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近齋集
卷九
作者:朴胤源
1817年
卷十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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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翁論明德說。曾未之見。故不敢妄評。然其以氣之精爽。不得爲明德本體。果可疑。淺說曾論愼獨不得爲涵養。實有所以。蓋愼獨之愼。朱子解以尤可謹焉。則尤字有猛省底意。與平平存在畧畧收拾之戒懼意味自不同。則愼獨之愼。可以省察言。不可以涵養言。省察涵養。豈非各爲工夫。而亦豈非愼獨不得爲涵養者乎。謹獨時固有一邊涵養。而若以愼獨爲涵養。則是指省察爲涵養。其可乎。靜時有涵養。動時亦有涵養。而動時涵養。非愼獨之謂也。不但於心中萌念時。凡應事接物人所睹聞處。亦常戒懼。則是動時涵養。是所謂戒懼通貫動靜也。何謂除卻謹獨一邊無別討得動時涵養處也。謹獨謂之動時敬則可。謂之動時戒懼則不可。蓋省察不可以戒懼言也。觀致中和章句戒懼謹獨對言者。則可知矣。如何如何。

心性自有界分。人心不可作氣質之性。況人心是出於形氣。形氣與氣質。又自不同者耶。道心人心之過不及。雖由於氣質之所使。而亦不可以此直謂之氣質之性。

有是氣。便有是精爽。氣與精爽。不可分先後。且旣曰氣之精爽。則何可謂有是精爽而從而有氣乎。精爽雖出於氣。是得於氣之初者。氣之初。亦豈有淸濁乎。自淸濁未分之前而言之。則精爽是純然虛靈。豈曰有分數而聖凡有優劣耶。氣是畢竟先有理。而朱子猶雲理氣不可分先後。況以氣之精爽。謂在於氣未生之前可乎。或說恐未見其爲然。

中庸至聖至誠分屬小德大德。則亦可以體用說。而不然則只以表裏看固自好。此正隨語生解處。恐不可以一槩論也。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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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喪。父在則不杖。不杖則不禫矣。母在則母不主喪。可以杖。杖則禫矣。此義見於備要杖期條按註。來示何謂幷言父母在耶。且以父在父爲主之文。次子異宮者。亦不自主妻喪。尤翁已有所論。然則父在爲妻不杖禫者。非獨宗子爲然也。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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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翁所論云云。不記經禮問答中所載如何。而南溪禮說立喪主條。引尤翁說如此矣。家禮固有通父在與父亡。皆爲杖禫之文。愚意僭妄以爲從家禮不如從古禮。蓋壓屈之義。甚重故也。殤喪一節。家禮之斷以已娶者。果是謂冠而未娶者亦當殤之耶。冠者旣責以成人。則依小記文。勿殤似宜。然亦何敢斷定也。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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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者不殤。小記旣有其文。且自十九爲長殤。蓋以二十而冠故也。然則冠者之不爲殤。可知矣。自冠而至有室。其間爲十年之久。則非如後世之冠娶同時矣。古者冠而未及娶而死者多矣。必待有室而死而後。方爲成人之喪。則二十九歲而死者。皆可以殤處之耶。必不然也。長子冠而未娶者。旣服斬衰。而不立其後。固似窒礙。然愚見則以旣冠也服長子服。以無妻也不立後。各有攸當。意者古之人有如此行之者矣。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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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禮。期服內大功葬前。不許行之矣。女子之笄與男子之冠同。則婦人之加髢。亦於期服內大功葬前不可行之耶。或雲髢是陋制非古。則不可以冠論。雖於期服內大功葬前。行之無妨。至於髻。旣用古制。當遵禮意。不可行於期服內大功葬前。此說果如何。或雲雖男子之冠。不備禮而行之。如不爲三加而無祝辭。則期服內大功葬前亦無礙。女子之笄。則無三加。古禮加髻。雖有賓祝之節。今除此節目。則服中葬前。亦無不可行之義。未知兄意如何。愚意婦人無冠。花冠。出於後世。笄髻與男子之冠不同。不必以期大功服爲拘也。如何如何。喪人因喪而冠。而服人無因喪而冠耶。並示敎。

與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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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窮困而遭其妻喪。權厝已三十餘年。葬時不立主。每當祭設紙榜行之矣。今將改葬。因此時立主如初葬時題主之例。成墳後爲之。而告辭則措辭以告。其當初不立主。今因遷葬追立之意似宜。未知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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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長子斬衰。只當論亡者之爲正體與否。不當論亡者之有子與無子。至於小記註鄭說云云。其文結殺緊重處不在於無子二字上。而在於不受重三字上。蓋其長子死無子而移統於次適。故謂之無子而不受重。然則註疏本意雖非以不立後爲無子。而旣不使之受重。則不立其後可知。以此言之。以其無子作不立後看可也。四世嫡長。至爲嚴重。若以其無所生子而不服三年。則恐是違禮之大者。未知如何。

