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
《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2020〕52號 2020年7月24日 發布機關:中國證監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司法部 財政部 |
證監會網站 |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
〔2020〕52號現公布 《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自2020年8月24日起施行。
中國證監會 工業和信息化部 司法部 財政部
2020年7月24日
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pdf
《證券服務機構從事證券服務業務備案管理規定》的立法說明.pdf
附件1.會計師事務所備案表.pdf
附件2.律師事務所備案表.pdf
附件3.資產評估機構備案表.pdf
附件4.資信評級機構備案表.pdf
附件5.財務顧問機構備案表.pdf
附件6.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備案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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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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