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4號)
← | 路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3號) | 路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4號) 制定機關:路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1日 |
路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告(第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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鑑於「新冠肺炎」防控最新形勢,為進一步抓好防控工作和復產復工,根據上級有關通知精神,結合路橋實際,現就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切實保障道路正常通行。各鎮(街道)未經批准,不得在國道、省道、縣道隨意設置卡口,其他道路卡口設置要合理規範。全區各卡點對持有通行證的車輛,經例行檢查後予以放行;對高速卡口未持有通行證的物資運輸車輛,經例行檢查後發放物資運輸專用通行證,予以快速放行;涉及120急救、公安執勤、消防應急、油品、郵政、運鈔、危廢處置、環衛、通訊、電力搶修等特種車輛無需通行證,經例行檢查後予以放行。
二、切實規範村(居、社區)進出管理。除居家隔離醫學觀察家庭外,常住、租住、暫住人員經體溫檢測正常後,憑有效證件進出,重點加強外來人員管理。積極倡導居民少出門、少上街、不串門、不集聚,外出必須戴口罩。
三、切實保障民生必需品供應。各鎮(街道)在落實人員防護和場地消殺的前提下,要大力支持銷售蔬菜、糧油、肉蛋奶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連鎖門店、便利店,以及藥品零售店儘快恢復經營,鼓勵上述經營單位加大外賣、外送舉措,確保疫情期間的民生供應。允許有一定規模、符合防疫要求、質量管理到位的餐飲企業先行恢復外賣業務,不得設置堂食。
四、切實保障快遞、外賣行業送達服務。居民小區、村(居、社區)、辦公樓宇等不得拒絕快遞、外賣配送進入,設置專門投遞場所,實行取送分離,減少疫情風險。
五、切實規範市外返回人員管理。市外返路人員必須當天主動向居住地所在村(居、社區)報備,並實施14天隔離觀察。企業復工人員具體管理規範按照《路橋區企業復工和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執行。
路橋區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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