服色雖行三年之制。蔽陽子則豈不太過。草笠似亦野矣。黲布笠近可。而亦不必然。着麤黑笠無妨。長子斬衰。旣不解官。則何至於不可着漆笠耶。近世人多用漆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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敎意想猶有滯疑。豈愚說終未明白而然耶。高見欲以適子之無子者。直同於廢疾之科。愚所未曉也。生前雖不立後。或喪初立後。或將以立後。則雖無生子而非不受重者也。何可不服三年乎。至於鄭說。蓋無子不立後而不受重者。故同於廢疾。非如兄意所指無子則便不得受重也。亡者若在。則其身當三四世之重。其子之有無。不當論也。經傳旣有正文。何可就他條疏說而從之。況疏說所指。亦不如此者耶。此恐兄思索太過處也。黲布笠則可矣。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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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自欺與欺人。精粗不同。不可賺連下文小人閒居章。亦不可推到不奈他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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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亡章全體大用。與或問傳一章條全體大用不同。彼以明德之體用言。而此以知識之體用言。此章小註陳氏說以全體爲具衆理。大用爲應萬事者。是以吾心之全體大用。爲明德之全體大用也。所謂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卽言知止也。若以此爲明德之全體大用無不明。則知止。只是明德中一事。何足以謂之明德盡明乎。格物致知。不過爲明明德之端。而到誠正修。方盡明明德之實。則所謂無不明。只是知之無不明也。非謂德之無不明也。然則陳氏之以此全體大用爲明德之全體大用者。豈不謬哉。渼湖先生之以陳說爲非。似以是也。或曰。心是明德。則吾心之體用。豈非明德之體用耶。愚曰不然。心固是明德。而此章吾心之心字。便是知字。何也。物格知至。知與物。每是相對言者。旣曰衆物之表裏精粗。則當曰吾知之全體大用。而不曰知曰心者。蓋知識是心之所有也。故推本言之也。章首將釋知字。已先言心之靈。故於此又以心字代知字。以應章首之意也。朱夫子之釋傳妙法。蓋如斯矣。或曰知識是用一邊。亦可以全體言耶。愚曰知識與知覺。分言則固屬用。而只就知識上言則知識。亦兼體用。或問釋知字曰妙衆理而宰萬物。則妙是用而宰是體。以妙字宰字觀之。與明德之具字應字有別。尤見陳氏之說之爲非矣。愚嘗以爲明德之體用。可兼未發說。吾心之體用。只從已發說。如是看。如何如何。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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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體大用。補亡章與或問。所指不同。愚之前書。已言其故。何爲而疑其非正義耶。明德之全體。自是兼言未發。知識之全體。只是從已發言。今以知識之全體。同於明德之全體。則知識與明德。無分別矣。其可乎哉。且體用之名有般數。有以動靜爲體用。有以顯微爲體用。有以本末爲體用。有以材料與造作爲體用。何可以全體大用字之同而作一樣義看乎。若以爲全體大用。旣言於明德。則他處所言全體大用。亦必是明德雲爾。則恐似泥滯矣。若以爲吾心是明德。則此心字便是知字。其可以兼未發已發之心看乎。愚故以此全體大用爲知識之全體大用也。高意必欲聞何如是全體。何如是大用。則上所謂材料與造作是也。材料與造作。物皆然而知識亦然。知識出乎心之神明。於天下萬物之本。能統之而無所不知。是其材料也。於天下萬物之理。有以運之而無所不知者。是其造作也。觀統之與運之字。則可知體用之分。曰全曰大者。以其無不知故也。或疑知識非知覺。則何以謂之全體。是不然。朱夫子嘗曰。格物零細說。致知全體說。此豈非知識之知有全體者乎。

或問大小學論敬處。開發聰明進德修業八字。以明德新民言。而非以涵養言也。蓋涵養本原已於論小學處言之。故於此不復言。而只以明德新民爲言。其曰開發聰明。格致之謂也。其曰進德。誠正修之謂也。其曰修業。齊治平之謂也。是言明德新民之目。而下句明德新民四字。言其綱也。有何意疊之嫌。況明德新民上。有致字。則是又言明德新民之止至善也。尤不當以意疊爲疑。

妙衆理宰萬物。

或問此段與首章章句。變具字作妙字。變應字作宰字。一則先言體而後言用。一則先言用而後言體。互換說去者。宰雖宰制之宰。朱夫子嘗論此宰字。以爲主便是宰。宰便是制。則當以主宰意看。作主宰意看。則宰萬物。豈非體乎。前言之可據者。則首章第四節小註胡雲峰之說曰。有以妙之則其用行。有以宰之則其體立。愚嘗用此說矣。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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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質交運之說。以天氣地質言之。猶言天地之氣交運也。質非形質之質。則謂之運。亦似無妨。剛柔朱子說以爲陰陽之德。以此義看爲好。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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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心章四者。是心之用。而忿懥與好樂。則可以分屬義禮仁。至於憂患。屬於那邊耶。

憂患。似屬仁。蓋喜之與哀。皆屬仁。憂患卽哀之類。論語關雎章註。以哀爲憂。此可見也。

平天下章生財有大道仁者以財發身云云。生財之道。在於務本節用。其下卽曰以財發身。是務本節用。亦爲以財發身之道耶。

務本節用。生財之道。以財發身。生財之效。雖於生財有大道之下。卽曰以財發身。非以務本節用。爲以財發身之道。生財有道。實應君子先愼乎德一節。有土此有財。以財發身。又應此一節。財聚則民散。故如是相接耳。

程子,上蔡,和靖說敬處。曰主一無適。曰整齊嚴肅。曰惺惺法。曰收斂。朱子嘗言不必分內外。都是一般。然而今考之。微似有不同。豈未信得及耶。

整齊嚴肅與主一無適。雖似有內外。然程子曰。只整齊嚴肅。則心便一。未有外面不整齊而心能收斂。惺惺者。內外一致。故朱子謂之都只一般。然程先生說備言表裏交養。比謝,尹說尤密。

答李善長洪範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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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以初一之一爲點數。一五行之一爲次第。此果然否。竊意皆以點數而其中自含次第之意。上下之間。豈有差別。但一曰二曰之一二。獨以次第看似是。

陳氏說不可非之。朱子說亦有如此者。其曰一五行者次第之辭。與前章異後倣此雲者。豈非以前章初一爲點數。後章一五行爲次序者乎。蓋上章九綱總言處。旣以點數言之。則此章以下九目分言處。不必又言點數。只承上章初次之文。別有次序。於此當以因而第之之義爲重也。上下字義差別何害。必欲無差別看。則恐似局滯。且初一之一。旣著初字於其上。此一字全是點數。若謂中含次第之意。則亦似疊剩。

恭從明聰睿。五事之德。肅乂哲謀聖。五事之用。德與用界分。不能分明。願更詳。

恭而後肅。非肅而後恭。則豈非恭爲德而肅爲用乎。凡事順而後治。乂豈非從之用乎。視遠惟明。則知無不周。聽德惟聰。則善爲謀度。是哲爲明之用。而謀爲聰之用也。思而便通。則至於聖而無不通。亦可見聖爲睿之用矣。以此言之。則界分可知。何謂不明。

