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梁平區國資國企和金融業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重慶市梁平區國資國企和金融業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重慶市梁平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重慶市梁平區金融工作辦公室
2022年8月25日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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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時期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鬥目標之後,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進軍的第一個五年。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國資委「十四五」全國國資系統國有資本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規劃》《重慶市國有資本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十四五」規劃》(渝國資發〔2021〕 11號)《梁平區進一步推動金融服務實體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梁平府發〔2017〕41號)《梁平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規劃綱要》(梁平府發〔2021〕5號),推動全區國資國企與金融業更好服務全區發展戰略、更好適應構建新發展格局和推動高質量發展要求,特編制本規劃。規劃期為2021—2025年。

一、梁平國資國企改革與金融業發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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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取得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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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資國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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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以來,區國資委與區屬國有企業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關於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的重要論述精神,積極推進國有資產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推動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工作再上新台階。

一是國有資本布局持續優化。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和市政府辦公廳《關於深化區縣國企國資改革的指導意見》(渝府辦發〔2019〕112號)要求,優化區屬國有企業布局,制定《關於進一步優化區屬國有企業布局結構的通知》(梁委辦〔2020〕24號),形成「4+5+1」的區屬國有企業架構,企業主責主業更加明確,國有資本布局更加合理。區屬一級國有企業從2017年啟動改革前的40戶,整合為現有的9戶;發揮國有資本牽引作用,深化與民營企業、市屬國有企業股權合作,通過參股、合資等方式,積極發揮國有資本在全區重點產業發展領域的資本牽引作用。投資入股平偉實業公司推動集成電路產業發展,出資與長江環保集團組建SPV項目公司推進龍溪河治理PPP項目,與重慶高速集團、中鐵建集團組建重慶梁開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推進梁平—開江高速公路建設,出資組建梁平通航公司發展通用航空產業,入股成立都梁林業公司推進國家戰略儲備林建設。

二是國資監管職責不斷落實。理順監督管理職能,區國資管理部門、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基本形成了「國資部門—主管部門—行政事業單位」3個層次的監督管理體系,其中區委、區政府直接管理企業4戶(新梁集團、梁平工業園區公司、梁都公司、榮禹水電公司),區委、區政府委託部門管理的企業4戶(豐瑞公司、竹桂林業公司、新鑫實業公司、潔美環衛公司)及部門直接管理企業1戶(益農畜牧公司),逐步明晰和理順與主管部門和行政事業單位的相關職責,指導監督與協作配合局面基本形成;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落實黨組織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全面推行「四步工作法」,把加強黨的領導落實到企業決策、執行、監督全過程;夯實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基礎,各企業均建立健全並認真執行「三重一大」集體決策和報告制度,完善制定各項工作規則、議事制度。

三是國資規模質量提升明顯。在做大資產規模、規範資產管理的基礎上,各企業通過注入資產、完善產權、盤活存量資產等途徑,穩妥有序參與市場競爭,在房地產開發、建築施工、企業孵化園建設經營、景區經營等領域積極作為。截至2020年底,區屬國企資產總額從2015年末的114.4億元增長到513.71億元,增幅349.01%,年均增長35.04%;負債總額從2015年末的63.47億元增長到240.46億元,增幅278.86%,年均增長30.53%;資產負債率從2015年末的55.48%下降至46.81%;所有者權益總額從2015年末的50.93億元增長到273.24億元,增幅436.50%,年均增長39.93%。各企業主營業務收入約3億元,上繳稅收約1.6億元。

四是建章立制逐步分類完善。針對梁平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區國資委圍繞「一企一策」的改革目標,在管資本為主的監管職能轉變、國資監督、領導人員管理、人員薪酬等方面,制定了《重慶市梁平區區屬重點國有企業管理暫行辦法》(梁委辦〔2017〕120號)、《關於印發重慶市梁平區區屬國有企業優化整合方案的通知》(梁平國資發﹝2022﹞4號)、《重慶市梁平區區管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辦法》(梁委組發〔2019〕6號)、《重慶市梁平區區屬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管理辦法》(梁平府辦發〔2020〕108號)等系列規章制度,基本形成了較為完備的國資國企監管制度框架體系。

五是黨的建設不斷得到加強。區委組織部、區國資委黨委進一步加強黨對國企工作的領導,加強黨員幹部思想政治建設,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錘鍊廣大黨員黨性意識,提升企業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各企業深學篤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切實加強政治建設,確保黨建工作與企業生產經營有機融合;區屬國有企業黨組織機構健全,按要求配齊人員,高質量完成黨建「規定動作」;以「三會一課」為抓手,牢固樹立「四個自信」,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提升黨組織的戰鬥力和凝聚力。黨風廉政建設持續增強,加強企業「八項規定」執行情況以及項目招標採購、財務收支等重點領域、關鍵環節的監督檢查,排查廉政風險點,針對性開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推動作風建設常態化、長效化。

2.金融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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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金融產業規模穩定增長。「十三五」以來,全區金融業持續穩定發展,存貸款總量穩步增長,截至2020年12月末,9家銀行機構人民幣存款餘額474.69億元,相比「十二五」末增長55.7%,人民幣貸款餘額257.13億元,相比「十二五」末同比增長156.1%。保險業金融機構2020年累計實現保費收入6.02億元,相比2015年增長33.8%,保險機構數量相比「十二五」末增加4家。2家證券業金融機構2020年累計完成交易額175.70億元,相比2015年增長24.7%。

二是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成效明顯。常態化推進政銀企對接,加強重點民營企業獲貸情況監測分析和協調服務。區屬國有企業、合規高效推進政策性貸款、企業債、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等融資落地,棚戶區改造、現代農業園區建設、整體城鎮化建設等重大項目貸款融資保持穩定增長。建成民營小微企業首貸續貸中心,開通「銀企直通車」線上融資對接平台。創新開展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中小企業商業價值信用貸,推廣應用中小微企業轉貸應急周轉資金。充分利用抗疫專項再貸款、「支農支小」專用再貸款、到期貸款續貸、降息減息等貨幣信貸政策工具,助力穩企紓困。

三是金融支持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銜接取得新突破。深入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各家涉農銀行均實現「直貸」模式放貸突破。創新支持地方涉農產業發展,通過「1+1+N」出口型涉農小微企業供應鏈金融服務模式,支持全區柚產業發展。持續推進金融服務鄉村振興,建立鄉村振興統計指標體系,建成多個金融服務支持鄉村振興示範網點。深入推進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累計發放貸款5300戶次共1.1億元,脫貧戶獲貸率超過60%。

四是金融發展環境持續優化。制定《梁平區進一步推動金融服務實體企業發展的實施意見》(梁平府發〔2017〕41號)、《梁平區推進普惠金融發展實施方案》(梁平府辦發〔2018〕90號)、《梁平區銀行業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政策措施》(梁平金髮〔2018〕8號)、《梁平區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實施方案》(梁平府辦發〔2017〕239號)等系列政策文件,支持金融產業重點領域發展。常態化召開政銀企對接會、金融工作聯席會、重點項目融資座談會,引導金融機構更好服務地方經濟發展。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和金融基礎設施建設,新興支付工具得到長足發展和廣泛應用,稅費繳納電子化程度顯著提升。

