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巴南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通知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巴南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通知
渝府〔2009〕175號
2009年11月30日
發布機關:重慶市人民政府

巴南區人民政府:

你區《關於巴南區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請示》(巴南府文〔2009〕58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現通知如下:

一、同意巴南區人民政府駐地由新市街遷至龍海大道。政府駐地遷移後,其行政區域不變。

二、所需遷址經費自籌解決,其搬遷有關手續按程序辦理。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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