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2021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省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關於
印發《貴州省2021年社會信用體系
建設工作要點》的通知

黔發改財金〔2021〕202號
2021年4月9日
發布機關: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通知公告

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35號)、《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 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等文件精神,落實國家和我省「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及國家批覆的《貴州建設社會信用體系與大數據融合發展試點省實施方案》,根據國家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快推進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現將《貴州省2021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抓好落實。

附件下載路徑:「信用中國(貴州)」網站-「通知公告」欄目。

附件:貴州省2021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中國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

2021年4月2日


附件:

貴州省2021年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點

2021年是「十四五」開局之年,是我省全面依法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高質量發展的關鍵之年。我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貴州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特別是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嚴格落實《政府工作報告》、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工作視頻會議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部署,按照依法規範、依法建設、依法提升的總體原則,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推動社會信用體系邁入高質量發展的新階段,更好發揮社會信用體系在支撐「放管服」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營造公平誠信的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一、依法加強信用法治建設,完善失信約束制度

(一)出台「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進一步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領域重要問題分析研究,堅持依法依規和創新發展相促進、堅持全面規劃和突出重點相統一、堅持規劃思路和具體工作相銜接,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充分調研論證,2021年底前,編制出台《貴州省「十四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信息中心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

(二)推動地方信用立法。根據國家最新政策和調研情況進一步完善《貴州省社會信用條例(草案)》內容,積極配合省人大常委會做好社會信用立法三審準備工作,爭取儘快表決通過後實施。(牽頭單位: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省信息中心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

(三)紮實推進失信約束措施清理規範工作。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9號),進一步提高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法治化、規範化水平,印發《貴州省進一步完善失信約束制度構建誠信建設長效機制的實施方案》。持續推進失信約束措施清理規範工作,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開展失信約束措施清理規範工作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21〕15號)等文件要求,對本地本部門出台的失信行為認定、記錄、歸集、共享、公開、懲戒和信用修復等措施開展清理規範。各地各部門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及時制定整改方案,確保按時完成清理規範工作。(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生態環境廳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加強信用基礎能力建設,規範信用信息歸集共享

(四)升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持續優化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貴州)和「信用中國(貴州)」網站功能,按照國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體化建設要求,全面完成省市兩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信用網站擴能升級。加強各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信息安全保護制度化建設,不斷提高信用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信息中心、省誠信建設促進會,各市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

(五)完善「貴州信用雲」建設。持續完善全省信用大數據資源的數據治理、數據開放和安全管理等功能,推進「貴州信用雲」對信用主體進行精準畫像,在信用輿情監測、區域信用指標監測、數據可視化、區塊鏈等方面持續探索應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信息中心)

(六)進一步規範信用信息數據歸集。2021年底前,對照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結合貴州省實際,根據需要制定省、市兩級信用信息補充目錄。嚴格按照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和省市級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界定公共信用信息納入範圍,做到「依法依規歸集、應歸集盡歸集」。全面落實行政許可和行政處罰等信用信息上網公開(以下簡稱「雙公示」)制度,按照「誰產生、誰負責」的原則,依據「雙公示」數據標準,及時將相關信用信息歸集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貴州)、貴州政務服務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貴州)、「互聯網+監管(貴州)」平台,着力解決「雙公示」數據瞞報、遲報、錯報等問題。(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信息中心;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中心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各市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

(七)完善信息共享長效機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全國公共信用信息基礎目錄、省級公共信用信息補充目錄等依法依規共享公共信用信息。依託貴州省數據共享交換平台,進一步完善跨部門、跨領域、跨地區的社會信用信息共享機制,推動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貴州)與「互聯網+監管(貴州)」系統、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貴州)等有關部門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數據共享。各級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可共享數據的採集工作,並將數據歸集至本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做到「一口採集、充分共享」。(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服務中心、省信息中心;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生態環境廳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各市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