五是各類金融風險得到有效防範。制定《梁平區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梁平府辦發〔2020〕105號),金融風險防控工作機制不斷完善。防範化解金融領域重大風險攻堅戰,持續做好政府隱性債務、國有企業債務和房地產金融、非法集資等重點領域風險的監測預警、防範處置等工作,紮實開展非法集資、互聯網金融風險、投資類企業風險等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健全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組建防範處置非法集資行政執法力量。廣泛開展防範金融風險宣傳教育活動,民眾風險意識進一步加強。「十三五」期間,全區新立案非法集資案件數較「十二五」減少28.6%,全區未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事件。

(二)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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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資國企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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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梁平區國資國企改革發展與中央對國資國企改革政策方向的要求相比、與國資國企綜合改革試驗區先進經驗相比、與市屬國企發展階段相比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是國資國企統一監管還有待優化。政企不分、政資不分的現象在一些部門還存在,部分政府部門對政府性資源配置支持國企發展和國資國企統一監管認識不到位。與財政之間的資金管理體制不夠完善,財政每年支持國企的政府債券資金等補助達數億甚至十餘億元,而區土儲中心等單位與國企墊付的徵地整治成本、土地出讓增值收益未規範結算。政府投資項目代建管理辦法有待建立,國企部分存量公益性項目債務以及新承接的政府投資項目,未按上級政策精神完善委託建設合同協議,明確責權利關係。國資監管機構、政府部門和國企的監管邊界劃分不清,部分國企資源渠道高度依賴政府部門,市場化水平還不高。

二是管資本的監管理念還需進一步轉變。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還需要進一步優化,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的邊界還需要進一步明晰,出資人監管的權力和責任清單還需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水平有待提高,監管制度體系和考核評價體系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監督機制和責任追究機制還有待健全,監管方式和手段還需要進一步提升。

三是區屬重點國有企業融資能力還有待提升。截至2020年底,全區國有企業負債總量合計240億元,資產負債率為46.81%,整體資產負債率較高,存量有息負債還本付息與經營性收入「造血」能力相比較壓力大,債務化解主要靠借新還舊,償債壓力較大。國企自身造血能力不足。資產質量不優,融資抵押物不足,信用評級不高,市場化融資項目、融資渠道、融資成本等還存在短板。

四是公司治理和管控還有待完善。國有公司層面的決策機制需要進一步健全,黨委會和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的議事規則有待進一步優化,履職能力和履職水平有待進一步提升,職責邊界和投資負面清單有待進一步明確。公司職能部門對子公司的管控機制尚未完善提升,職能錯位的現象還需要進一步調整,責權利匹配的運行機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提升。

五是市場化布局和經營還有待破局。區屬國有企業經營資源主要靠政府配置,業務開展基本在轄區內進行,存量項目絕大多數屬於公益類,國企自身造血能力不足,多數國企無實質性市場化經營業務,實體經營渠道窄,缺乏穩定的收入和現金流,市場化處於起步階段困難重重。例如新梁公司在城市基礎設施、土地整治與房地產開發一二級聯動、建築工程檢測、人力資源外包、物業服務、城市運營等業務上開展布局,市場化經營能力不足。交建公司在「百里竹海」旅遊產業鏈的布局和經營服務能力上尚待加強。

六是人才對可持續發展形成制約。國有企業高管主要來源於政府和事業單位轉崗,不少高管人員在企業經營認識、經營能力等方面存在一些短板,尤其是企業管理、規劃建設、財務金融等方面技術人才匱乏。市場化選聘、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還有待進一步探索。薪酬績效機制有待進一步市場化接軌,中長期激勵約束機制有待建立,對市場化業務所必需的經驗管理人才缺乏吸引力,對不少新業務的開拓形成制約。

2.金融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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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金融業總體產業規模有待進一步擴大。2020年梁平區銀行業存貸款餘額在全市的占比不足1%,在渝東北11個區縣中存貸款餘額總數占比約8.7%,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不到4%,梁平區金融存貸款餘額總量、金融業增加值占全區生產總值比重相比部分其他區還有較大差距,金融業總體規模還需進一步擴大。

二是金融結構有待進一步優化。存貸款結構方面,銀行業存貸比較低,新增貸款較少。在融資結構方面,融資渠道單一,間接融資占主要,股權融資、債權融資等直接融資發展緩慢,保險資金運用程度偏低,私募股權基金等新興業態發展相對滯後。

三是金融服務體系有待進一步完善。金融機構主體較少,商業銀行和村鎮銀行機構總數僅有9家,信貸融資渠道較為局限。證券機構僅有2家,證券機構主體還需進一步豐富。融資租賃、消費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中介服務、基金公司等機構尚處於空白。金融機構區域布局有待進一步優化,老城區金融資源相對豐富,新城區金融機構數量、種類相對較少。

四是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還需進一步提升。實體經濟主要依賴銀行信貸支持,在政府性項目融資方面主要依賴於幾家重點銀行,其他銀行對政府性項目的融資支持力度還需加強。在金融支持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方面,服務科技研發、成果轉化以及風險分擔等配套金融體系還不健全。在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方面,信貸投放進度推進較為緩慢,信貸資源主要集中在重點民營企業,分配給小微企業的比重較低。在金融支持農業發展方面,農業類產業融資渠道仍然相對狹窄,金融服務農業發展方式等創新不足。

(三)面臨的形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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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時期,我國發展仍然處於重要戰略機遇期,全區國有經濟發展環境和條件發生新的深刻變化。從國際看,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進入動盪變革期,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從國內看,我國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正在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經濟實力、科技實力、綜合國力躍上新台階,但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重點領域關鍵環節改革任務仍然艱巨。從全區來看,我區國有企業綜合實力和競爭力與市級及發達地區相比存在較大差距,產業能級不高,科技創新支撐能力偏弱,民生保障存在短板,對全區國有企業更好發揮功能作用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總體上,國有企業危和機並存、危中有機、危可轉機,機遇大於挑戰。

謀劃全區國有資本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要深刻把握我國發展的新階段、新特徵,要深刻認識全區國有企業面臨的機遇和挑戰,增強風險意識,保持戰略定力,更好在危機中育先機、於變局中開新局。

二、「十四五」梁平國資國企與金融發展總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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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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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的重要論述精神,深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發展階段,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融入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堅持正確改革方向,堅持問題導向,堅持有進有退、有所為有所不為,聚焦產業引領、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領域,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充分發揮國有經濟在梁平推進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農業農村現代化、旅遊產業化的重要功能,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更好做強做優做大國有企業,在全區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實現高質量發展中展現國企新擔當、新作為。

