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京兆諸君升刑部員外郎序

送京兆諸君升刑部員外郎序
作者:袁宏道 
本作品收錄於《瓶花齋集/卷06

西曹舊稱清秩,居是官者,多文雅修飾之士。嘉、隆之末,天下太平,士大夫緩帶而談藝,竟為復古之詞,以相矜尚。一時學士,翕然宗之,而西曹之人,十居其九,流連光景,鼓吹騷雅,諸曹郎望之若仙,故當時西曹視他曹特易。數年以來,文網繁密,當事者有所平反,輒加訶責,爰書之牘,不足憑按,大司寇惟仰屋太息,不能為治獄計,故今西曹視他曹特難。

夫今之桁楊三木者,或大臣,或言官,或曹郎,或外台郡守與州縣小吏也。罪在臣,誠不難持三尺之憲,然或有出於中官之羅織,朱邸之誣罔,及奸民之訐奏者,此其漸何可長也?夫人臣知而不執則不忠,執之則其事又有難言者,若之何可以保全善類,使上不激而下不冤也?今中人之虎而冠者,纍纍而出,而郡邑守令之逮問者,方纍纍而進也。言官交章爭之不得矣,九卿爭之;九卿爭之不得矣,宰相爭之;宰相爭之又不得矣,勳戚大臣皆爭之。爭者愈力,持者愈堅。夫以言官九卿宰相勳戚之所不能得者,而謂刑官必能得之,此萬萬必無之理也。然謂言官九卿宰相勳戚之必不能得也,而執法之官,遂依違隱默,付之無可奈何,此豈立法立官之初意哉?余謂雖張釋之復生,當不知何以處此矣。語曰:「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諸公佐京兆,清而才,端方凝重,冰峙岳立,又大臣後,雅知國是,當事者以此任屬君,其有以知君矣。

本明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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