其學開筆路,有不可後者故也。〈假如小學簿紙百張,以七十五張印讀書日程,以二十五張印習字演文日程,可用二百日。〉至如大學,惟印讀經日程。待《四書》本經傳註既畢,作次卷工程時,方印分日讀看史日程。畢,印分日讀看文日程。畢,印分日作文日程。其先後次序,分日輕重,決不可紊。人若依法讀得十餘個簿,則為大儒也,孰禦?他年亦須自填以自檢束,則歲月不虛擲矣。今將已刊定空眼式連於次卷,學者誠能刊印,置簿日填,功效自見也。
《小學書》畢。
次讀《大學》經傳正文。
- ——讀書、倍溫書、說書,習字、演文,如前法。
次讀《論語》正文。
次讀《孟子》正文。
次讀《中庸》正文。
次讀《孝經刊誤》。
- ——讀書、倍溫書、說書,習字、演文,並如前法。
次讀《易》正文。
六經正義依程子、朱子、胡氏、蔡氏句讀,參廖氏及古註、陸氏《音義》、賈氏《音辯》、牟氏《音考》。
- ——讀書、倍溫書、說書,習字、演文,如前法。
次讀《書》正文。
次讀《詩》正文。
次讀《儀禮》並《禮記》正文。
次讀《周禮》正文。
次讀《春秋》經並《三傳》正文。
前自八歲,約用六七年之功,則十五歲前,《小學書》、《四書》諸經正文,可以盡畢。既每細段看讀百遍,倍讀百遍,又通倍大段,早倍溫冊首書,夜以序通倍溫已讀書,守此,決無不熟之理。
十五歲志學以後
自十五志學之年,即當尚志。為學以道為志,為人以聖為志。自此依朱子法讀《四書註》。或十五歲前用工失時失序者,止從此起,便讀《大學章句》、《或問》,仍兼補《小學書》。讀《大學章句》、《或問》:
- ——讀書、倍溫書,所讀字數分段,看讀百遍,倍讀百遍,並如前法。
- ——夜間玩索倍讀已讀書,玩索讀看性理書,並如前法。
- 必確守《朱子讀書法》六條:
- 居敬持志、循序漸進、熟讀精思、虛心涵泳、切己體察、著緊用力。
- 必以身任道,靜存動察,敬義夾持,知行並進,始可言學。不然,則不誠無物,雖勤無益也。朱子諭學者曰:「學者書不記,熟讀可記,義不精,細思可精。惟有誌不立,真是無著力處。只如今人,貪利祿而不貪道義,要作貴人而不要作好人,皆是誌不立之病。直須反覆思量,究其病痛起處,勇猛奮躍,不復作此等人,一躍躍出,見得聖賢千言萬語,都無一字不是實語,方始立得此誌。就此積累工夫,迤邐向上去,大有事在,諸君勉旃,不是小事。」又如程子《四箴》,朱子《敬齋箴》、西山《夜氣箴》,當熟玩體察外,有天台南塘陳先生名栢字茂卿《夙興夜寐箴》曰:「雞鳴而寤,思慮漸馳,盍於其間,淡以整之。或省舊愆,或紬新得,次第條理,瞭然默識。本既立矣,昧爽乃興,盥櫛衣冠,端坐斂形。提掇此心,皓如出日,嚴肅整齊,虛明靜一。乃啟方冊,對越聖賢,夫子在坐,顏曾後先。聖師所言,親切敬聽,弟子問辯,反復參訂。事至斯應,則驗子為,明令赫然,常目在之。事應既已,我則如故,方寸湛然,凝神息慮。動靜循環,惟心是監,靜存動察,勿二勿三。讀書之餘,間以遊泳,發舒精神,體養情性。日暮人倦,昏氣易乘,齋莊正齊,振撥精明。夜久斯寢,齊手斂足,不作思維,心神歸宿。養以夜氣,貞則復元,念茲在茲,日夕乾乾!」昔金華魯齋王先生〈名栢,字會之。〉以為此箴甚切,得受用,以教上蔡書院諸生,使之人寫一本,置坐右。又云:「養以夜氣,足以證西山之誤。」