(二)基本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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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黨的全面領導。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和黨的建設的重要論述,加強黨組織對國有資本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的領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切實轉變發展方式,大力推動高質量發展,不斷夯實黨執政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

堅持鞏固公有制主體地位。堅持和完善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增強國有經濟競爭力、創新力、控制力、影響力、抗風險能力,提升全區國有經濟整體功能,服務全區經濟高質量發展和促進共同富裕。

堅持新發展理念。把新發展理念貫穿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構建新發展格局,切實轉變發展方式,推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以《國企改革三年行動方案(2020-2022年)》(中辦發〔2020〕30號)(渝委辦發〔2020〕38號)為指引,加快國有企業轉型發展,全面融入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堅持風險防範底線。全面推進金融創新,擴大對內對外開放水平,加快引進金融先進理念和金融科技技術,結合梁平經濟發展特色,加大金融產品服務創新力度。同時重視金融運行質量及風險監控,加強風險識別和動態監測,完善金融風險應急處理機制,營造誠信、安全、和諧的金融業發展氛圍,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三)主要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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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資國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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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25年末,梁平區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力爭實現以下目標。

國資布局結構持續優化。國企功能作用有效發揮,資源配置更加合理,產業布局更加優化,區屬國有企業發展戰略更加明晰,主業優勢更加突出,實體化、市場化發展步伐加快,發展質量明顯提升。

主要經濟指標穩定增長。企業總資產、淨資產、市場化營業收入實現跨越式增長,企業主營業務利潤率、淨資產收益率全面提高,資產負債率控制在合理水平。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影響力和抗風險能力顯著增強。

國資監管體系更加完善。完成向管資本為主的監管體制轉型,國資監管制度更加成熟,監管手段和方式不斷優化,監管的科學性、針對性、有效性進一步提高,經營性國有資產實現集中統一監管,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責任全面落實。

企業黨的建設全面加強。國有企業黨組織在公司治理中的法定地位更加鞏固,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發揮,黨建與企業經營高度融合,反腐倡廉制度體系、工作體系更加完善。

表1 梁平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十四五」規劃目標
指標名稱 2020年 2025年 指標性質
監管資產總額(億元) 513.71 1000 預期性
資產負債率(%) 46.81 <60 約束性
市場化業務收入(億元) 2.95 20 預期性
全員勞動生產率(萬元/人年) / >60 預期性
職工薪酬總額增長率(%) / >20 預期性

2.金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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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區金融業發展圍繞綠色金融、科技金融和普惠金融三大專業金融領域,加快構建金融機構組織體系、金融服務基礎設施體系、金融支持產業發展體系、普惠金融服務體系、金融生態環境體系等五大體系,打造渝東北綠色產業金融示範區。

表2 梁平區金融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目標
指標名稱 2020年 2025年 指標性質
金融業增加值占GDP的比重 3.33% >6% 預期性
金融機構數量(個) 39 48 預期性
本外幣存款餘額(億元) 474.7 700 預期性
本外幣貸款餘額(億元) 257.1 500 預期性
保險密度(元/人) 933 1500 預期性
保險深度(%) 1.2 2 預期性
上市公司數量(個) 0 3 預期性
金融從業人員(人) 2936 4000 預期性

到2025年末,梁平金融業發展力爭實現以下目標。

——銀行業。到2025年,銀行機構(含分支機構)總數在現有基礎上增加3家,銀行業存貸款餘額指標設置達到1200億元左右,銀行業存貸比提升至70%左右。

——保險業。引進保險機構2家,大力發展壽險業務,保險業實現保險深度接近2%,保險密度超過1500元/人。

——證券業。引進1家排名前十位的證券公司設立營業部,證券機構累計交易額增長70%以上,達到300億元左右。

——基金。基金總數達到3支,基金規模達到10億元,重點發展產業投資類的基金。

——新興金融業。融資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新業態逐步布局,互聯網金融在有效規範的基礎上實現健康發展。

——企業上市。境內外上市的企業3家、掛牌企業在現有基礎上新增10家,企業直接債務融資規模逐漸擴大。

三、「十四五」梁平國資改革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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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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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全面領導是重大政治原則、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國有企業改革的方向「兩個一以貫之」,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結構統一起來,加快構建區屬國有企業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充分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董事會定戰略、做決策、防風險作用和經理層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作用。

1.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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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不動搖。貫徹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緊緊圍繞全面解決黨的領導、黨的建設弱化、淡化、虛化、邊緣化問題,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不動搖,發揮國有企業黨組織的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保證黨和國家方針政策、重大部署在國有企業貫徹執行。

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實現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完善區屬國有企業黨委落實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的制度文件,進一步完善黨委在決策、執行、監督各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實現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按照《中國共產黨國有企業基層組織工作條例(試行)》,參照《關於中央企業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的若干意見(試行)》,全面完成區屬國有企業及二級子公司章程修訂,明確黨組織在下屬企業決策、執行、監督各環節的權責和工作方式。制定區屬國有企業黨組織前置研究事項清單示範文本,制定本單位黨組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經營管理事項清單。進一步明確「三重一大」事項權責劃分等要求,完成公司本部及下屬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修訂。

2.建立規範高效的法人治理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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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區屬國有企業董事會規範運作,強化企業獨立法人地位,健全以公司章程為基礎的法人治理體系。建立與企業發展相適應的董事會,充分發揮董事會定戰略、作決策、防風險作用。探索建立外部董事聘任制。制定完善董事會議事規則、職工董事制度等文件。

加強區屬國有企業監事建設,強化監事會履責,依據公司章程規定,及時發現企業重大決策和管理運營中存在的問題,督促企業及時糾正,有效發揮監督作用。

充分保障經理層經營自主權,在區屬國有企業開展董事會向經理層授權管理制度,發揮經理層謀經營、抓落實、強管理作用,嚴格落實總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向董事會報告的工作機制,強化工作監督。

2022—2023年,各區屬國有企業要形成法人治理結構完善,決策程序規範,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機制。

3.推進管理體系和管理能力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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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進企業管理,在區屬國有企業開展對標國內、全市一流企業管理提升行動,深入查找企業管理的薄弱環節,持續加強企業管理的制度體系、組織體系、責任體系、執行體系、評價體系等建設,通過加快數字化、智能化升級轉型優化管理方法和手段,全面提升企業管理能力和水平。加強各類風險管控,構建債務風險、投資風險、法律風險、金融風險、運營風險等綜合風險防控體系,完善合規內控體系,強化實時監督預警。

壓縮國有企業管理層級。進一步壓縮國有企業層級,減少管理人員、降低管理成本,區屬國有企業實際管理層級原則上控制在2級以內,不超過3級。對於2級以下的孫企業,符合主業發展方向、企業總體發展戰略且具有較強競爭力的企業,通過內部無償劃轉、協議轉讓、吸收合併等方式提升管理層級;對非主業但發展較好、具有盈利能力的企業,可與其他行業主業相符的企業進行歸併整合;對經營情況較差、負債率高、投資回報率低的企業,通過改制、轉讓、解散、破產等方式清理退出。

