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客車輛(M1類)落實《汽車有害物質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況清單(第九批)
載客車輛(M1類)落實《汽車有害物質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況清單(第九批) 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9年第3號 2019年1月4日 發布機關:工業和信息化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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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
依據《汽車有害物質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告2015年第38號),現將載客車輛(M1類)有害物質使用、可回收利用率計算方法分別對照國家標準《汽車禁用物質要求》和《道路車輛可再利用率和可回收利用率計算方法》的符合性情況(第九批)予以公告。
附件:載客車輛(M1類)落實《汽車有害物質和可回收利用率管理要求》的符合性情況清單(第九批)
工業和信息化部
2019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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