《大學章句》、《或問》畢。
次讀《論語集註》。
次讀《孟子集註》。
次讀《中庸章句》、《或問》。
次抄讀《論語或問》之合於《集註》者。
次抄讀《孟子或問》之合於《集註》者。
次讀本經。
治《周易》:抄法,一依《古易》十二篇。勿抄《彖傳》、《象傳》附每段經文之後。先手抄四聖經傳正文,依《古易》讀之。別用紙依次抄每段正文。次低正文一字,節抄所兼用古註疏。次低正文二字,附節抄陸氏《音義》。次節抄胡庭芳所附朱子《語錄》、《文集》,何北山《啟蒙》、《系辭發揮》,朱子孫鑒所集《易遺說》,去其重者。次低正文二字,節抄董氏所附程子《語錄》、《文集》。次低正文三字,節抄胡庭芳所纂朱子解及胡雲峰《易通》及諸說精確而有裨朱子《本義》者。其正文分段,以朱子《本義》為主。每段正文既抄諸說,仍空餘紙,使可續抄。其讀《易》綱領、及先儒諸圖及說,抄於卷首。圖在《啟蒙》者,不可移。讀法,其朱子《本義》、程子《傳》所節古註疏,並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簿如前法。須令先讀《五贊》、《啟蒙》及《發揮》;次《本義》,畢;然後讀程子《傳》,畢;然後讀所節古註疏。其所附抄,亦玩讀其所當讀者,餘止熟看參考。其程子《傳》、古註疏與朱子《本義》訓詁,指義同異,以玩索精熟為度。異者以異色筆批抹。每卦作一冊。
治《尚書》:抄法,先手抄全篇正文讀之。別用紙抄正文一段。次低每段正文一字,抄所主蔡氏《傳》。次低正文一字,節抄所兼用古註疏。次低正文二字,附節抄陸氏《音義》。次低正文二字,節抄朱子《語錄》、《文集》之及此段者。次低正文三字,節抄金氏《表註》、董氏所纂諸儒之說,及諸說精確而有裨蔡氏《傳》者。其正文分段,以蔡氏《傳》為主。每段正文,既抄諸說,仍空餘紙,使可續抄。其《書序》及朱子所辯,附抄每篇之末。其讀《書》綱領及先儒諸圖,抄於首卷。讀法,其蔡氏《傳》及所節古註疏,並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簿如前法。其所附抄,亦玩讀其所當讀者,餘止熟看參考。須令先讀蔡氏《傳》,畢;然後讀古註疏。其古註疏與蔡氏《傳》訓詁,指義同異,以玩索精熟為度。異者以異色筆批抹。每篇作一冊。
治《詩》:抄法,先手抄《詩》全篇正文讀之。別用紙抄《詩》正文一章,音義協音,並依朱子。次低正文一字,抄所主朱子《傳》。次低正文一字,節抄所兼用古註疏。次低正文二字,附節抄陸氏《音義》。次低正文二字,節抄朱子《語錄》、《文集》之及此章者。次低正文三字,節抄輔氏《童子問》,及魯齋王氏《詩疑辯》,及諸說精確而有裨朱子《傳》者。每段正文,既抄諸說,仍空餘紙,使可續抄。其《詩小序》及朱子所辯,附抄每篇之末。其讀《詩》綱領及先儒諸圖,抄於首卷。讀法,其朱子《傳》及所節古註疏,並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薄如前法。其所附抄,亦玩讀其所當讀者,餘止熟看參考。須令先讀朱子《傳》,畢;然後讀古註疏。其古註疏及朱子《傳》訓詁,指義同異,以玩索精熟為度。異者以異色筆批抹。每篇作一冊。