三、加強政務誠信建設,開展失信政府機構治理

(八)加強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健全「政府承諾+社會監督+失信問責」機制,開展政務誠信評價,適時對全省政府採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招標投標、招商引資、地方政府債務、街道和鄉鎮等重點領域政務誠信建設情況開展調查評估。加強招商引資領域政務誠信建設,認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和簽訂的各類合同、協議,各級政府不得以換屆、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理由毀約,依法依規處理「新官不理舊賬」問題。加強政府採購領域政務誠信建設,提高政府採購活動透明度。持續做好政府機構、大型國有企業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專項治理以及農民工工資清欠工作,對相關失信主體依法依規實施信用懲戒。(牽頭單位:省投資促進局、省商務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責任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九)開展政府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進一步提高政府機構守信意識,及時梳理失信政府名單,持續開展失信政府專項治理相關工作,嚴防增量。對沒有退出名單的政府機構,採取限制融資、限制投資項目審批、限制獲得各級政府性補貼補助資金、限制參加各類評先評優活動,限制失信政府機構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高消費等懲戒措施。(牽頭部門:省發展改革委、省法院,各市〔州〕人民政府)

(十)加強公務員誠信教育。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深入開展公務員誠信、守法和道德教育。將信用建設納入公務員培訓和領導幹部進修課程,加強公務員法律和信用知識學習,提高公務員信用意識。(牽頭單位:省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四、依法提升信用監管效能,構建新型監管機制

(十一)在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中加強信用監管。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貴州省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辦發〔2020〕36號),要加快建立健全信用修復、異議處理機制,建立申請人誠信檔案、虛假承諾黑名單和告知承諾書公示制度,依法對告知承諾不實的申請人開展失信聯合懲戒。建立健全各系統告知承諾信用管理制度,依法科學界定本系統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失信行為並進行失信分級。要加強對承諾人信用狀況的事中事後核查,跟蹤告知承諾事項承諾人履行承諾情況,將信用承諾書及履約狀況納入市場主體信用記錄。(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有關單位、實行告知承諾制的行政機關)

(十二)加快推進信用分級分類監管。以信用分級分類監管為抓手,擴大事中事後監管覆蓋範圍,不斷提升監管效能。建立企業信用狀況綜合評價體系,推進行業信用評價制度建設,將公共信用綜合評價結果與行業信用評價結果有機結合,作為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重要依據。提升信用監管運用的廣度和深度,以食品藥品、生態環境、工程質量、安全生產、養老托幼、慈善捐贈、城市運行安全等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直接相關的領域為重點,在更多行業和領域實施差別化監管措施。完善以信用為基礎的市場退出機制,對於失信極其嚴重的市場主體,依法依規長期保留信用記錄,長期實施嚴格的信用監管,在一定期限內實施市場和行業禁入措施,直至永遠逐出市場。(責任單位:省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依法依規開展失信懲戒。以法律、法規或者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為依據,在國家明確設列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的範圍內,嚴格規範認定標準,嚴格履行認定程序。2021年底前,參照全國失信懲戒措施基礎清單制定程序和格式,依法依規制定印發實施省級失信懲戒措施補充清單。對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過程中,防止小過重懲,不得以現行規定對失信行為懲戒力度不足為由,隨意增設懲戒措施或在法定懲戒標準上加重懲戒。(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各市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

(十四)健全完善信用修復機制。提升信用修復效率和質量,重視失信主體修復權益,進一步暢通信用修復渠道,加快建立完善協同聯動、「一網通辦」機制。加強信用修覆信息共享、結果互認,加快推進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貴州)和相關部門信用信息系統同步更新信用網站的修復結果。(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信息中心;責任單位:省稅務局、省生態環境廳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各市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

五、加強重點領域信用建設,有序擴大信用應用範圍

(十五)加強重點領域信用建設。將繼續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四大重點領域誠信建設,推動能源、家政、養老、托幼托育、慈善、文化、旅遊等重點領域的信用建設。推進行業信用評價制度建設,在交通、衛生、環保等行業領域開展信用監管創新示範,依據信用評價結果採取差異化監管措施。(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法院、省市場監管局、省民政廳、省教育廳、省文旅廳、省衛健委、省交通運輸廳、省生態環境廳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各市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

