貶令狐楚衡州刺史制

貶令狐楚衡州刺史制
作者:元稹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649

忠臣之節,莫大於送往事居;君子之方,寧忘於養廉遠恥?況位崇輔相,職奉園陵,蒙蔽之過屢聞,誠敬之心盡廢。朕雖含垢,人亦有言。深念君臣之恩,難厭公卿之論。宣、歙等州都團練、觀察、處置等使大中大夫持節宣州諸軍守宣州刺史兼御史大夫上柱國輕車都尉賜紫金魚袋令狐楚,早以文藝,得踐班資。憲宗念才,擢居榮近。異端斯害,獨見不明,密隳討伐之謀,潛附奇邪之黨。因緣得地,進取多門,遂參台階,實妨賢路。朕以道遵無改,事貴有終,再命黃扉之榮,專奉元宮之禮。而不能率下,罔念匡君,致於翬、政牧之職,掩韋術、李鄴之舉,成朕不敏,職爾之由。前命乘軺,尚期改節。人心大惑,物議置然,雖欲特容,難排眾怒。俾從謫守,猶奉詔條,予豈無恩,爾且自省。可使持節衡州諸軍事守衡州刺史,散官、勳賜如故,仍馳驛發遣。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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