治《禮記》:抄法,先手抄每篇正文讀之。別用紙抄正文一段。次低正文一字,節抄所用古註。次低正文一字,節抄疏。次低正文一字,附節抄陸氏《音義》。次低正文一宇,節抄朱子《儀禮經傳通解》之相關者。次節抄朱子《語錄》、《文集》之及此段者。次低正文二字,節抄黃氏《日抄》、陳氏櫟《詳解》、衛氏《集解》精確而有裨正經古註疏者。其正文分段,以古註為主。每段正文,既抄諸說,仍空餘紙,使可續抄。蓋治禮必先讀《儀禮》經。其讀《禮記》綱領及先儒諸圖及楊氏《儀禮圖》,抄於首卷。讀法,其所節古註並疏,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薄如前法。其所附抄,亦玩讀其所當讀者,餘止熟看參考。其古註疏之所以合於經與否,以玩索精熟為度。其未合者,以異色筆批抹。每篇作一冊或二三冊。
治《春秋》:抄法,先手抄正經,每一年作一段讀之。讀全經畢,別用紙抄當年經文一段。次低經文一字,節抄所節用《三傳》、胡氏《傳》諸說之合於經之本義者。次低經文一字,節抄《三傳》、胡氏《傳》諸說之未合者。次低經文二字,附節抄陸氏《音義》。次低經文二字,抄程端學所著《辯疑》、《或問》。凡諸說之有裨正經、《三傳》、胡氏《傳》者,已詳見成書。每段正文,既抄諸說,仍空餘紙,使可續抄。其讀《春秋》綱領及先儒諸圖,抄於首卷。讀法,凡所節《三傳》、胡氏《傳》,並依讀《四書》例,盡填讀經空眼薄如前法。其所附抄,亦玩讀其所當讀者,餘止熟看參考。其《三傳》、胡氏之所以合於經與否,以玩索精熟為度。其未合者,以異色筆批抹。每年作一卷,每公作一冊或二三冊。
前自十五歲,讀《四書》、經註、《或問》、本經傳註、性理諸書。確守讀書法六條約用三四年之功,晝夜專治,無非為己之實學,而不以一毫計功謀利之心亂之,則敬義立,而存養省察之功密,學者終身之大本植矣。
卷二
《四書》、本經既明之後,自此日看史,仍五日內專分二日倍溫玩索《四書》、經、註、《或問》。本經傳註,倍溫諸經正文,夜間讀看玩索溫看性理書,並如前法。為學之法,自合接續明經。今以其學文不可過遲,遂次讀史,次讀韓文,次讀《離騷》,次學作文,然後以序明諸經,覽音詳焉。
看《通鑑》:
- 看《通鑑》及參《綱目》。兩漢以上,參看《史記》、《漢書》,唐參《唐書》、范氏《唐鑒》。看取一卷或半卷,隨宜增減。〈《四書》既明,胸中已有權度,自此何書不可看?〉雖不必如讀經之遍數,亦虛心反復熟看。至於一事之始末,一人之姓名、爵裏、謚號、世系,皆當於細考求強記。又須分項詳看。如當時君臣心德之明暗,治道之得失,紀綱之修廢,制度之因革,國本之虛實,天命人心之離合,君子小人之進退,刑賞之當濫,國用之奢儉,稅斂之輕重,兵力之強弱,外戚宦官之崇抑,民生之休或,風俗之厚薄,外夷之叛服,如此等類,以項目寫貼眼前,以備逐項思玩當時之得失。如當日所讀項目無者,亦須通照前後思之,如我親立其朝,身任其事,每事以我得於《四書》者照之,思其得失,合如何論斷,合如何區處。有所得與合記者,用冊隨抄。然後參諸儒論斷、管見、《綱目》、《凡例》,尹氏《發明》、金仁山《通鑑前編》、胡庭芳《古今通要》之類,以驗學識之淺深。不可先看他人議論,如矮人看場無益。然亦不可先立主意,不虛心也。諸儒好議論亦須記。仍看《通鑑》釋文,正其音讀。看畢,又通三五日前者看一遍。
