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說我們貧下中農的看法
說說我們貧下中農的看法 廣東省和平縣馬塘大隊全體貧下中農 1969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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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發表吉林省梨樹縣革命委員會《農村中、小學教育大綱》(草案)之後,我們九連山下馬塘大隊的貧下中農及時舉辦了學習班,認真地進行了討論。這個《大綱》(草案)體現了毛主席的無產階級革命路線,同時也反映了我們這裡貧下中農管理學校的實際情況,回答了我們在探索教育革命的過程中碰到的一些實際問題。為了使這個《大綱》(草案)更加充實和完善,從我們大隊的實際情況出發,提出以下幾點意見:
一、《大綱》(草案)總綱中,應把「抗大」精神體現出來,因為「抗大」是毛主席和林副主席親自創辦的一所革命化的學校。特別是「抗大」的政治建校和團結、緊張、嚴肅、活潑的校風,應當讓它代代相傳,這不僅有深遠的歷史意義,而且也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二、《大綱》(草案)第一條,我們認為,公社革委會沒有必要成立教育革命委員會。因為上面的內容已明確了公社一級對學校的領導,加之中學又設立了三結合的領導機構,如再設立教育革命委員會,機構就重疊了,不利於實行一元化領導,也不符合毛主席關於「精兵簡政」的指示精神。
三、《大綱》(草案)第五條,我們認為,要把「以階級鬥爭為主課」,和提高兩條路線鬥爭覺悟這兩個方面的內容寫進去。同時,不僅應加上教育貧下中農出身的學生不忘貧下中農的本色,而且還應加上:教育貧下中農出身的學生聽毛主席的話,團結「可以教育好的子女」,教育他們堅決站在貧下中農一邊,從思想上同反動家庭劃清界限。第六條,要加上開展「四好」、「五好」活動和中小學實行連、排建制。第九條,應加上健全紅衛兵組織,因為紅衛兵是文化大革命中出現的新生事物,把這個組織健全起來,有利於啟發後一代發揚革命造反精神。
四、《大綱》(草案)第十一條,應加上「小學,在地區分散的偏僻山村,也可由生產隊辦」。這樣,既有利於「農民子女就近上學方便」,又能發揮群眾辦學的積極性。
五、《大綱》(草案)第二十四條,中學的農業基礎課,應加上愛國衛生。第二十七條,應加上建立校外輔導小組,即定期深入學生家庭輔導,實行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三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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