以近天子之光。此近字。陳氏以性相近之近爲同。而似太甚。以親近之意看似好。

陳說之非。兪兼山已言之。其以下文作民父母爲親近之證。尤明白。

絡繹不屬之不字。鄒季友謂後人傳寫誤以下爲不雲。而今國試讀作相雲。未知何所據也。

絡繹不屬。愚嘗以爲絡釋其不續。蓋物之不連續者繼續之謂也。中間下其字然後語乃通。如是看似好。鄒說之以下爲不。未信其必然。國試之讀作相。亦未知何據也。

恆雨若。或曰時雨固可。曰若而恆雨。亦稱以若者。何也。蓋若順也。休徵咎徵。各以類相應。亦其理之自然者。故曰若是矣。

恆雨。是乖氣而失德之應。則以若爲順。名義不當。且與五時之若。同一若字。則亦必無異義。無論五時五恆。其若字皆如之之謂也。卽各以類應之類之意也。有肅乂哲謀聖之德。則五時之休徵如之。有狂僭豫急蒙之失。則五恆之咎徵如之。愚嘗以此看。但非前人道破者。未知如何。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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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範若字之義。愚見非欲膠守。而但雖作如字看。自然之理。自在於類應之中。何必作順字看然後。方見自然耶。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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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溪存養說。愚亦嘗疑之。蓋涵養兼動靜。則存養亦當兼動靜。似不必分而二之。且存養二字。實本於孟子存心養性之訓。則孟子本文似不專以靜言也。然尤翁從退溪說。以葉平巖於近思錄篇題。以涵養存養互言之爲非。未知果如何也。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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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人後者。於本生外黨。降服一等。問解有之。備要雖不言。而似皆包在於爲本親皆降一等之中矣。外親無二統。有鄭氏說。何可不降耶。至於或人之降外祖而不降舅。甚無意義。可怪。外親無出入降。非指出繼者。似與外親適人不降之文同一意也。如何。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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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敎墓焚禮節。他無可據。似與左傳新宮焚三日哭同例。素服哭拜告廟。似得宜。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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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世嫡長孫以長殤死。則其父當降服爲期耶。爲大功耶。

長子當服三年者。死於長殤。降服期年。雖有旅軒說。而考備要殤喪條小註。引古禮疏說有曰。長嫡若成人則當服斬衰。而殤死則如穀未熟。當入殤大功條也云云。當以䟽說爲正。

殤喪。古者不立神主。旣虞而除靈座。程,朱以後八歲以上。皆立神主。其靈座依古禮。虞而後卽撤耶。隨服之遠近而設耶。

殤喪。皆立神主。已與古禮不同。虞後不可撤靈座。故愼齋先生以爲當待服盡。從之爲宜。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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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妻喪者。以父在故不禫。然若有子則祖不壓孫。若爲孫而過禫。是爲子行禫也。若不行則其子亦不杖期也。焉有爲母不杖期耶。

妻喪父在則不杖禫。而有其子則其子自當有禫。其祖爲孫主禫。當如大功者主人之喪。有三年者爲之再祭之例。勿論爲孫行禫與爲子行禫。俱無所害。母喪豈有不杖期之理。杖而不禫。亦非也。行禫似無可疑矣。

與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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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別後。經盡長夏。尙闕一書者。非敢待先施之問。蓋病懶故也。懸懸之思。曷嘗少弛。不審下車以來。道候政履連獲萬相否。貴縣風土謠俗定何如。三月報政。果有立得䂓模否。儒者之治。自與俗吏不同。先敎化而後刑法矣。治邑化俗。若如陳先生諭仙居民之文。則豈不成百里太古耶。因風翹想以竢政聲之播聞也。朱墨之暇。或能及於簡編否。三淵翁嘗譏守令之讀書。以爲心無二用。此誠好言。而亦不可以一槩論政事。苟有其暇。讀書似亦無害。是乃仕優而學之道也。但未知所蒞之地閒忙何如耳。不備。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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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子服喪三年。沙溪以爲其妻從服無疑。而此是古禮之所未有。故尤翁以先師說爲不得已之論。愼齋亦曰。從服似過。然齊體之間。夫服齊斬。妻襲紈綺。亦甚未安。不知何以處之。方爲得正也。尤庵又雲收養子之妻。雖服同爨緦。豈至全然無事。禮宜從厚。則依先師說。服三年爲可耶雲者。雖是未決之辭。亦只得依此斟酌行之耶。愚亦未敢質言。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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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詢太極圖說中正在於仁義之先。愚嘗以爲圖說是發明易道者。故以中正言之。而中正比仁義較重。故在仁義之先。未知是否。

來諭與四時合其序。以喜怒哀樂看者。恐合商量。此句實易之乾卦文言。而觀其本文。似無喜怒哀樂底意思。或是濂溪引得來用活法耶。竊詳兄意。以圖說發揮五行。將五性配之。故欲把合其序。就性動爲靜處說。故曰喜怒哀樂。而旣已見得如此。則不說四端而說七情。何也。此愚之所未喩也。大抵與四時合其序。所包甚廣。如聖人之見於行事。剛柔弛張。進退語默。無非與四時合其序者。今若只就喜怒哀樂說。則似欠全備。中庸之如四時錯行。曷嘗只說喜怒哀樂哉。

近思錄。此事不得放過。蓋謂目畏尖物。大是病痛。不可放忽也。非謂畏尖物者。不能放過也。不可與不能之間。而工夫與病痛。分矣。若以不能放過看。則畏尖物已是病痛。又何疊說病痛乎。且此事二字。是立論之辭。其上則說畏尖物之病痛。其下卽言工夫之不可或緩。故曰此事不得放過。其義豈不皎然。便與之與字。意義甚實。蓋克之之雲。對敵相戰而後勝也。以克之之心。與畏之之心。交戰而克。故下得與字。此可見先賢用字之不苟矣。