- ——分日倍溫玩索《四書》、經註、《或問》、本經傳註及諸經正文,夜間讀看玩索溫看性理書,並如前法。
《通鑒》畢。
次讀韓文:
讀韓文,文法,原於孟子經史,但韓文成幅尺間架耳。先抄讀西山《文章正宗》內韓文議論敘事兩休華實兼者七十餘篇,要認此兩休分明後,最得力。正以朱子《考異》,表以所廣謝疊山批點。〈篇法、章法、句法、字法備見。〉自熟讀一篇或兩篇,亦須百遍成誦,緣一生靠此為作文骨子故也。既讀之後,須反復詳看。每篇先者主意,以識一篇之綱領;次看其敘述裨揚、輕重、運意、轉換、演證、開闔、關鍵、首腹、結末、詳略、淺深,次序。既於大段中看篇法,又於大段中分小段看章法,又於章法中看句法,句法中看字法,則作者之心,不能逃矣。譬之於樹,通看則由根至表,榦生枝,枝生華葉,大小次第相生而為樹。又折一榦一枝看,則又皆各自有枝榦華葉,猶一樹然,未嘗毫髪雜亂,此可以識文法矣。看他文皆當如此看,久之自會得法。今日學文能如此看,則他日作文能如此作,亦自能如此改矣。然又當知有法而無法,無法而有法,有法者,篇篇皆有法也;無法者,篇篇法各不同也。所以然者,如化工賦物,皆自然而然,非區區模擬所致。有意於為文,已落第二義。在我經史熟,析理精,有學有識有才,又能集義以養氣,是皆有以為文章之根本矣。不作則已,作則沛然矣。第以欲求其言語之工,不得不如此讀看耳,非曰止步驟此而能作文也。果能如此工程讀書,將見突過退之,何止肩之而已!且如朱子《或問》及集中文字,皆是用歐曾法,試看歐曾,曾有朱子議論否?此非妄言。若能如此讀書,則是學天下第一等學,作天下第一等文,為天下第一等人。在我而已,未易與俗子言也。自此看他文,欲識文體有許多樣耳。此至末事,一看足矣,不必讀也。其學作文次第,詳見於後。
- ——六日內分三日倍溫玩索《四書》,經註,《或問》、本經傳註、諸經正文及溫看史,夜間讀看玩索溫看性理書,如前法。
韓文畢。
次讀《楚辭》
- 讀《楚辭》,正以朱子《集註》,詳其音讀訓義,須令成誦,緣靠此作古賦骨子故也。自此他賦止看不必讀也。其學賦次第詳見於後。
- ——分日倍溫玩索《四書》、經註、《或問》、本經傳註、諸經正文,溫看史,夜間讀看玩溫性理書,如前法。性理畢,次考制度。制度書多兼治道,有不可分者,詳見諸經註疏、諸史誌書、《通典》、《續通典》、《文獻通考》、鄭夾漈《通誌略》、甄氏《五經算術》、《玉海》、《山堂考索》、《尚書中星閏法詳說》、林勛《本政書》,朱子《井田譜》、夏氏《井田譜》、蘇氏《地理指掌圖》、程氏《禹貢圖》、酈道元《水經註》、張主一《地理沿革》、《漢官考職源》、陸農師《禮書》、《禮圖》、陳祥道《禮書》、陳暘《樂書》、蔡氏《律呂新書》及《辯證律準》、《禋典郊廟奉祀禮文》、呂氏《兩漢菁華》、唐氏《漢精義》、《唐精義》、陳氏《漢博議》、《唐律註疏》、《宋刑統》、《大元通制》、《成憲綱要》、《說文》、《五音韻譜》、《字林》、《五經文字》、《九經字樣》、戴氏《六書考》、王氏《正始音》、陸氏《音義》、牟氏《音考》、賈氏《群經音辯》、丁度《集韻》,司馬公《類篇》、《切韻指掌圖》,吳氏《詩補音》及《韻補》、《四聲等子》、楊氏《韻譜》。