(十六)運用大數據開展信用監測。依託「貴州信用雲」平台資源,持續開展重點領域、市(州)和縣級市信用狀況監測,定期公布評估結果,發布貴州省區域信用指數報告,接受社會公眾監督。開展政府「守信踐諾」情況大數據監測預警,結合互聯網輿情開展重大失信事件監測和影響分析,助推解決在動態監測、及時預警可能出現的區域經濟發展和社會治理中出現的重大熱點問題。(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信息中心;責任單位: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各市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

(十七)持續做好誠信企業示範創建和監管工作。鼓勵企業提高信用管理能力和水平,繼續發揮誠信示範企業的引導示範作用。2021年4月確定第三屆貴州省誠信示範企業入選名單,對創建的第三屆誠信示範企業進行動態跟蹤管理,及時掌握誠信示範企業的信用情況,加強對誠信示範企業的在線監管。(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誠信建設促進會)

(十八)開展「屢禁不止、屢罰不改」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要求,開展「屢禁不止、屢罰不改」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專項治理工作,專項治理近3年內被人民法院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10次以上或受到10次以上行政處罰的市場主體,會同同級行業主管(監管部門)、協會商會等單位,對轄區內按清單對治理對象依法依規進行提示、警示約談程序,督促相關市場主體及時糾正失信行為,履行相關義務,消除不良影響。組織治理對象簽署信用承諾書並及時將信用承諾信息歸集到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貴州),在「信用中國(貴州)」網站進行公示。到2021年6月底,專項治理台賬退出率達80%,到2021年底退出率力爭達到100%,基本實現台賬「清零」。(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法院;責任單位:各市州、縣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

(十九)加強城市和農村信用建設。持續加強城市信用建設,支持有關城市創建國家信用建設示範城市(示範區),及時總結、提煉、交流開展信用建設和信用監管的好經驗、好做法,在更大範圍複製推廣。涉農金融機構要持續加強對農戶和新型農村經濟組織信用信息的採集和更新,並深入開展信用村、信用鄉(鎮)、農村金融信用縣、農村金融信用市創建活動,分階段分步驟完成信用組、信用村、信用鄉鎮提檔升級的目標任務。同時,持續升級完善「貴州農村信用工程系統」,加強對農村經濟主體電子信用檔案建設,發揮信用信息服務農村經濟主體融資功能,促進農村地區信息、信用、信貸聯動。(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省農信社;責任單位:貴州銀保監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信息中心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

(二十)加大中小微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按照「政府推動+多方參與+市場運行」的工作思路,以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搭建的「貴州大數據綜合金融服務平台」為基礎,有序推進省市兩級地方徵信平台整合,積極推動不同領域涉企非銀行替代信息的採集、共享與應用,緩解銀企信息不對稱,提高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覆蓋面。發揮「政府引導+市場主導」雙輪驅動優勢,從省級層面引導政府部門與發展規範的市場化機構合作,並將其培育為徵信機構,充分探索地方徵信平台市場化運營模式,確保平台的運行效率和商業可持續性。(牽頭單位: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財政廳、貴州銀保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一)擴大不動產信用信息核查應用範圍。深入貫徹《省發展改革委省法院省自然資源廳省信息中心關於在全省不動產登記領域對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聯合懲戒的通知》文件要求,加強在全省不動產登記領域對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實施信用聯合懲戒,依法依規擴大不動產領域信用核查範圍。(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法院、省信息中心)

(二十二)持續推進工程建設領域評標專家信用監管。嚴格按照《關於加強工程建設領域評標專家信用監管的實施方案(暫行)》要求,持續規範貴州省工程建設領域評標專家的從業行為,加強評標專家信用監管,營造公開公平公正的誠信評標環境。(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責任單位: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

六、加強信用服務機構監管,提升信用服務水平

(二十三)開展信用服務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深入貫徹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開展信用服務機構失信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要求,對嚴重失信主體名單以及尚未完成信用修復、存在行政處罰等信息記錄的信用服務機構開展專項治理工作,會同相關監管部門,督促相關服務機構及時糾正失信行為並履行相關義務,將督促記錄記入失信服務機構信用記錄,統一歸集後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貴州)。嚴厲打擊假借信用服務機構名義招搖撞騙的失信市場主體,推動相關監管部門將治理對象納入重點監管範圍,加大日常監督檢測頻次,引導本地區信用服務機構登記有關信息並按要求籤署信用承諾書。2021年6月底,失信服務機構台賬退出率達90%,2021年底達到100%,基本實現台賬「清零」。加強部門間合作,對名稱中含有「徵信」但不從事徵信業務及沒有審批和備案但實質開展徵信業務的機構依法予以清理,堅決打擊以徵信和信用服務為名義非法倒賣個人信息的犯罪行為,進一步淨化徵信市場。(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省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各市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