(二)推進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實現三個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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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服務「雙循環」、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等國家戰略,推動國有資本向公共服務領域聚焦、向重點基礎設施領域聚焦、向規劃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三個聚焦」。

1.推動國有資本向全區重要領域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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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繞服務梁平區經濟社會發展,調整優化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提高國有資本配置效率。推動國有資本向關係國計民生的公共服務和應急能力建設領域聚焦、向全區重點基礎設施領域聚焦、向前瞻性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聚焦,加大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投入。

發揮國有資本在重點基礎設施領域的支撐作用。承擔區級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運營公司,統籌資產、資金、資源,積極引入市場元素,高質量完成好重點基礎設施項目建設任務和運營管護。市場信號強的重點基礎設施項目,讓更多社會資本進入,參與投資、建設和運營。

發揮國有資本在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中的引領作用。以創建國家高新區為牽引,構建集成電路、智能家居、綠色食品製造業集群生態圈,發展全域旅遊品質升級、現代山地特色高效農業等梁平重點產業方向,國有資本採取專業化子公司投資建設運營、股權投資撬動社會資本投資運營等方式,在梁平重點產業領域培育經濟新增長點,形成新動能,形成自身「造血」能力。

對區屬國有企業進一步整合重組。按照《關於深化區縣國企國資改革的指導意見》(渝府辦發〔2019〕112號)《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國有企業改革專項小組關於加快推進區縣國企改革的通知》(國有企業改革專項小組發〔2021〕1號)等文件要求,進一步整合重組「4+5+1」的區屬國有企業,大幅減少一級區屬國有企業數量。通過專業化重組,加快推動同質、關聯企業橫向聯合、縱向整合,加快推動小、散、弱國有企業向集團化公司整合,實現一級企業向投資運營平台轉型,二級企業向市場化主體、利潤中心轉型。

2.強化對區屬國有企業的資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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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渠道充實國有企業的資本金。借鑑重慶市屬國有企業改革的經驗,建立專項債券資金注入、規費注入、存量資產注入、稅收返還注入等多種方式的政策性資本金注入機制,不斷改善區屬國有企業的資本構成。建立企業留存利潤補充、私募基金補充、股權轉讓補充、混合所有制改革補充等市場化資本金補充機制,降低企業負債率,通過多元化股份制合作完善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

多渠道向國有企業配置資源。在政府性資金項目建設領域,梳理各部門爭取的上級政策性資金補助,健全國有企業承擔項目法人職責的相關制度。在政府購買服務領域,在完善公平競爭環境的基礎上,優先委託區屬國有企業承接相關服務。在PPP項目建設領域,建立由國有企業參股項目公司的制度。在城市建設領域,支持國有企業開展停車位、充電站等項目建設和運營。在土地整治和城市開發領域,優先將土地整治業務指定給區屬國有企業,支持國有企業一二級市場聯動,通過招拍掛進行成片開發,構建建設回流資金和市場化房地產開發銷售回籠資金的格局。在統籌資產方面,加快梳理政府部門及行政事業單位下屬的國有資產(門面資產、股權資產等),合規注入區屬國有企業。

確保區屬國有企業在政府投資項目中的合理收益。貫徹《重慶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39 號),在項目法人責任制實施方案中,按照國有企業主責主業歸口原則,優先從現有國有企業中選擇項目法人、項目代理機構。對確需支持的經營性項目,採取資本金注入國有企業方式。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國家及重慶市有關規定實施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管理和工程監理,在招標投標制實施方案中,平等對待各類投資主體,不得設置歧視性條件。推行政府投資項目工程建設全過程諮詢服務,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具備諮詢能力的區屬國有企業。

3.明確區屬國有企業主業主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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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明確鎖定區屬國有企業主業主營。聚焦區委、區政府對國有企業在城市、工業、農業、旅遊發展四大板塊的定位,將相關企業按產業鏈進行分類,力求達到國有資本按主營業務沿產業鏈上下游布局、合併優勢資源、減少同業競爭、降低管理成本的發展效果。按照《關於印發重慶市梁平區區屬國有企業優化整合方案的通知》(梁平國資發﹝2022﹞4號)精神,區屬國有企業專業化重組為城市發展集團、高新集團、農業發展集團、旅遊發展集團及融資擔保公司等五家區屬國有企業。城市發展集團主責主業定位為城市開發及運營管理;房地產開發;房屋、道路、市政工程建設;國有經營性資產運營管理;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城鎮環衛運營。高新集團主責主業定位為高新區基礎設施建設;工業地產開發運營;高新區運營服務;人力資源開發;產業基金運營。農業發展集團主責主業定位為農產品種植、加工、銷售;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品牌開發運營;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鄉鎮供水。旅遊發展集團主責主業定位為旅遊景區開發、建設、運營;林業資源開發;通用航空資源開發;民用爆破器材銷售。融資擔保公司主業定位為企業融資擔保服務。

4.實施國有企業創新驅動發展戰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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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科技創新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實以大數據智能化為引領的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國有企業創新推動主體地位,健全以市場為導向的產業創新機制。統籌創新資源,引導區屬國有企業與全區支柱產業的產業鏈上下游企業、中央企業、市屬國企、科研院所等開展協同創新,共建共享研發創新平台、產業技術創新聯盟等創新聯合體。

技術創新方面着力在生態工業領域和新能源、信息技術等應用技術領域取得突破;管理創新着力在智能裝備等領域和精準供應鏈管理、全生命周期管理等領域取得突破,加快國有企業自身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轉型升級;商業模式創新着力在城市公共服務設施運營、園區運營、互聯網開放平台、網絡眾包、電子商務等領域取得突破;產品創新着力在旅遊商品、旅遊項目、房地產開發、公共服務等領域取得突破。

5.清理退出不具備優勢的業務和低效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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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區屬國有企業主業和投資項目負面清單制度,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引導區屬國有企業做強做優做大。梳理不具備競爭優勢、缺乏發展潛力的非主營業務和低效無效資產,列出清單,在「十四五」期間完成存量清退處置或置換。對不具有競爭優勢的一般市場競爭性領域的企業,採取改制轉制、兼併重組、資產轉讓、股權轉讓等市場化方式改革重組;對長期未實際經營的空殼公司,以及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生產經營難以為繼的嚴重虧損企業,依法關閉,市場化、法治化退出。

(三)積極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統籌三級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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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因業施策、因企施策,宜獨則獨、宜控則控、宜參則參,不搞拉郎配,不搞全覆蓋,積極穩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各類所有制企業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

強化對混合所有制改革全過程監督。充分發揮企業內部監督力量,對決策審批、審計評估、產權交易等重點環節加強監督,及時提醒糾正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偏差,防止國有資產流失。規範國有企業參股投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市場化要求,加強參股股權管理,切實防止只投不管。

