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徐州張僕射白兔書

賀徐州張僕射白兔書
作者:韓愈 
本作品收錄於《昌黎先生集
或註建封字,或作狀。公貞元十五年秋,佐張建封於徐,書是時作。

伏聞今月五日,營田巡官陳從政獻瑞兔,毛質皦白,[1]天馴其心,[2]其始實得之符離安阜屯。[3]屯之役夫,[4]朝行遇之,迫之弗逸,[5]人立而拱。竊惟休咎之兆,天所以啟覺於下。依類托喻,事之纖悉,不可圖驗,非睿智博通,孰克究明?愈雖不敏,[6]請試辨之:

兔,陰類也,又窟居,狡而伏,逆象也。今白其色,絕其群也;馴其心,化我德也;人立而拱,非禽獸之事;革而從人,且服罪也;得之符離,符離,實戎國名,又附麗也。[7]不在農夫之田,而在軍田,武德行也;不戰而來之之道也。有安阜之嘉名焉。[8]

伏惟閣下股肱帝室,藩垣天下,四方其有逆亂之臣,未血斧鑕之屬,[9]畏威崩析歸我乎哉,其事兆矣![10]是宜具跡表聞,以承答天意。小子不惠,猥以文句,微識蒙念,[11]睹茲盛美,焉敢避不讓之責而默默耶?[12]愈再拜。

註釋

編輯
  1. 皦或作全,或作皎。
  2. 馴音循。
  3. 安阜,或雲屯名,如唐孟元楊董作西華屯是也。今按:下雲「得之軍田」,則此屯字乃屯田之屯也。
  4. 屯或作田。
  5. 弗或作不。
  6. 或無此一語。
  7. 戎,閣、杭本作我,名下註絕句二字。麗或作離。今按:實我國名,不成文理。《漢書·衛青傳》:「討蒲泥,破符離。」晉灼曰:「二王號也。」所謂戎國,疑或取此。
  8. 道下或無也字,安阜或作革附,或作安附。嘉或作喜,又無名字。皆非是。
  9. 鑕,職日切,鐵砧也。
  10. 諸本多如此,嘉祐杭本亦然。方本之屬作其屬,屬下句。析作拆雲。《漢·終軍傳》:「野獸並角,明同本也;眾支內附,示無外也。殆將有解編發,削左衽而蒙化者。」又王褒《講德論》:「今南郡獲白虎,偃武興文之應也。獲之者張武,張而猛也。」公言蓋祖此。今按:嘉祐諸本之、析二字,文理分明,方氏但據蜀本,而不復著諸本之同異,其所定又皆誤,蓋其屬歸我,事小不足言,不若逆亂之臣歸我之為大,而可願也。「崩拆」亦不成文,若用《論語》「分崩離析」之語,則當從木。若用《史記》「折而入於魏」之語,則當從手。二義皆通。然既有崩字,則似本用《論語》中字也。
  11. 或無不惠二字。念,《文苑》作合,全無文理。
  12. 杭、蜀、《苑》作默賀也,亦不成文理。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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