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貫徹落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財政部貫徹落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財辦〔2018〕34號 2018年9月27日 發布機關:財政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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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貫徹落實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
部機關有關司局,財政部駐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精神,現就積極發揮財政職能作用,支持鄉村振興戰略順利實施,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提出以下意見。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各級財政部門要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圍繞農業農村現代化的總目標和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堅持農業農村優先發展的總方針,與《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相銜接,提高政治站位,主動擔當作為,銳意改革創新,紮實苦幹實幹,着力構建完善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體系和體制機制,確保投入保障到位、政策落實到位、機制創新到位、監督管理到位、職能發揮到位,加快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堅持走中國特色鄉村振興之路。要堅持優先發展、壓實責任,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明確和強化各級政府「三農」投入責任,層層傳導壓力,推動責任落實,促進農業農村優先發展。要堅持綜合施策、系統推進,與黨的十九大確定的其他戰略協同推進,與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精準脫貧、污染防治三大攻堅戰緊密銜接,協調推進鄉村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要堅持改革創新、激發活力,鼓勵基層解放思想、大膽實踐,支持探索形成一系列各具特色的鄉村振興模式和經驗。要堅持績效導向、加強管理,將財政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與支持鄉村振興工作的實際成效緊密結合起來,與提升農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緊密結合起來,努力使財政資金髮揮出最大效益,不斷推動鄉村振興取得新的成效。
1.完善農業農村投入優先保障機制。堅持把農業農村作為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公共財政更大力度向「三農」傾斜,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創新投融資機制,加快形成財政優先保障、金融重點傾斜、社會積極參與的多元投入格局,確保投入力度不斷增強、總量持續增加,確保財政投入與鄉村振興目標任務相適應。政府投資繼續向農業農村領域傾斜,加大對鄉村振興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支持力度。落實涉農稅費減免政策,引導金融和社會資本加大鄉村振興投入。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科學評估財政收支狀況、集體經濟實力和群眾承受能力,合理確定投資規模、籌資渠道、負債水平,合理設定階段性目標任務和工作重點,形成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預算司、農業司、經建司、稅政司和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2.創新鄉村振興多渠道資金籌集機制。一是拓寬資金籌集渠道。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解決土地出讓收益長期以來「取之於農、用之於城」問題的重要指示,配合有關部門調整完善土地出讓收入使用範圍,分階段逐步提高用於農業農村的投入比例。落實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新增耕地指標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餘指標跨省域調劑政策,加強資金收支管理,將所得收益通過支出預算全部用於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鞏固脫貧攻堅成果。二是推動完善農村金融服務。落實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政策,積極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作用,激發金融機構服務「三農」的內生動力。健全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推動農業信貸擔保服務網絡向市縣延伸,支持地方農業信貸擔保機構降低擔保門檻、擴大擔保覆蓋面,切實增強農業新型經營主體貸款的可得性,着力解決新型經營主體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積極發揮農業領域政府投資基金引導作用,嚴格基金設立,規範基金管理,加強基金監督,推動基金政策性定位與市場化運作有機融合。三是鼓勵地方政府在法定債務限額內發行一般債券用於支持鄉村振興、脫貧攻堅領域的公益性項目。堅持疏堵結合、防範風險,既開好「前門」,將地方政府債務資金優先用於支持鄉村振興等黨中央、國務院確定的重點領域,又嚴堵「後門」,不得借鄉村振興之名違法違規變相舉債。四是創新財政涉農資金使用方式。在規範運作的基礎上,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因地制宜推行一事一議、以獎代補、先建後補、貸款貼息等,探索在農業農村領域有穩定收益的公益性項目推廣PPP模式的實施路徑和機制。(農業司、綜合司、金融司、預算司、國庫司和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構建財政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落實《國務院關於探索建立涉農資金統籌整合長效機制的意見》(國發〔2017〕54號)部署,組織開展改革督察,加強跟蹤調研和指導,抓好改革任務落實。一是適應新一輪機構改革總體部署,深入推動相關涉農資金源頭整合。進一步理順資金項目管理職責,加快實現農業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農田整治、農田水利建設等項目資金歸口管理和統籌使用。二是落實完善「大專項+任務清單」管理機制。與資金同步下達任務清單,合理劃分約束性任務和指導性任務,進一步明確劃分依據,提高任務清單制定的科學性。推動建立省級以下任務清單落實機制,及時按要求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優先保障約束性任務落實,結合實際加強指導性任務與相關規劃或實施方案的銜接。