1.區管企業層面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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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區屬國有企業與央企和市屬國企的重組整合。按照國家和重慶市相關文件,出台深化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實施意見,藉助中央企業和市屬國有企業集團戰略性重組和專業整合契機,支持區屬國有企業「以我為主」按照市場原則進行重組整合。集團公司層面保持國有資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國有資本參股,爭取中央企業和重慶市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充分發揮區屬國有企業的資源優勢和中央企業、市屬國企的產業鏈優勢、品牌優勢和金融資源優勢和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的管理優勢,提升區屬國有企業市場化競爭力。

2.專業化子公司層面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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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公司下屬子公司層面,以生產服務、房地產開發等實體企業為重點,引入非國有資本,加快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非公有資本投資主體可通過出資入股、增資擴股、收購股權、認購可轉債、股權置換等多種方式,參與混合所有制改革。新辦完全市場化競爭類企業,可以通過與社會資本合作方式開展。

3.項目化子公司層面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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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市場化程度較高、主營業務明確、主要以市場化運營或政府購買服務的項目化子公司,探索引入社會資本提升項目運營效率。合理設計和調整優化混合所有制股權結構,根據不同企業主責主業主營,通過混改積極引入高匹配度、高認同感、高協同性的戰略投資者,調整優化企業股權結構。支持持股比例超過三分之一的非國有資本積極參與公司治理。

(四)健全市場化經營機制加快三項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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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市場經濟規律、產業發展規律和企業發展規律,圍繞激發企業活力、提高經營效率,深化勞動、人事、分配三項制度改革,破除利益固化的藩籬,實現管理人員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增能減。

1.強化國有企業市場主體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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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變行政化管理思維和方式,強化資本紐帶關係,切實維護企業法人財產權和經營自主權。商業類國有企業,強化財務剛性約束,在市場競爭中優勝劣汰。公益類國有企業,強化提高公共服務效率和能力,在保障民生、服務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中履行社會責任。

以企業資產有償使用方式,逐步推動公共服務類基礎設施資產向經營性資產轉化,由政府購買服務或向使用者直接收取費用。支持國有企業以獨立市場主體地位參與公益性項目建設,明晰事權財權,理清投資合作模式、權責邊界和政策,增加公共服務供給,提高服務水平。

2.推行經理層任期制和契約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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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建立和發揮董事會決策機制和作用的情況下,2022年試點公司子企業經理層成員任期管理,簽訂聘任協議和業績目標合同,按照約定嚴格考核、實施聘任或解聘、兌現薪酬。在試點基礎上逐步推行,優先支持商業類子企業按照市場化選聘、契約化管理、差異化薪酬、市場化退出原則加快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

3.全面推進市場化用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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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企業選人用人,健全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市場化招聘機制,加快建立和實施以勞動合同為關鍵、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市場化用工制度,重點抓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等人才隊伍建設。建立有利於吸引和留住關鍵崗位核心骨幹人才的政策,將區屬國有企業聘用人才納入區人才激勵政策範圍體系。推行員工公開招聘、崗位合同、管理人員競爭上崗、末位淘汰、不勝任退出等制度。

4.完善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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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整優化區屬國有企業工資總額管理方式,分類實施工資總額備案制和審批制,規範實施年度工資預算管理,建立監督檢查制度。按照「與勞動力市場基本適應、與國有企業經濟效益和勞動生產率掛鉤」的原則,建立和完善工資總額跨年度調配、與地區發展匹配合理增長、與企業績效掛鉤激勵增長等機制。

完善企業內部分配製度改革。企業在工資總額控制的基礎上,結合自身各業務板塊的周期特點和發展階段,選擇對應的工資總額管理周期、聯動結構、聯動指標及權重等,建立以全員績效為基礎、以發揮激勵作用為核心,與企業生產經營相適應的工資薪酬體系。

5.探索「一企一策」多種方式的中長期激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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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短中長相結合、符合市場慣例、契合公司戰略發展、激勵約束並重、多元複合的長效激勵約束機制,聚焦核心骨幹、釋放人才紅利。在市場程度較高的企業,探索運用超額利潤分享、中長期業績獎金、項目跟投、EVA(經濟增加值)分享等多種長效激勵方式,對標市場行業,考慮企業功能定位和發展戰略,兼顧當期經營效益、長期價值創造、未來成長性和可持續發展,設置科學性、前瞻性、挑戰性業績目標。堅持「增量提取、差額勾回、遞延支付、效能控制」原則,探索建立財富增值儲備賬戶,實現價值分配與長期價值創造相統一,構建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獎罰分明的價值創造機制。

(五)改革構建國有資產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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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向管資本為主轉變監管職能的要求,大力推進監管理念、監管重點、監管方式、監管導向等多方位轉變,更加注重基於出資關係和公司章程,更加注重國有資本整體功能,更加注重事中事後,分層分類,更加注重提高質量效益,更多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方式,堅持授權與監管相結合、放活與管好相統一,強化監督協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切實提高監管的系統性、針對性、有效性。

1.深化政企分開、政資分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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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政企分開、政資分開。堅持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除法律法規等另有規定,全區其他行使公共管理職能的部門不再行使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實現相關企業、資產應轉盡轉。已經交由國資監管機構履行出資人職責的企業,未經區政府授權不得回歸政府部門實施行政化管理,避免「兩張皮」現象。

優化國資監管機構設置。參考市國資委職能配置,全面履行國資監管機構三項職責。區國資委代表區政府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專司國有資產監管。國資監管機構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建立監管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權責邊界。該管的要科學管理、決不缺位,以管資本為主,重點關注國有資本布局、國有資本運營、國有資本回報、國有資本安全。不該管的要依法放權、決不越位,切實維護企業作為市場主體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將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於企業,充分保障企業的經營自主權。梳理優化國資監管機構內設機構職責和工作內容,對出台規章制度等規範性文件進行動態管理,推進立改廢釋工作。

強化出資人職責履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區國資監管機構代表區政府對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國有參股企業履行出資人職責,依法享有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承擔「保障出資人權益,強化國有資產監督,嚴防國有資產流失」的職責,承擔「全面加強國企黨建,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向區政府報告履行出資人職責的情況,接受區政府的監督和考核,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

2.優化管資本的方式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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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實行清單管理,建立國資監管機構權力和責任清單,並動態修訂完善,明確國資監管機構的權責邊界,清單以外事項由企業依法自主決策。注重通過法人治理結構履職,依法依規、「一企一策」制定完善公司章程,國資監管機構依據股權關係依法依規向所出資企業委派董事或提名董事人選,通過董事體現出資人意志。深入開展分類授權放權,針對不同類別企業,採取擴大、調整或收回等措施動態調整《授權放權清單》。指導督促集團對所屬企業同步開展授權放權,做到「層層鬆綁」,全面激發各層級企業活力。

