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監郡觀閭公秩滿序
劉子曰:「忠孝不修,他善無取。」吁!臣子之職無他,忠與孝而已耳。韓非子曰:「親之孝子,君之背臣。」吁!忠孝固不能兩美也。今有人焉,於子不為悖,而於臣不為背也,豈非臣子之全美乎?吾於錢唐守將見之者,閭公是已。
公下車以來,先問民利害休戚,而務去其害與戚者。郡有猜禍吏與夫強宗世家不仁於人,必痛鋤治之,猶之牧羊去其害群而群始蕃,猶之理疾劀殺其病本而病始平。民之怙法者,必刑;詿誤者,必思出之,即不出,如梗在咽必吐乃已,此公理法也。紅巾賊陷杭,凡捍城守土之臣,不微遁即賣降爾。公獨佐監憲某官、監兵某官,與賊持者十有三日,阽危於矢石數四;城池破毀而復完者,公之雄謀大節作於人者矣。時則高堂太夫人屏居密所,公猶衷戎衣朝夕覲如平時,不貽其親有一日憂。故出不稱背臣,入不稱悖子。
吁!若公之忠之孝,吾所謂臣子之美非歟?今代而去,郡之民如去其父,僚吏如去其師。去之日,民父老若干人走予次舍,謁文志去思,又持其謠送之卷請序,以為郭西門供帳。予親見公之忠孝治狀,有為世道勸者,於是乎書。至正十四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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