脫貧攻堅期內,貧困縣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試點繼續按照相關規定實施。三是加快支農支出執行進度。積極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加強執行情況跟蹤分析,狠抓涉農資金執行管理,減少執行中新增的沉澱資金,切實提高資金支出效率。(農業司、預算司、經建司、國庫司和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大力支持農業高質量發展。一是支持鞏固提升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始終把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作為頭等大事,深入實施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嚴守耕地紅線,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和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把中國人的飯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理順機制着力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加強耕地地力保護和質量提升,支持主要農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大力推動種業創新發展,支持提高科技為農服務水平,加強農業氣象服務體系建設。加快補齊水利薄弱環節和突出短板,支持流域面積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農村基層防汛預報預警體系建設以及山洪災害防治等。二是支持深化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統籌考慮區域生產力布局和市場化導向,支持調整優化農業結構,加快構建糧經飼統籌、種養加一體、農牧漁結合的現代農業結構。穩步推進國家現代農業產業園創建,打造質量興農的引領示範平台。支持實施產業興村強縣行動,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深度融合。深入推進糧食、棉花收儲制度改革,逐步將庫存降至合理水平。積極支持農業走出去,提高我國農產品國際競爭能力,擴大綠色優質、高附加值農產品出口。三是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落實和完善農業補貼制度,鞏固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成果。大力支持發展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健全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繼續實施玉米和大豆生產者補貼政策,完善棉花目標價格補貼政策。支持做好防汛抗旱和農業生產救災工作,加強農村氣象災害防禦體系建設,創新和完善農業保險保費補貼政策,開展農業大災保險試點,強化農業風險防範和保障體系。(農業司、經建司、金融司和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5.大力支持鄉村綠色發展。一是支持開展農業綠色發展行動。大力推進綠色循環優質高效農業發展,有序擴大耕地輪作休耕制度試點,建立長江流域重點水域禁捕補償機制,加大力度支持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開展秸稈綜合利用試點,落實以綠色生態為導向的農業補貼制度改革方案。二是促進農業節水。加快發展高效節水灌溉等農業節水工程,加大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工作力度,建立農業用水精準補貼機制。支持推行河長制、湖長制以及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支持擴大地下水超採區綜合治理範圍,加快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開展水土保持工程建設以獎代補試點,實施江河湖庫水系連通。三是支持加強林業和草原生態建設。支持啟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大力支持實施天然林保護、新一輪退耕還林還草等林業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強化濕地保護和恢復,繼續實施新一輪草原生態保護補助獎勵政策。四是支持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支持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進一步推動宜居宜業的美麗鄉村建設提檔升級,積極穩妥開展田園綜合體建設試點示範,促進加快構建生態循環的田園生產體系。支持中國傳統村落保護,推動農耕文明和歷史文化更好地傳承。五是加強重點生態功能區建設。落實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政策,引導地方加強生態環境保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提高重點生態功能區等生態功能重要地區所在地政府的基本公共服務保障能力。(農業司、經建司、預算司和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6.大力支持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一是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重點向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傾斜,繁榮興盛農村文化。支持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地方博物館、公共圖書館、美術館、文化館(站)等公益性文化設施免費開放,支持為邊遠貧困地區、邊疆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培養、選派文化工作者和文藝人才,支持實施少數民族新聞出版廣電重大工程。二是把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放在農村,加快農村公路、供水、供氣、環保、電網、物流、信息、廣播電視、郵政等基礎設施建設,推動城鄉基礎設施互聯互通。三是優先發展農村教育事業。鞏固完善「城鄉統一、重在農村」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大力支持職業教育改革發展,堅持公辦、民辦並舉發展農村學前教育,繼續支持特殊教育發展,實施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攻堅計劃。落實完善高校畢業生赴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和貸款代償以及師範生公費教育政策。四是支持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機制,引導激勵符合條件的城鄉居民早參保、多繳費,促進實現「老有所養」。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合理確定政府補助標準,落實城鄉醫療救助政策,提升農村醫療衛生服務水平,促進實現「病有所醫」。完善農村低保制度、危房改造、殘疾人保障等社會救助和福利政策,切實保障好城鄉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促進實現「弱有所扶」。五是支持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工作。落實移民補助政策,支持庫區和移民安置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文化司、經建司、科教司、社保司、農業司和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負責)