推進國資國企監管信息平台建設。按照中央構建國資監管大格局要求,根據市國資委統一部署,推進國資監管大數據平台建設,推進信息化、智能化與監管業務深度融合,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系統全覆蓋。

3.改進考核評價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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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揮考核評價指揮棒作用,針對不同企業主責主業主營,綜合考慮行業、發展階段,對區屬國有企業實施差異化分類考核。商業類企業重點突出黨建工作、營業收入、經營利潤、全員勞動生產率、淨資產收益率、資產負債率、國有資本經營收益上繳、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等指標,強化質量效益。公益類企業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質量要明顯提高,重點突出黨建工作、區域開發建設、招商引資、園區管理等相關評價指標。統籌考慮區屬國有企業承擔的經濟責任、政治責任、社會責任,把落實區委、區政府戰略決策、引領全區經濟發展、創新發展等納入國有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完善考核目標調整機制,主動同全市一流企業、行業領先企業全面對標,動態調整考核指標權重,更加突出創新驅動,推動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完善國有企業績效評價制度,加強企業統計監測與分析,有效發揮其對企業經營發展的全面評價。

4.健全協同高效的監督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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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範國企發展風險。指導企業持續健全完善風險防控體系,強化企業債務管控,防止外部風險演化為內部風險,防止局部風險演化為系統性風險,打好防範和抵抗風險的有準備之戰。督促國有企業健全內控體系,加強內部審計監督,加大債務融資、對外投資等方面監管力度,確保各類風險防得住、控得穩。

建立監督協調機制。構建業務監督、綜合監督、責任追究「三位一體」監管體系,加快形成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的監督格局。推進出資人監管、紀檢監察監督、巡視監督、審計監督、社會監督等統籌銜接,提高監督效能。嚴格責任追究,全面建立健全對國資監管機構和國有企業的責任追究制度、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與行業主管部門關聯性特別強的企業,探索授權管理監督機制。

指導各區屬國有企業完善企業內部監督體系。築牢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的第一道防線,重建以內設監事會為核心的國企內部監督機制,監事會負責人考核與企業綜合目標考核脫鈎,重點考核企業制度執行、企業違紀違規等指標,加強企業內控體系建設,調整內部監督各部門的職責分配,完善內部管理程序,及時更新監督權力清單,在訂貨、採購、銷售、投資等方面設立環環相扣的監督體系,使監督工作有章可循。

加大紀檢監察和巡視巡查的震懾力。進一步落實國有企業「兩個責任」,增加「一案雙查」的責任追究力度,有序推進責任倒查機制。根據巡視巡查工作要求未巡先改,主動自查自糾自身問題,讓巡視巡查過程更具針對性,進而提升巡視巡查工作成效;適當拓寬巡視巡查範圍,加快巡視巡查節奏;在巡視巡查手段上促進對問題的快查快辦;對巡視巡查成果實施雙反饋、雙報告、雙公開的「三雙」制度。

提高內外部審計監督效能。內部審計以企業的經營活動、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為監督重點,對公司董事會負責。外部審計以企業財務報告可靠性、內部控制為監督重點,實現出資人審計全覆蓋,對發起外部審計的監管機構負責。堅持以問題和風險為導向,着力發現問題和提示風險,創新整改機制,提高審計成果利用水平。將審計發現的問題分類移交各業務部門和紀檢監察部聯合督改。

強化社會監督,建立健全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制度,打造陽光國企,加快推進信息公開全覆蓋。

(六)資產負債約束化解債務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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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降低國有企業槓桿率,建立和完善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機制,強化監督管理,促使高負債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儘快回歸合理水平。對國有企業存量債務進行梳理,全面摸清各國有企業債務類型、成本、期限結構,制定全口徑債務化解方案,分類進行處置。

1.明確資產負債約束標準與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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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分類確定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約束指標標準。原則上,區屬國有企業集團合併報表資產負債率基準線為60%,基準線加5個百分點為本年度資產負債率預警線,基準線加10個百分點為本年度資產負債率重點監管線。

二是合理設定資產負債率水平和資產負債結構。區屬國有企業要根據相應資產負債率預警線和重點監管線,綜合考慮市場前景、資金成本、盈利能力、資產流動性等因素,加強資本結構規劃與管理,合理設定本企業資產負債率和資產負債結構,保持財務穩健、有競爭力。

三是加強資產負債約束日常管理。區屬國有企業經營管理層要忠實勤勉履職,審慎開展債務融資、投資、支出等業務活動,防止有息負債和或有債務過度累積,確保資產負債率保持在合理水平。

四是強化區屬國有企業集團公司對所屬子企業資產負債約束。國有企業集團公司要根據子企業所處行業等情況,按照國有企業資產負債率控制指標要求,合理確定子企業的資產負債率水平,並將子企業的資產負債約束納入集團公司考核體系,確保子企業嚴格貫徹執行。

五是盤活存量資產優化債務結構。積極推進區屬國有企業採取租賃承包、合作利用、資源再配置、資產置換等方式實現閒置資產流動,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優化資源配置。推動國有企業開展債務清理,減少無效占用,加快資金周轉。

2.拓展融資渠道化解存量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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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掌握區屬國有企業存量債務種類、期限、利率,制定債務化解方案,完善中短期周轉性對策。

一是利用定向融資工具等拓展融資渠道,以項目集合資金信託計劃、項目私募基金等方式。或者採取定向融資工具,向特定投資者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

定向融資工具案例

定向融資計劃是指依法成立的企事業單位法人、合夥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向特定投資群體發行,約定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投融資產品。定向融資計劃的發行需要經過所在省金融辦的審核批准,融資方為各類型企業、城投公司等,融資用途多為經營需要、市政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配套項目建設等。

都江堰工投2020年資產收益權三號項目

產品規模:不超過5000萬元人民幣

掛牌機構:深圳亞太租賃資產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簡稱「亞租所」)

掛牌方:都江堰市工業集中發展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管理人:上海閔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摘牌方:上海閔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回購擔保方:都江堰興市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認購起點:人民幣10萬元,超過部分按1萬元的整數倍遞增

運作方式:分期認購,每期成立後均封閉式運作

每期期限:24個月

採用結構化預期收益率,即認購金融越多,預期收益率越高。

資產標的介紹:應收賬款收益權。都江堰市工業集中發展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在都江堰市蒲陽鎮「都江堰市蒲陽場鎮安置房建設項目」項目應收不低於62188萬元人民幣代建工程款,該基礎資產基於都江堰市工業集中發展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與都江堰市人民政府於2012年6月28日簽訂的《都江堰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委託代建協議》及《應收賬款確認函》而形成,該筆應收賬款的債務人為都江堰市人民政府。

二是存量資產進行TOT(移交—經營—移交),將建設好的項目的一定期限的產權或經營權,有償轉讓給投資人,由其進行運營管理;投資人在約定的期限內通過經營收回全部投資並得到合理的回報,雙方合約期滿之後,投資人再將該項目交還政府部門或原企業的一種融資方式。