心喪者卽吉。必待吉月。自沙溪,尤庵已有定論。寧容更議。喪三年者禫月卽吉。心喪者禫月猶未卽吉。輕者反重。誠有如或人之疑。然愚意每以爲此非反重適所以爲輕也。或卽吉或未卽吉。有禫無禫之分也。若使心喪者禫月卽吉。則心喪果有禫乎。知此則或人之疑。不難辨矣。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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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之謂性一條。或以爲本然之性。或以爲氣質之性。而氣質之性雲者。似爲得之。何者。凡觀文字。其所引古語。當觀本文正義。夫生之爲性。實告子之語而程子引之者。則告子所謂生之謂性。卽氣也。非理也。故程子發明之。而但告子以知覺運動爲性。程子以氣質之性言之。此其所以小異耳。然知覺運動。是氣也。告子所謂生之謂性。非氣質之性。而何朱子亦嘗以生之謂性爲氣質之性。語類葉賀孫錄最分曉朱子論程子書此一條曰。生之謂性。是生下來喚做性底便有氣稟夾雜。便不是理底性了。旣雲不是理底性。則其非本然之性也明矣。惟其生之謂性下。多言天命本然之性。故說者欲幷與首句性字而作本然之性。然生之謂性下。卽接以性卽氣氣卽性。則與程子釋天命之性爲性卽理也之語。判然不同矣。然則此性字。其可作本然之性看乎。來諭所謂若以本然之性看。則於性卽氣氣卽性一句。說不去者誠然矣。至於所敎歐陽希遜問答。分明不以氣質爲言者。恐似未然。其所謂天命雲者。非以生之謂性爲本然之性。蓋欲卽其形氣中。看得所具之理。是天命本體耳。此等處。惟當隨語生解。何可執言而迷旨乎。大抵氣質之性。與本然之性。非有二性。以其理不離氣而言。則謂之氣質之性。以其理不雜氣而言。則謂之本然之性。其實一性也。或滾同說。或分析說。當觀其所主而言者如何耳。生之謂性。旣有一生字。則生是氣也。何可謂非氣質之性乎。近思錄釋疑。亦以爲此性字是氣質之性。愚嘗欲從之矣。此篇中諸性字。若欲依朱子語分看。則亦有可得而分者。性卽氣氣卽性之性。是氣質之性也。不是性中之性。是本然之性也。善固性也之性。惡亦不可不謂之性。皆氣質之性也。才說性之性。是兼本然之性氣質之性而言者。便已不是性之性。是專指本然之性也。凡人說性。只是說繼之者善。又是本然之性也。如是分看。庶或免錯謬否。

墓人爲屍說。更考周禮。則墓人卽冢人之官。非泛指守墓者。冢人之官。墓祭爲屍。此專指邦禮而言也。鄭註以墓祭爲祭后土。故程子以舊說墓人祭后土爲屍爲非。蓋謂古者已有祭先墓之禮。而鄭氏解墓祭爲祭后土。誤矣。非以后土與人神不同。不可用屍也。周公祭泰山。召公爲屍。則雖非人神而亦用屍。可知矣。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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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西洋學熾蔓。陷溺之害。至於爲禽爲獸。此是曩歲兄在秋曹時。痛爲禁斷者。而其習不悛。十年之後。乃復至此。甚矣。其蔽惑之難開也。幸賴聖朝刑敎並行。革心革面者多。而尙難永絶根本雲。亦安知無燒不盡吹又生之患耶。吾黨諸賢正宜衛道闢邪。明天理正人心。以捄頹俗一半。竊以此事有望於尊兄。未知如何。

別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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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一之與精爽。分而爲二。愚恐未然。夫心是氣之精爽。則精爽爲心之全體。知覺之體用。不外乎精爽二字。精爽卽湛一也。豈於精爽上。又有湛一以爲心之本體乎。諭善朴公說以來示數條觀之。正愚陋之所甚疑也。其曰湛一。是本然之氣。聖凡之所同也。其曰精爽是血氣之所生。聖凡之所不同也者。分析雖細。而源頭卻成兩歧。夫心一而已矣。豈有聖凡所同底心之外。又有聖凡所不同底心乎。心之所以本善者。以氣之精爽也。今曰精爽有淸濁粹駁。則是以心爲氣質而心有善惡也。其可乎。心體之虛靈。卽氣之精爽。而精爽卽湛一。今謂精爽非湛一。湛一是本體。則虛靈不足以爲心之本體。而虛靈上。又有湛一。不幾於頭上安頭乎。今若曰虛靈爲本體。湛一卽虛靈。虛靈非精爽。則精爽不足以爲知覺而與虛靈爲二矣。此皆未安者也。竊嘗論之。原初湛一之氣。聚而爲心。卽所謂精爽也。精爽非出於血氣者。精爽無淸濁粹駁。故聖凡之心。同矣。若其已發而入於不善者。是挾氣質以後之心。非可言於心之本體矣。然則精爽。只是湛一而已。何得有濁駁來。以精爽直作湛一。朱子語雖無見處。精爽之稱。自是心之名目。一言而蔽之者。則精爽本是神明。神明與湛一。豈有二乎。張子所謂氣之本。卽朱子所謂氣之精爽也。雖有論氣論心之不同。而其實一氣也。來諭雲。氣之本體。雖湛一。人物稟生以後。所稟之氣。汩亂澆漓。何以全得其本體。此可於氣質上言之。不可於心上言之。蓋氣質則不得其氣之本。惟心則得其氣之本。故所以神明而具衆理也。今以精爽爲非湛一而是血氣中精爽。則所謂湛一。果寓於何處。而雖欲求之。無從討覓矣。豈不大可疑耶。大抵精爽也。虛靈也。湛一也。實一物而異名耳。似無各占地頭。近於性三層之說。如兄意所慮矣。旣以近於性三層爲嫌。而復欲把精爽作氣質。以蹈湖論鏡鐵精粗之說。何哉。此愚之所未曉也。雖游氣紛擾之後。其本初一原之氣。未嘗息也。豈不鍾而爲心乎。兄之以遠引原初爲疑者。誠過矣。人心狀得處。精爽虛靈字固足矣。而以精爽爲言。則或認以精爽有淸濁以虛靈爲言則或認以虛靈有優劣將使心與氣質無辨矣。又安得不以湛一言心。以明其本體也哉。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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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直之通動靜。非大學章句始有此意。自易本文而已然。蓋直內之內。是心也。卽此內裏面有未發已發。則敬直豈非通動靜者耶。與義方對言者。非以敬爲靜而以義爲動也。實以內外言耳。程子曰。敬直義方。合內外之道也。又曰。敬義夾持。表裏如一。此豈非敬義之以內外言者乎。至於朱子之以敬直屬靜。以義方屬動。乃是推說敬義齋記何叔京書。似皆然矣。易文言本義小註。多載朱子說。亦以敬義分屬動靜。然終不如分屬內外之爲得正義矣。然隨語生解。各有攸當。則敬直義方。分內外可。分動靜亦可。敬直專屬靜可。通動靜亦可。何必局滯看耶。

