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使用香港機構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暫行規定
《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使用香港機構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暫行規定》 證監會公告〔2018〕23號 2018年6月27日 發布機關:證監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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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使用香港機構證券
投資諮詢服務暫行規定》
現公布《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使用香港機構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暫行規定》,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國證監會
2018年6月27日
附件:《證券基金經營機構使用香港機構證券投資諮詢服務暫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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