三是拓展項目建設銀行貸款,儲備一批可市場化運營的項目,持續跟進政策性金融、開發性金融和商業銀行的銀行貸款,積極爭取銀行中短期流動貸。

四是發行長期置換債券,爭取政策性支持,發行多年期企業債、公司債,發行存量債券置換債等方式。

3.完善長期戰略性債務化解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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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對於公益性項目存量債務,明確區政府與國有企業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對國有企業的債權進行確權,採取發行政府債券、補充資本金和注入經營性資產等方式逐步替換。支持國有企業以獨立市場主體地位參與公益性項目建設,明晰事權財權,理清投資合作模式、權責邊界和政策。

二是對於經營性項目存量債務,推動項目市場化運營,建立市場化、法制化方式融資置換、經營性收入償還等多種手段的可持續融資模式。

三是貫徹《重慶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39 號),在項目法人責任制實施方案中,按照國有企業主責主業歸口原則,優先從現有國有企業中選擇項目法人、項目代理機構,政府投資採取資本金方式注入國有企業。

四是以企業資產有償使用方式,逐步推動基礎設施公共服務類資產向經營性資產轉化,由政府購買服務或向使用者直接收取費用。

四、「十四五」梁平國企發展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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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城市發展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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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展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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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發展集團為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整理開發、房地產開發與建設、城市公共資源資產經營與管理等於一體的區屬重點國有企業集團。截至2021年4月,集團總資產257.42億元,負債145.83億元,資產負債率為56.65%,經營性收入1.44億元,主體信用評級AA級。

2.發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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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城市發展集團圍繞承接生態功能區的人口轉移,着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定位為「城市建設營運服務商」,功能定位為聚焦新型城鎮化,圍繞城市開發建設運營、公益性項目交鑰匙工程、公共服務設施運營管理、城市空間利用、城市開發建設、城鄉基礎設施一體化發展等主營業務,以建立現代化城市建設運營綜合服務商和政府購買服務專業提供商為核心,覆蓋工程建設、不動產建設管理、市政管理等業務領域的大型集團。

3.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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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城市發展集團圍繞建設生態之城、品質之城、魅力之城,推進城市擴容提質,着力打造宜居宜業宜游的重慶郊區新城。2025年,集團資產規模力爭達500億元,資產負債率控制在60%之內,力爭實現10億元收入。

4.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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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城市發展集團圍繞「城市建設營運服務商」戰略定位,聚焦「梁平新城和老城」兩大戰場,按照「做強做大集團公司、做優做實子公司」的原則,加快推進集團重組、優化集團業務布局,着力推進市場化轉型、強化市場主體地位,加快推進城市提升、實施城市更新項目,健全集團治理結構、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升集團創造力和市場競爭力。

推進市場化轉型。形成城市投資開發及運營管理、國有資產運營管理、項目代建、道路橋隧建設、建築工程檢測、公共資源交易服務、環衛等市場化業務體系。城市開發項目力爭發揮土地資源優勢做大做強,建築施工提升和增加資質,積極拓展房建和市政業務。代建項目,按照《重慶市政府投資管理辦法》(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39 號)與區委、區政府的要求,擔當好政府性投資項目業主,明確代建權利義務與項目資金墊資計劃和撥付計劃。在保護環境和確保城市安全的基礎上積極開拓開採礦山,清理山流水溝沖刷,對滑落的砂石加工用於建築,開展建築建材業務和大宗建築材料集採集配業務。拓展城市運營管理服務業務,積極將停車位管理等城市管理綜合類業務納入運營。探索國有資產多樣化經營,發揮現有土地、房產資源的最大價值,探索酒店、人才公寓等體驗式線下商業模式創新。通過市場化業務來支撐市場化融資,解決還本付息和發展所需資金問題,防範債務風險。

大力推進城市提升。尊重城市發展規律,塑造城市特色,着力提升經濟品質、生態品質、人文品質、生活品質,科學布局建設產城景融合發展的城市組團。做大做強中心城區,強化中心城區產業集聚、科技創新、生態示範、生活宜居等功能,打造「近者悅、遠者來」的美好城市。堅持以產興城、以城促產、產城融合,實現休閒業、新商業和旅遊業共享。實施支撐城鎮發展的重大基礎設施,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增強經濟和人口承載能力。實施城市更新,實現城市讓生活更美好。以創建國家生態園林城市、國家森林城市、國家衛生區為抓手,做靚雙桂湖、城市客廳、城市之眼等城市新名片,全面提升城市品質。加強新老城區連接通道建設,加快推進老舊小區改造和社區建設,推進新型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建設海綿城市、韌性城市。完善配套設施,拓展新型服務功能,推動傳統商圈轉型升級。

健全集團治理結構。對標中央精神和市委要求,以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為目標加快健全集團治理結構和集團管控體系,構建黨委、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紀檢監察協調運轉的治理結構。優化董事會建設,完善董事會決策機制,理清集團與職能部門、國資委的權責邊界。優化集團對各專業業務板塊的管控體系,以嚴格考核體系為導向,該放的堅決授權下放,該管的堅決管嚴管實,確保增強各企業活力的同時,實現國有資產高效監管。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國企高管市場化經營的意識、能力和水平,強化市場敏銳度,在各專業化子公司開展引進市場化職業經理人行動。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加強全員任務指標考核力度,績效考核與市場化接軌,採用優勝劣汰機製做到崗位「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高能低」。完善國企領導人員與體制內流通機制,激發乾事創業活力。探索構建市場化接軌的薪酬體系,吸引更多優秀的專業人才進入城市發展集團。

(二)高新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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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展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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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集團註冊資本金3億元,主營業務為工業園區基礎設施建設、土地整治及開發、企業孵化園等資源資產經營管理、房地產開發與建設等。截至2021年4月,集團資產總額124.36億元,負債49.90億元,負債率40.13%,經營性收入849.81萬元。

2.發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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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高新集團圍繞承接沿海地區和主城都市區的產業轉移,着力推進新型工業化,定位為「國家級高新區建設者」,功能定位為聚焦新型工業化,圍繞打造千億級工業大區和創建國家級高新區,以保障園區內生產要素供應、重點產業發展為重點,打造以高新產業園區生產性及生活性配套設施建設管理服務、產業基金、人力資源、園區運營為主要業務的國有資本運營公司。

3.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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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高新集團圍繞創建國家高新區,建設千億工業大區目標,把製造業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承接產業轉移放在更加突出位置,推動工業經濟擴量提質。2025年,集團資產規模力爭達200億元,資產負債率控制在50%之內,力爭實現2億元收入。

4.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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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高新集團圍繞「國家級高新區建設者」戰略定位,聚焦做大產業規模、提升產業質效、做優產業平台,做好園區開發建設與運營服務工作。