太極圖解第二節。自其著者云云。此著微字。與顯微無間之顯微不同。非以理之體用言而乃以理氣對言者。蓋其上以本然之妙。所乘之機。形上形下兩柱說來。因言陰陽動靜之不同時位與沖漠無眹。則是以理氣對言也。氣是有形象者。故曰著。理是無形象者。故曰微。然動靜陰陽不同時位之下。言太極之理無乎不在。以見氣必載理。卽器亦道之意也。沖漠無眹之下。言陰陽動靜之理。悉具其中。以見理不離氣。卽道亦器之意也。然則此兩段。或主氣而兼言理。或主理而兼言氣。非以理之體用對言也明矣。

第三節錯而言之。以五行之行之序與生之序不同。由乎交變也。錯是交互之義。以水火言之。水生於天一。則水本陽而至其行也。配冬而爲陰。是動變而靜也。火生於地二。則火本陰而至其行也。配夏而爲陽。是靜變而動也。此豈非交互者乎。故曰錯而言之。則動陽而靜陰。實所以明夫五行之根乎陰陽。而陰中有陽。陽中有陰。錯綜不窮而爲造化發育之妙也。

西銘。自崇伯子至伯奇六段。雖若無次序條理之可言者。而細看之。則亦不無次序條理之可言者。蓋孝有大小。不好酒而養親。是孝之小者。推吾孝而及人。是孝之大者。故先言崇伯子,穎考叔。以見孝道之由小而至大也。人子事親。所遇有常變。故顧養錫類。旣語其常。次擧舜,申生事。以言孝道之善處其變也。孝是人子終身事。至死而後始定其孝節之能完無虧。故繼又擧曾子啓手足事而言之。人子事親以順爲主。順是孝之全體。故末又擧伯奇順令而言之。蓋歸全之語。與下文歿吾寧之意相應。順令之順。與下文存吾順事之順相應。篇將終。故於此喚起欲收結之也。以此論之。所引先後。亦畧可分矣。然崇伯子,穎考叔特借用。以見孝之大小耳。非謂禹之孝。不及穎考叔。舜,申生事亦言其所遇之變同耳。非謂申生之孝能如舜也。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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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發。必寬占地界然後。諸說可通。蓋朱子所謂思慮未萌。知覺不昧。卽子思所謂未發。固是一等地界而可以極層言也。其他朱子所謂黑暗如頑石。劈斫不開。又所謂己自汩亂了等語。雖未至十分地頭。其爲未與物接之時則是不可不謂未發。此所以寬占地界。或以極層看。或以未極層看。然後諸說乃可區處。

未發。不可寬占地界。未發二字。出於子思。子思所言。未發之外。豈有別般未發乎。曾見巍巖集以爲未發有淺深。似頗可喜。後看卻不然。未發。卽是中若以黑暗如頑石爲淺底未發。則是未發而有不中者矣。未發與中。分而爲二。則豈子思所云未發之謂中之義乎。朱子所謂廝役亦有未發。恐是未定之論。頑石劈斫不開。似是記錄之誤。當以林擇之書爲定論。如何如何。尤翁以爲衆人無未發。蓋無戒懼之工夫。則中體不立。雖未與物接。而不可謂未發故也。今盛論似巍巖說而較尤寬歇。以衆人昏昧散亂之病。謂之未極層未十分地頭。可謂太緩矣。

未發時。不可言工夫。故程子求中之說。恐未免語病。當以朱子之言爲正論。

未發時工夫。卽戒愼恐懼也。何謂不可言工夫。求中之雲。卽蘇昞說。而問目中。作程子說。未敢知。而盛論又以爲程子語病。則恐未安矣。程子以存養言之。存養。卽未發時工夫。朱子亦每以平平存在畧畧收拾。爲未發時工夫。至於未發時。着不得工夫雲者。蓋言至靜時不可着意用力。非謂未發時。全無工夫也。或問所論特以呂氏之所謂執。楊氏之所謂體。皆涉於費力故也。心經附註。同一意也。不可以此而遂謂未發時不容言工夫也。盛論前旣以爲戒懼通動靜。或專屬靜時。則戒懼爲靜時工夫矣。今謂未發無工夫。則上下豈不矛盾乎。戒懼是工夫。何必求之體之執之而後。爲工夫乎。朱子嘗言戒懼而曰肅然如有所畏。如字甚好。此箇地頭。難以言語形容也。

十六章鬼神之德上。必加爲字。不無意義。蓋鬼神者。是統說也。德字是情狀也。若作鬼神之德看。德字專屬鬼神而別無意焉。若作鬼神之爲德看。鬼神歸重於德字而自有深意。此所以德字上。必加爲字也。然則其曰爲德雲者。便若鬼神之所以爲情狀者歟。

爲字之義。所論未甚分曉。所謂若作鬼神之德看。則德字專屬鬼神而別無意焉。若作鬼神之爲德看。則鬼神歸重於德字而自有深意雲者。似有以鬼神與德爲二之病。愚意則德字便只是鬼神。德字上。加爲字者。猶言鬼神之所以爲鬼神。章句幷釋爲德二字者。實帶得所以爲鬼神底意思也。未知如何。

