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鄧晟等禁係敕

釋鄧晟等禁係敕
作者:李昂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74

如聞鹽鐵度支兩使,此類至多,其鄧琬四人,資產全以賣納,係禁動經三載,死於獄中,實傷和氣。其鄧晟等四人,勒責保放出。仍委兩使都勘天下州府監院,更有此類,但禁經三年已上,一切與疏理,各具事由聞奏。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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