先擇制度之大者,如律歷、禮樂、兵刑、天文、地理、官職、賦役、郊祀,井田,學校、貢舉等,分類如《山堂寺索》所載歷代沿革,考核本末得失之後,斷以朱子之意,及後世大儒議論,如朱子《經濟文衡》、呂成公《制度詳說》。每事類抄,仍留余紙,使可續添,又自為之著論。此皆學者所當窮格之事。以夫子之聖,猶必問禮問樂而後能知,豈可委之以為名物度數之細而略之!平日誠能沉潛參伍,以求其故,一旦在朝,庶免禮官不識禮、樂官不識樂之誚,而和胡、阮、李、范、馬、劉、楊不能相一之論可決,禘祫廟制可自我而定如韓子、朱子矣,豈特可仿源流。至論及呂成公、錢學士百段錦,作成策段,為舉業資而已。
《通鑑》、韓文、《楚辭》既看既讀之後,約纔二十歲,或二十一二歲,仍以每日早飯前循環倍溫玩索《四書》、經註、《或問》、本經傳註、諸經正文,溫看史,溫讀韓文、《楚辭》之外,以二三年之工,專力學文。既有學識,又知文體,何文不可作?
學作文:
學文之法,讀韓文法已見前。既知篇法、章法、句法、字法之正體矣,然後更看全集〈有謝疊山批點。〉,及選看歐陽公〈有陳同父選者佳〉、曾南豐〈《類藁》〉、王臨川三家文體,然後知展開間架之法。緣此三家,俱是步驟。韓文明暢平實,學之則文體純一,庶可望其成一大家數文字。〈歐、曾比韓更開闔分明,運意縝密,易學而耐點檢。然其句法則漸不若韓之古。朱子學之,句又長矣,真西山雖亦主於明理,句法還短,不可不知。〉他如柳子厚文〈先看西山所選敘事議論,次看全集。〉、蘇明允文,皆不可不看。其餘諸家之文,不須雜看。此是自韓學下來漸要展開之法,看此要識文體之佳耳。其短於理處極多,亦可以為理不明,而不幸能文之戒。如欲敘事雄深雅健,可以當史筆之任,當直學《史記》、《西漢書》。先讀真西山《文章正宗》,及湯東澗所選者,然後熟看班、馬全史。此乃作紀載垂世之文,不可不學。後生學文,先能展開滂沛,後欲收斂簡古甚易。若一下便學簡古,後欲展開作大篇,難矣。若未忘場屋,欲學策,以我平日得於《四書》者為本,更守平日所學文法,更略看漢唐策、陸宣公奏議、朱子封事書疏、宋名臣奏議、范文正公、王臨川、蘇東坡萬言書、策略、策別等,學陳利害則得矣。況性理、治道、制度三者已下工夫,亦不患於無以答所問矣。雖今日時務得失,亦須詳究。欲學經問,直以《大學》、《中庸或問》為法,平日既讀《四書註》,及讀看性理文字,又不患於無本矣。欲學經義,亦仿《或問》文體,用朱子《貢舉私議》之說,接《貢舉私議》雲「令應舉人各占兩家以上」,「將來答意,則以本說為主,而旁通他說以辯其是非,則洽經者不敢妄牽己意,而必有據依矣。」又雲「使治經者必守家法,命題者必依章句,答義者必通貢經文,條舉眾說,而斷以己意,當更寫卷之式,明著問目之文,而疏其上下文,通約三十字以上,次列所治之說,而論其意,次又旁引他說,而以己意反復辯析,以求至當之歸。