與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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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不充體曰餒。無是之餒。非道義之餒。非氣之餒。卽言體餒也。不慊之餒。亦言體餒。非氣餒也。上下兩餒字義。宜無不同。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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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論望日參禮一節。家禮與要訣。互有異同。而當以家禮爲正。旣不設酒。則獨設茅沙無義。鄙家則曾前於望參不設酒。則幷茅沙已之矣。餘如上儀雲者。卽大綱說。豈指茅沙而言也。凡祭獻酒讀祝後再拜告事由。則兩行再拜者。其義固難的知。然以臆見思之。時忌祝。專爲行祭。故獻酒後卽讀。而讀訖再拜。告事祝。只爲告由。故斟酒後再拜。一如朔望儀。而祝告後。又行再拜。其意各有攸當耶。未見先輩說。不敢質言。

與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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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問本生親之本生姊妹。當服小功耶。當服緦耶。禮經無三降之文云云。愚答曰。本生親之姊妹。服小功。則本生親之本生姊妹。降而爲緦。自在其中。禮雖不言。可以推知。何必以無三降之文爲疑耶。此似與兩男各爲人後不再降者。不同矣。其人又問三寸姑母服。本是期。而三降至於爲緦。情理有所未安。愚復答曰。旣有當降之義。則三降亦無所害。自期爲緦。雖近於薄。此正以禮奪情者也。愚意降服本宗之義甚嚴。他不暇顧。除他說。執事於本生姊妹降服小功。固無二統之嫌矣。令仲胤與本生兄弟同服。姑喪以小功。豈非有二統之嫌耶。決不可以生父旣降服。己不必又降爲言。此是年前答人問者。而其家依此言。服姑以緦矣。今見尤翁說有所云云。甚恨當時考之未博也。然尤翁說。於愚意終有所信不及者。蓋雖比之於兩男各出繼同作一例。而以愚觀之。恐似有不同者。如何如何。

尤庵曰。兩男各出繼。兩女各出嫁。皆不再降。出繼人子孫。復出繼。亦不再降。惟出繼而出嫁然後。再降矣。答宋元錫書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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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疑三降之有無。固未敢知。而此與兩男各出繼終有不同。尤翁所云亦字。恐是推說。愚之所疑者此也。然不敢信己而信其師。當從尤翁說耳。

與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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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友籤論已盡之矣。別無更加指摘者。然第一條論氣之精爽處。不說此精爽之氣是原初湛一之氣。故名目未明。易致人聽瑩。恐似未盡。

尊德性作兼知行說。恐非經文本旨。若尊德性兼致知。則何以與道問學對說耶。此段小註胡雲峰說最似分曉。何不引而明之。

與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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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馭上賓。臣民延頸之餘。痛隕何極。四朔阻音。一念徒馳。居然爲秋。不審此時兄政履珍相否。區區溯仰。今夏始旱而終潦。貴邑秋事果如何。一歉一豐。實關受牧者憂喜。亦爲之奉念。沈一之忽作古人。驚悼何已。以其學問文章而止於此。吾黨之不幸也。重用傷惜。兄以同門講磨之誼。當益慟怛也。蒞邑今已有年。政䂓當就緖。程子云仕州縣者。遷就於法令之中。猶可行其所志之一二。未知近來亦可如此否。兄之自料定復何如。勉之無怠。不宣。

與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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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冬逢別。甚恨怱怱。瓜前陞遷。固是倘來。而果得之矣。意況定何如。豐民喜迎仁侯。將霑春腳之化。竊爲郡人賀也。貴郡是退翁所嘗蒞之地。想流風遺澤猶有存者。且山水之美。多載於文集中。可考而知也。今兄得宰此區。可謂淸福。其將尋杖屨之舊躅而繼弦歌之餘響否。令人馳神。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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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邑民俗甚頑。官長難爲。從前非不聞之。而自吾兄下車。不以爲憂者。蓋謂治之有道也。遇此盤錯可別利器。正好試之矣。大抵爲治偏重則有弊。御衆也甚難。縱之則慢。急之則亂。惟其威惠幷行。可以鎭而撫之。來示所謂緩猛之間者。亦已得之矣。何待愚言之進也哉。爲政莫如平。吾夫子之訓也。須以平之一字做去。則久當有驗。民必從令。移風易俗。可庶幾矣。如何如何。日昨得奉贊善金兄書。語多及於兄矣。以爲所到有治聲。學優所致。信然信然。

與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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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文不幸。渼上祭酒兄。奄棄後學。慟怛何言。其氷壺秋月之氣象。何處復覿耶。仰想師門。兩世契誼篤至。痛悼之懷。何以自抑。吾黨無所矜式。士林無所依仰。念之至此。豈但爲私而悲也。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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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始祖守道正公。果是不當祧而祧。則雖久遠之後。固當釐正其謬誤。祠版之旣埋。復立庸何害乎。而但聞守道公非大君雲。非大君則不得稱別子。不成爲百世不遷之位。儀禮,家禮及國典。皆如此。不知貴宗諸人慾用別子不遷之例者。有何所據耶。弟於來諭。初則泛看。欲以建祠答去。起草示趙士純。士純以爲不可。其說極是。愚亦從之。今無容更議矣。至於壇壝亦或一道。而此又有難行者。墳墓雖失傳。而禹祭酒之祀壇。猶以有故宅遺墟之尙存也。金太師之墓壇。亦以有舊山洞名之可徵也。如守道正公。則設壇實無處所欲。於宗子家築壇。則旣非不祧之位。其宗子爲已毀之宗。築壇其家。恐涉無義。未知如何。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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敎意奉悉。廟中節祀與告由。自是各項事。諸位行參時。別告當位。恐涉未安。秋夕茶禮罷後。更設酒果。告遷葬於當位似宜。蓋一日不再祭。卽指盛祭之謂也。告由時設酒果。似無再祭之嫌。亦未必爲煩屑。如何如何。

