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鄉試錄後序

貴州鄉試錄後序
作者:鍾惺 
本作品收錄於《鍾惺集

京朝官出典試事,其地之遠近,事之繁簡,額之廣狹,頗以官為差。雖不可謂制,而不可謂非例也。尤之邊地有司,以官所出之格為差,雖不可謂制,而不可謂非例也。近主者憂邊事日非,請稍變其格,事且報聞。黔,邊地也,屬有警,宜從其例。而臣以為三日試事,括帖從容,未若官黔地者,千里蕭然,兵民騷繹,有彈壓綜理之任。黔文事又簡,雖寡昧如臣,宜皆可往,且官秩次當處諸臣後,臣惺是以副工部主事臣明欽往典乙卯黔試也。牘成,臣明欽首為言矣,臣惺復何言哉?

臣惟國家取士,士舉於鄉者,始得名為孝廉。孝廉之名仿於漢。漢取士之科有茂才異等,有明經,有孝廉,三者不知所重何居。顧茂才者,則武帝詔中所稱「跅弛不羈非常之人」也,而今若抑之以稱士之為諸生者。其於明經,則以稱諸生之廩於庠而歲貢諸宗伯者。彼茂才、明經,亦安然自處於孝廉之下而不爭,需次而不敢逾。乃知國家所以鼓舞顛倒之用甚妙而意甚微者,全在於用漢取士之法高下其名稱,而本末輕重較然矣。士之得稱斯名者,奈何不反而思其義也?

《記》曰:「資於事父以事君。」《孟子》曰:「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事親之道曰孝,而失身之罪莫大於不廉。士非孝安能忠?非廉安能孝?上不為士計,而使士自為計,士亦安能盡廉?士自今以往,一官寸祿,上皆使得致於親。上未得士一官寸祿之報,而所施於士者方未已。興孝訓廉,凡所以全士體而養其氣者,一一先其未發,求之於無言,代為之計,而預為之所,有甚於士之自為全、自為養者,而士反不自全、不自養。孝欲以事君,而孝或衰於得君之專;祿用以訓廉,而廉或變於聚祿之厚。則士負取士者,取士者負國家也。

夫《六經》,庸言;孝與廉,庸德。士有跅弛不羈非常之才,而能守其經術,以庸始終之,斯豪傑而聖賢者,得一人焉,足以事君。況上嘉與廣勵,不忘遠方,新額至三十七人。而臣等適逢其盛乎!然得士而必求豪傑聖賢其人者,又取必於三日之文,其視有司之彈壓綜理於兵民間而必欲得其要領者,難易又當何如?諸士其懋勉之,無使臣失言而可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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