但令直論聖賢本意,與其施用之實,不必如今日分段破題。對偶敷衍之體,每道只限五六百字以上。至於舊例經義,禁引史傳,乃王氏末流之弊,皆當有以正之。」此《私議》之說也。竊謂今之試中經義,既用張庭堅體,亦不得不略仿之也。考試者是亦不思之甚也。張庭堅體已具冒原講證結,特未如宋末所謂文妖經賊之弊耳,致使累舉所取程文,未嘗有一篇能盡依今制,明舉所主所用所兼用之說者。此皆考官不能推明設科初意,預防末流輕淺虛衍之弊,致使舉舉相承,以中為式。今日鄉試經義,欲如初舉方希願《禮記》義者,不可得矣。科制明白,不拘格律,蓋欲學者直寫胸中所學耳,奈何陰用冒原講證結格律,死守而不變?安得上務實學,得實材為國家用,而為科目增重哉!因著私論於此,以待能陳於上者取焉。如自朝廷議修學校教法,以輔賓興之制,則此弊息矣。假如《書》義仿張體,以蔡《傳》之說為終篇主意,如論破然。如《傳》辭已精緊而括盡題意,則就用之為起;或略而泠,則以其意自做,次略衍開;次入題發明以結之;次原題題下再提起前綱主意,歷提上下經文而歸重此題;次反覆敷演,或正演,或反演,或正引事證,或反引事證,繳歸主意;次結,或入講腹提問逐節所主之說,所以釋此章之意,〈如孔穎達疏文釋註之體。〉逐節發明其說,援引以證之,繳歸主意,後節如前,又總論以結之。如《易》,又旁通所主,次一家說,又發明其異者而論斷之,又握引以證之結之,次兼用註疏,論其得失而斷之證之結之。平日既熟讀經傳,又不患於無本矣,此亦姑言其大略耳,在作者自有活法,直寫平日所得經旨,無不可者。元設料條制,既雲作義不拘格律,則自可依《貢舉私議》法,此則最妙。如不得已,用張庭堅體,亦須守傳註,議論確實,不鑿不浮可也。欲學古賦,讀《離騷》已見前,更看讀《楚辭》後語,並韓、柳所作句法韻度,則已得之。欲得著題命意間架,辭語縝密而有議論,為科舉用,則當擇《文選》中漢、魏諸賦、《七發》及《晉問》熟看。大率近世文章視古漸弱,其運意則縝密於前,但於《文選》、《文粹》、《文鑒》觀之便見。欲學古體制、誥、章、表,讀《文章正宗辭命類》,及選看王臨川、曾南豐、蘇東坡、汪龍溪、周平園《宏辭總類》等體。四六章表以王臨川、鄧潤甫、曾南豐、蘇求坡、汪龍溪、周平園、陸放翁、劉後村及《宏辭總類》為式。其四六表體,今縱未能盡見諸家全集,選抄亦須得舊本翰苑新書觀之,則見諸家之體,且並得其編定事料,為用作科舉文字之法。〈用西山法。〉
讀看近經問文字九日,作一日。
讀看近經義文字九日,作一日。
讀看古賦九日,作一日。
讀看策九日,作一日。
作他文皆然。文體既熟,旋增作文日數。大抵作文辦料識格,在於平日。〈此用剡源戴氏法。〉及作文之日,得題即放膽,〈此用疊山謝氏法。〉立定主意,便布置間架,以平日所見,一筆掃就,卻旋改可也。如此則筆力不餒。作文以主意為將軍,轉換開闔,如行軍之必由將軍號令。句則其裨將,字則其兵卒,事料則其器械。當使兵隨將轉,所以東坡答江陰葛延之萬里徒步至儋耳求作文秘訣曰:「意而已。作文事料,散在經史子集,惟意足以攝之。」正此之謂。如通篇主意間架未定,臨期逐旋摹擬,用盡心力,不成文矣。切戒!