(二十四)培育和規範信用服務行業發展。鼓勵和引導信用服務機構加強產品和服務創新,參與行業、社會信用監督,提供信用管理諮詢服務。推動徵信、評級機構藉助新興技術加快發展,發揮數據和技術高度融合的優勢,創新徵信產品,為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提供信息支持。引導培育有技術、有數據、有業務的公司向市場化徵信機構發展。支持信用服務機構依法依規提供針對中小微企業的信用產品和服務,鼓勵金融機構使用信用服務機構提供的信用產品及服務。充分發揮公共信用服務機構和信用服務機構出具的信用報告作用,引導符合條件的信用服務機構向辦理公共資源交易、行政審批、市場准入、資質審核等事項的市場主體提供信用報告、信用管理諮詢等服務。(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省民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

七、創新「信易+」場景應用,推進信用惠民便企

(二十五)加快推進「信易+」守信激勵應用。優化「信用中國(貴州)」網站信用查詢功能,免費向社會提供查詢和下載信用報告服務。進一步貫徹落實《貴州省加快推進「信易+」守信激勵工作方案》,創新「信易+」應用場景,推動出台更多市場化、社會化激勵措施。(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省信息中心、省誠信建設促進會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

(二十六)深入開展信易貸工作。依託全國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台(全國信易貸平台)和貴州各地信易貸平台,積極推動有關金融機構和中小微企業入駐註冊,鼓勵銀行金融機構創新開發和推廣「信易貸」產品和服務,有序、穩妥擴大信易貸規模,為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提供更多途徑。積極探索建立風險補償機制,解決扶持中小微企業融資風險共擔問題。組織企業申報信易貸推薦企業名單,支持信易貸平台向金融機構推薦信用狀況良好企業。開展信易貸專題培訓,面向政府部門和金融機構舉辦信易貸工作專題培訓班。(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貴州銀保監局;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財政廳、省工商聯、省市場監管局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

八、加強組織保障,推進誠信文化宣傳

(二十七)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領導小組)組織協調和統籌推進作用,完善省、市各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機制。加快構建上下聯動、左右聯通、齊抓共管的信用工作格局。各市州、區縣要理順工作協同機制,加強工作必要保障,落實工作經費。各級有關部門要將信用建設納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確責任機構和責任人,建立工作目標,加強協同配合。(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二十八)加強督促指導。加強對各級有關部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督導和指導,參照國家做法,對城市信用監測排名、「雙公示」報送、「信易貸」、地方徵信平台建設等重點工作,探索建立符合我省實際的運行通報機制,定期向省政府報告工作開展情況,並向各地政府和省有關部門通報。(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責任單位: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各市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

(二十九)加強誠信文化宣傳。完善「信用中國(貴州)」網站、《誠信貴州》期刊和「誠信貴州」微信平台、誠信微課堂,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微信等媒介的作用,加大對守信典型的宣傳和對失信典型的曝光力度,以案例宣介助誠信教育。廣泛開展各類誠信宣傳教育活動,解讀政策文件,普及信用知識,發布信用工作動態,組織開展2021年「誠信之星」評選表彰活動,引導樹立「講誠實、重信用、守規則」的社會風尚,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充分發揮省、市兩級「信用中國」門戶網站的主陣地、總窗口作用,大力開展誠信普及宣傳教育進機關、進園區、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商圈、進鄉村、進家庭活動,擴大誠信教育普及程度,深入貫徹落實《新時代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大力培育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切實加強社會誠信建設,營造出全社會關注、支持、參與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良好氛圍。(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省委網信辦、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貴陽中心支行、省教育廳、團省委;責任單位:省誠信建設促進會、省信息中心等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相關成員單位,各市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牽頭單位)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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