與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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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秀才之程。果非誤字。偶閱一文集。以爲此事載於邵伯溫聞見錄。司馬公之稱程秀才用舊姓者。蓋反厥所生之義。向時不記本文事實。致有付籤之謬。可歎其籤去之如何。嘉平崔丈禮。卽崔僉樞祏氏之從弟。質愨端直。平日最以吸煙茶者爲非。往往斥之太過矣。今於兄初相見而亦有此論耶。曾見韓南塘集。南塘亦嘗服煙。而後乃作詩而止之。先輩之勇改如此。兄亦未可效之耶。弟亦與崔丈意見。畧同耳。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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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祭。只奉禰廟之家。亡室位。以無祖妣位。祔於妣位。蓋出於權宜之禮。而今旣有高祖位新奉於長房。則當用中一而祔之義。祭高祖考妣祝。書以某親祔食。方合禮意。如以前後逕庭爲嫌。則時祭前一日。以自妣龕移祔於高祖妣龕之意。措辭告由。似爲宛轉。未知如何。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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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本善之說。以浩然之氣與元氣觀之。氣之本善。可知。何必經傳上的有氣本善三字而後可乎。氣本善。故心亦本善。心非理卽氣也。氣若本不善。則心何以本善乎。純善本善爲性心之別。蓋純者駁之對。純善則無惡矣。此可言於性也。本者末之對。本善則末流未免爲惡矣。此可言於心也。兪說以純字本字於心性互換說。未可知也。盛論旣有所受。發揮儘亦精明。無容更商耳。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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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有營婚之擾。未免惱神。此固常事。學不必終日讀書。應事接物。卽此是學。何可有厭煩底意耶。西銘中。六箇聖賢事。惡旨酒育英才。兩句之一句。有兩義。蓋自分明。其下四句固難如上例分屬。而其兼得事天事親之意。則宜無異於上二句也。朱子所謂推類可見者。似以此也。然恐亦是大綱說。不必以惡旨育英之例。強爲牽合。以涉安排鋪置之嫌。未知如何。近日邪學愈熾。可勝憂歎。釋佛之害。甚於楊墨。洋學之害。甚於釋佛。狂瀾不障。則人將胥溺。何由闢之廓如也。拔本塞源。必有其道。兄試思之。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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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畏忌等語。大祥祝不可用者。鄙說非別有所據。亦非專主南溪說。南溪欲只用於小祥。不爲通用於祥禫。而愚意則雖小祥。亦不必用。蓋以漸次殺哀之義言之。二祥祝。宜無加於三虞而夙興夜處哀慕不寧八字至矣。何必添用他語。且如禫有澹然平安之意。則小心畏忌等字。豈非下得重耶。愚故於家禮至祥禫用之之文。竊嘗疑惑也。及見陶庵所論。曰備要雖載此文。而士大夫家多不用之。故鄙人亦不敢用。於是深信此說。家間年前所行不用矣。得無僭妄否。大抵家禮,備要雖是後學尊信之書。而小註所載有不能盡從者。若此類甚多矣。沙翁之悉取而錄之者。欲人之參看而使有以取捨耳。小祥則之則字。瞽見但知其止於小祥。未見其通於祥禫。遂庵於此以爲有脫誤。先輩亦已疑之矣。然愚說非敢自以爲是而必使人用不得也。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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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諭祝文說。有此反覆得釋蒙吝。良幸。前日鄙書中小註云云。實指備要小註。而在於家禮幷擧之下。家禮適爲帶說耳。家禮本文果非小註。而備要小註。愚亦非敢欲盡舍之也。但以此條甚可疑。故云耳。其八字旣是儀禮祔祭祝。則用於祔祭可也。溫公之移用於小祥條。何也。誠未敢知也。遂庵說雖似有味。而恐亦是推演說去者。故愚未敢斷然從之矣。然家禮旣載之。備要又錄之。惟當遵用耶。陶庵之尊信家禮備要。當何如也。而獨於此句不用。則必有以也。宜非錯認以高儀也。此句語之至祥禫用之。終涉拖長矣。

與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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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西金先生陞廡禮成。實斯文之慶也。尊先生遺志。是就我聖上曠感之意。於斯可見。伏不勝欽歎之至。

答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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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就之節。兄之爲我謀。猶未若我自量之甚也。職旣不稱。薦又難冒。而疾病亦無可強之勢。何以仕進乎。況自來空疎者。衰癃昏憒。舊聞都忘。雖文義間敷陳。亦難如意爲之。必無絲毫裨益。與其出而無補於睿學。寧不出而守吾之拙分也。以此爲力辭必遞之計。而虛縻累朔。致勤嚴敎。兢惶靡措而已。

與李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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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帶僚職。七朔虛縻。一向逋慢。兢惶又何可言。自叨此職。知舊皆勸一出。雖吾兄亦然。今又有此申申之敎矣。冷煖雖雲自知。出處之節。豈不可講於朋友乎。然區區株守。誠有不可通變者。以此每致外議之紛紜也。其處義曲折。非書字可盡。要之後日相對時一攄出也。然近來傳說亦多訛誤。遠聽不必盡信也。如何如何。

與李士深洪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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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科與申學士同榜。儕類之情契密者。運氣同亨。亦可見其理耶。竊識雅意所存。嘗以古人事業擔荷。今旣發軔矣。自家之展布有路。朋友之期望亦深切。伏願加意自勵。益懋遠大。以爲扶世道而光吾黨如何。外面變化。內者不渝。卽退翁勉人語也。竊爲執事誦之。倘不以爲妄而領聽否。

答李士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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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祖墓歲一祭。從沙溪說。則當爲一獻。一獻則無祝矣。從愚伏說。則當爲三獻。三獻有祝。祝辭不見於禮書。則惟當製用矣。愚意從沙溪說似宜。未知如何。