- ——仍以每日早飯前倍溫《四書》經註、《或問》、本經傳註、諸經正文,溫史。夜間考索制度書,溫看性理書,如前法。
專以二三年工學文之後,纔二十二三歲,或二十四五歲,自此可以應舉矣。三場既成,卻旋明余經,及作古文。余經合讀合看諸書,已見於前。竊謂明《四書》本經,心用朱子讀法,必專用三年之功,夜止兼看性理書,並不得雜以他書,必以讀經空眼簿日填以自程。看史及學文,必在三年之外,所作經義,必盡依科制條舉所主所用所兼用之說而推明之。又必擇友舉行藍田呂氏《鄉約》之目,使德業相勸,過失相規,則學者平日皆知孰尚行實,惟恐得罪於多評,則讀書不為空言,而士習厚矣。必若此,然後可以仰稱科制經明行修,鄉黨稱其考弟,朋友服其信義之實,庶乎其賢材盛而治教興也,豈曰小補。古者大司徒以鄉三物救萬民而賓興之,未有不教而可以賓興者。方今聖朝科制明經,一主程、朱之說,使經術、理學,舉業三者合一,以開誌道之士,此誠今日學者之大幸,豈漢、唐、宋科目所能企其萬一。第因方今學校教法未立,不過隨其師之所知所能,以之為教為學。凡讀書才挾冊開卷,已準擬作程文,用則是未明道已計功,未正誼已謀利,其始不過因循茍且,失先後本末之宜而已,豈知此實儒之君子小人所由以分,其有害士習,乃如此之大。嗚呼!先賢教人格言大訓,何乃置之無用之地哉!敢私著於此,以待職教養者取焉。
右分年日程,一用朱子之意修之。如此讀書、學文皆辦,纔二十二三歲,或二十四五歲。若緊著課程,又未必至此時也。雖前所雲失時失序者,不過更增二三年耳,大抵亦在三十歲前皆辦也。世之欲速好徑,失先後本末之序,雖曰讀書作文而白首無成者,可以觀矣。此法似乎迂闊,而收可必之功,如種之獲雲。
前所云學文之後,方再明一經,出於不得已。才能作文之後,便補一經,不可遲,須是手自抄讀。其諸經抄法讀法並已見前。
其餘經史子集音義旁證等書,別見書目,今不備載。惟取旁證一二,日當觀省者,於末卷。
讀經之後當看全史一過。看張子、邵子、三胡、張南軒、呂東萊、真西山、魏鶴山、程、朱門人之書一過。
批點經書凡例
館閣校勘法
句讀二字,側點爲句,中點爲讀,凡人名、地物名並長句內小句,並從中點。
勉齋批點四書例
句讀例
句
舉其綱 文意斷
讀
者也相應 文意未斷 覆舉上文
上反言而下正 上有呼下字 下有承上字
點抹例
紅中抹〈一本作黃旁抹〉
綱 凡例
紅旁抹
警語 要語
紅點
字義 字眼
黑抹
考訂 制度
黑點
補不足
實勉齋例
舉其綱爲句
如:大學之道,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
文意斷爲句
如:此對小子之學言之也。
者也相應爲讀
如:大學者,大人之學也。
文意未斷爲讀
如:言旣自明其明德,又當推以及人,使之亦有以去其舊染之汙也。
覆舉上文爲讀
如:曰:然則此篇所謂「在明明德、在親民、在止於至善」者,亦可得而聞其說之詳乎?
上反言而下正爲讀
如:不親其親、不長其長,則所厚者薄,而無以及人之親長。
上有呼下字爲讀
如:中庸何爲而作也?子思子憂道學之失其傳而作也。
下有承上字爲讀
如:德者,本也;財者,末也。
卷三 旁證
正始之音序
字音淸濁辨
字音疑混辨
假借序 夾漈鄭樵
同音借義
借同音不借義
恊音借義
借恊音不借義
因義借音
因借而借
語辭之借
三詩之借
十日之借
十二辰之借
方言之借
雙音並義不爲假借
論急慢聲諧
論高下聲諧
論諧聲之惑
論象形之惑
論子母
論變更
論遷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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