7.推動建立健全現代鄉村治理體系。一是支持強化鄉村振興制度性供給。深入推進農村綜合改革,積極推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實施新型農村集體經濟振興計劃,開展農村綜合性改革試點試驗,完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政策。持續深入推進農墾改革、集體林權制度和國有林場林區改革,支持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農墾國有土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配合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經濟發達鎮改革等相關改革工作,研究制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接受國家財政直接補助形成財產的處置辦法。二是支持推動鄉村人才振興。因地制宜扶持種糧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培育各類專業化市場化服務組織。實施鄉村基層組織運轉經費保障計劃和鄉村財會管理「雙基」提升計劃。支持農村科技人才培養。(農業司、資產管理司、科教司和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8.全力支持打贏脫貧攻堅戰。將打好脫貧攻堅戰作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優先任務,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指導意見》,全力以赴支持打贏脫貧攻堅戰。一是健全與脫貧攻堅任務相適應的投入保障機制。加大對貧困地區的專項扶貧資金和有關轉移支付支持力度,並切實向「三區三州」等深度貧困地區傾斜,規範開展扶貧領域融資,支持貧困地區圍繞現行脫貧目標,儘快補齊脫貧攻堅短板。二是規範和深入推進貧困縣涉農資金整合試點。將整合範圍內的資金項目審批權限切實下放到貧困縣,督促指導貧困縣按照規定的範圍開展整合,在規定的資金使用範圍內安排支出,管好用好整合資金,避免面面俱到和借整合之名「亂作為」。三是會同相關行業部門完善並落實資金管理政策。嚴守脫貧攻堅目標標準,既不盲目提高目標,也不隨意降低標準。督促指導貧困地區強化預算約束和導向作用,優化各類扶貧資金支出安排,因地制宜區分輕重緩急確定項目並安排資金,把錢花在脫貧攻堅的「刀刃」上。(財政部脫貧攻堅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和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9.推動全面實施財政涉農資金績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結果導向配置涉農資金的績效管理機制,逐步將績效管理涵蓋所有財政涉農資金項目。推動建立全過程績效管理機制,在預算編制環節明確績效目標,執行中強化績效監控,執行後開展績效評價,推進績效管理與預算編制、執行、監督有機結合。針對重點涉農資金項目開展重點績效評價,進一步完善績效評價指標體系,強化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將評價結果作為預算安排、政策調整和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預算司、行政政法司、科教司、文化司、經建司、農業司、社保司、金融司,財政部駐各地專員辦和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0.切實加強財政涉農資金監管。加強扶貧、教育、醫療、養老等重點民生資金監管。建立扶貧資金實時動態監控機制,依託動態監控平台建立扶貧資金總台賬,將用於脫貧攻堅的財政資金全部納入台賬,實行精細化管理。開展財政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組織開展財政支持脫貧攻堅政策落實情況專項檢查。加強涉農資金事前、事中監管,充分藉助審計、紀檢監察等力量,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在涉農資金項目管理中大力推行公示公告公開,讓農民群眾依法享有知情權、監督權。嚴肅財經紀律,對發現的違法違規違紀問題,嚴格依法依規依程序處理。(監督檢查局、預算司、科教司、農業司、社保司、國庫司,財政部駐各地專員辦和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1.深入推進財政涉農資金管理內控建設。加強涉農資金管理制度和內控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及時有序的風險應對機制,運用信息技術手段對重大業務開展監控。推動涉農資金業務內控建設向基層財政延伸,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局面。(農業司、預算司、行政政法司、科教司、文化司、經建司、社保司、金融司和各省級財政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12.落實工作責任。部機關有關司局要按照部黨組工作部署,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明確責任,結合各自職能和《關於印發2018年中央1號文件有關政策措施財政部部內分工方案的通知》(財辦發〔2018〕44號)要求,不折不扣抓好各項任務落實。各地財政部門領導班子和主要負責人要切實增強責任意識,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加強統籌謀劃,積極整合資源,建立健全制度,紮實推進本地區鄉村振興。
13.加強協調配合。依託財政部涉農資金統籌整合聯席會議和脫貧攻堅領導小組等機制,加強財政支持鄉村振興各項資金和政策的統籌和銜接,及時溝通協商,加強協調合作,提高工作成效。建立健全財政部和省級財政部門上下聯動、財政和行業主管部門橫向互動的工作協同推進機制,充分發揮各方面工作積極性,形成工作合力。
14.加強作風建設。深入落實國務院關於「放管服」改革有關部署,逐步將符合條件的涉農項目審批權限下放基層,尊重基層和群眾的首創精神,發揮鄉鎮財政職能作用,激發基層潛在的創新動力。要上接天線、下接地氣,紮根基層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及時研究鄉村振興相關領域的新情況、新問題,掌握農業農村改革發展第一手資料,推動完善政策和改進管理。
15.加強宣傳總結。充分利用各種方式和渠道,經常、主動、創造性地開展財政支持鄉村振興相關工作和政策情況的宣傳,傳遞明確信號,形成良好導向。及時總結財政支持鄉村振興相關工作進展情況和有關政策措施落實情況,加強信息報送工作,對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反映,認真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財政部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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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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