答李士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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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有喪其妻者。以父在不杖故不禫。而練之當行與否。問於權諮議震應。則答以禮不杖則不禫。而無不練之文。練則可行也云云。後見尤庵答具濟伯問。曰妻喪實具三年之體段。故練杖祥禫四者。只是一串事。今以不杖而不禫。獨行練祭。恐是半上落下。竊謂小記註說。不得爲定論也。旣不得攻破註說。則只得依此行之云云。近見金掌令鍾厚之論。曰凡杖期之喪。有練祥禫者。爲具三年之體。旣爲不杖期。則何論三年之體耶。旣無事乎三年之體。則只是一朞除服而其祭不過爲忌祭而已。練祥禫三者。一無可論云云。今見南溪答尹明相問。曰適子爲妻不杖則不禫。至於十一月而練。則恐不可因此盡廢之云云。大抵前後儒家之論不一。未知何所遵行。

所詢禮說。曾有人以此問於愚。愚引古禮祔祭舅主之。虞卒夫主之之文答之。以爲舅雖主喪。當許其夫之爲妻行練。以存其三年之體之義。不可以禮疏不杖則不禫。而並與練已之云云矣。其人持愚說。就正於金沙川。則沙川以杖練祥禫一貫事之義。謂之不禫。則練亦不當行。與愚不合矣。今承哀示。知沙川之論每每如此。而山水軒權公說。則今始得聞。正與愚見合。自幸鄙說之有助而不孤也。其所謂禮不杖則不禫而無不練之文雲者。最爲分曉。此愚之所嘗執而爲說者也。尤翁雖有不禫而只行練。爲半上落下之語。其下又有旣不得攻破小記註說。則只得依此行之之論。愚意此禮猝難決定。愼重之道。姑從其下說。似無害也。南溪說。舅之於婦。所主者只祔祭云云。卽愚前日答人問中所引。此足爲父在爲妻行練之一證。而曾聞沙川以夫主虞卒爲後世行不得。未可知也。大抵夫之服妻。具三年之體之具字。甚重。雖因壓尊而不杖。練則當行。以不失具三年之體之義。若幷練而無。則烏在乎具三年之體之義也。不曰不杖則不練禫。而只曰不禫。禮之立文。必有以也。且雖曰不杖而終與他期服不同。故不曰父在則服不杖期。而只曰不杖則不禫。蓋以猶有行練一節也。今以不杖之文爲同於他期服之不杖期則不禫。何待於言而必言之乎。只曰不禫則可見練之猶在而異於不杖期矣。或言禮雖不言不練。實則擧禫而包練。此說愚亦未之信也。愚嘗得一說可證者。沙溪先生曰。父喪旣顈。方行妻之二祥。此是遭妻喪於父在時者。父歿旣葬而行妻之練祥也。此必是父在時舅主婦喪。而夫本當行練祥者。非以父歿而變於父在爲其妻始伸練祥之禮者也。據此則父在爲妻不杖者。其行練祥。可知矣。不杖不禫。旣得壓尊之義。只行練事。又存三年之體。此實全備無欠。古禮立意精密似如此。未知如何。

答李士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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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諭知仁勇次第之說。高見儘得之。蓋入德之序。知常先於仁。而且此篇第四章第五章旨義。已言道不明故不行矣。其下諸章。卽言知仁勇以爲入道之門。而必先言知以見道之明而後行也。然則三達德之序。當以知行先後看如盛說矣。程子之訓。本是平說三者之目。故就一德上各說一事。以示不可闕一之實。則先知後行之意。未嘗不在於其中矣。今盛說。亦程子訓內所包之意。而專主工夫先後言之。歸重在知。語意詳備。有足以發揮程子之旨。令人欽歎。

答李士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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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喪小祥前月身死。其子成服後。卽代承重服祖喪。小祥則當於父葬卒哭後。擇日行祀矣。或曰。小祥日。畧設祭。告退行之由。而諸叔父以先滿先除之義服練可也。或曰。雖雲畧設。殯旣在同宮。廢之可也。未知如何。

此與主人在外聞喪者。聞訃日行祭除服者不同。則不必於喪出日畧設祭奠。而況新喪之殯在同宮。且主人是父喪未葬之前乎。雖畧設。恐不可行。只告由而諸父先除似宜。

與申子壽大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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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遊已五六年。江山尙依依在目。今吾兄鳧舃住其間。實欲一鞭往會。共把酒於黃鶴樓上。以滌此胷襟而不可得。則只自臨風馳神而已。下車數月。官況轉佳。履玆初夏。政候增毖否。邑小境僻。公事多暇。白雲芳草日和。崔顥當已得百篇瓊琚。而遠無由得聞其一二。可欝。弟奉親粗遣。而弱軀頻病。看書不能接續。悶歎奈何。餘只祈視篆增吉。不備。

答金仲寬在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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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底死亡。旣在散齊之日。則廢祭無疑。蓋臣妾喪。同宮則葬而後祭之文。亦大綱言之也。假令今日葬。則明日祭可乎。屍出未竟三日。則不潔自如也。雖單獻。何可行之。情理雖甚觖然。惟當停廢而已。

答金仲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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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見續問解。崔碩儒問爲適婦不杖期。是指繼三代者乎。愼齋答曰。當如來示。據此則適婦服期。是長子當爲斬衰三年者之妻也。支子則雖長婦。當服大功。與衆子婦同矣。今見尤翁說尤分曉。愼尤兩先生說如此。惟當遵而用之。復何疑乎。

答金仲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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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券又此下投。所諭諄懇。而迷滯之見。終不敢聞命。悚仄悚仄。從前若無用價換吾土之事。則以助祭聘家之意。備置墓田。是從厚之道。非無名之物。與者受者。固可以有辭矣。此則不然。旣給價。又還其田。於兄爲傷惠也。旣取其錢。又受厥土。於弟爲傷廉也。愚之所以必辭者。實出於此。平生知心之間。何爲不相諒悉耶。兄則此事或近於有意氣三字。而弟則將歸於沒廉恥之科。幸更思而善恕之也。玆不避不恭。敢又還納。自此雖百送而亦當百還。恐違於數斯疏之戒矣。如何。便同棄物。則只作閒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