做大產業規模。着力做大做強集成電路、食品加工、新材料三大主導產業,積極培育智能家居、能源(天然氣、頁岩氣)等特色產業。以平偉實業、捷爾士、天勝電子為支撐,加快建設集成電路產業集群;以奇爽(閩商)食品園、百年張鴨子、渝每滋、上口佳為支撐,加快建設食品加工產業集群;以利財管道、巨源不鏽鋼、天榮家居、中鐵建全竹綠色循環利用產業園為支撐,加快建設新材料產業集群。

提升產業質效。實施智能製造、科技創新行動,探索設立產業發展基金,夯實產業基礎,提升產業鏈、供應鏈現代化水平。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鼓勵金融和社會資本加大創新投入,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聚集。圍繞改造提升食品加工、能源等傳統產業,堅持市場需求導向,推動提質增效、做優做強,逐步邁向價值鏈中高端。積極引導現有企業加大技改投入,加快建設一批智能工廠、數字化車間,不斷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

加快園區建設。圍繞創建國家高新區,加快完善規劃編制、基礎設施建設、孵化平台建設,以標準化、定製化、智慧化標準廠房為高新區產業載體,以節約集約用地、提高土地投資強度和產出效率為導向,夯實可持續發展的物理空間優勢。堅持廠房建設與高新區建設、產業發展相適應,突出通用性和實用性。立足不同行業特點、企業特色,量身打造、定製個性化標準廠房。

提升招商能力。圍繞集成電路、食品加工、新材料等主導產業培育壯大和集群發展,重點推進區域性定向招商、產業性專業招商、龍頭企業帶動集群化招商等模式,提高招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緊盯「央字頭」「國字號」「大塊頭」「500強」,全力引進投資額10億級、100億級的大項目、工業項目。積極引進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深化校企合作、校地合作,推進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鍊、服務鏈深度融合。抓實招商引資,實施專業專班招商,強化二次招商意識,加強調度考核,持續引進大項目好項目。緊盯科技自立自強、碳達峰碳中和等重大戰略機遇,抓實科技創新賦能,突出「高」和「新」兩個關鍵,認真研究政策、提前謀劃包裝、權利對接協調,爭取一批支撐帶動作用明顯的大項目、好項目落地實施。

提升園區服務能力。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持續營造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相關要求,強化與政府部門合作,持續配合做好減環節、減資料、減費用、減時限等改革,優化企業服務,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讓高新區成為企業投資發展熱土。積極搭建金融供應鏈生態圈,強化與銀行、證券、保險、基金、信託等金融機構合作,優化全鏈條科技服務,以跟投、風險分擔、增信等市場化機制實現收益。建立落地企業「一對一」服務機制,整合提供諮詢服務、政策解讀、人力資源外包、金融服務等資源,構建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優化「招商」「安商」軟環境的同時,獲取服務收入。

健全治理結構。以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為目標加快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和公司管控體系,構建黨委、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紀檢監察協調運轉的治理結構。優化董事會建設,完善董事會決策機制,理清公司與職能部門、國資委的權責邊界。

加強隊伍建設。健全育才引才聚才用才機制,推進工業領域人才培養、培訓和引進等工作,釋放人才創新創造活力。提升國企高管市場化經營的意識、能力和水平,強化市場敏銳度,在公司開展引進市場化職業經理人行動。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加強全員任務指標考核力度,績效考核與市場化接軌,採用優勝劣汰機製做到崗位「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高能低」。完善國企領導人員與體制內流通機制,探索構建市場化接軌的薪酬體系,吸引更多優秀的專業人才進入高新集團。

(三)農業發展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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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展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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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發展集團前身為重慶榮禹水電工程建設有限公司(簡稱「榮禹公司」)成立於2013年5月,註冊資本金720萬元,經營範圍為水利水電工程建設及建築相關業務;水資源保護服務;水土流失防治服務;自然生態系統保護管理、水污染治理;從事河砂、山砂的開採及銷售;村鎮供水等,擁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叄級和工程測繪丁級資質。截至2021年4月,資產總額66.62億元,負債總額10.27億元,資產負債率為15.42%,經營性收入966.42萬元。

2.發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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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農業發展集團圍繞鄉村振興,着力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定位為「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助推者」,以經營利潤創造為目標,圍繞農業產業化、農業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科技發展,完善農業產業鏈,推進精益化運作、集約型管理,打造以農業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農產品產銷為主營業務的現代化農業集團。

3.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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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農業發展集團圍繞農業農村發展,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高質量推進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實現農業高質高效、鄉村宜居宜業、農民富裕富足。2025年,集團資產規模力爭達150億元,資產負債率控制在20%之內,力爭實現5億元收入。

4.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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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農業發展集團圍繞「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助推者」戰略定位,推進農業現代化,推進農村現代化,推進重點基地與項目建設,圍繞「龍溪河環境綜合整治與生態保護示範項目」,加強與水利部門的合作,推進鄉村產業振興。

推進農業現代化。推進農業生產體系、產業體系、經營體系現代化。以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為底線,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和集約節約用地制度,實施「千年良田」工程,集中連片推動農田宜機化改造和高標準農田建設,提升糧食綜合生產能力、供給保障能力。做大做強糧蔬菜、柚竹漁特色產業,抓好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各項工作,以好品種保障好品質,以好品質塑造好品牌,提檔升級農業「五朵金花」,講好稻子、柚子、竹子、鴨子、豆子「五子登科」故事,以品牌農業引領農業高質量發展。

推進農村現代化。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建設「一村一景」「一村一韻」美麗鄉村。加快交通、水、電、氣、網、物流等基礎設施提檔升級,提升農房建設質量,推動數字鄉村走在前列。實施農村「三變」改革,推動「三社」融合發展,壯大村集體經濟,激發農業農村發展活力。

推進重點基地與項目建設。加快建設國家農業科技園區,積極創建國家農業現代化示範區、全國農業綠色發展先導區、國家農高區。做大做優農業板塊提升現代農業示範平台影響力,建設渝東北新鮮蔬果及肉製品保供冷鏈物流中心、重慶主城都市區蔬菜保供基地項目和一批具有經濟效益的現代產業基地。

積極爭取上級資金以及市場上融資,持續開展對龍溪河亞行項目、龍象寺水庫、銀河橋水庫、鄉鎮供水以及其他水利項目的建設工作。利用公司具有水利水電工程施工叄級資質以及工程測繪資質,可承接建築業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工程測量等業務,通過多渠道拓展業務來增加公司的經營收入。

健全市場化招聘與合同化管理的用工制度,加強農業發展專業人才隊伍建設,精準「選才」、精心「育才」、廣泛「引才」、精確「用才」。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加強全員任務指標考核力度,績效考核與市場化接軌,採用優勝劣汰機製做到崗位「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高能低」。

(四)旅遊發展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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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展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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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發展集團前身為重慶梁都建設開發(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梁都集團」)成立於2021年4月,註冊資本金為7億元,主營業務範圍為農業及鄉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產業開發;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和養護;文化旅遊項目開發、建設、經營及管理等。截至2021年4月,公司資產總額63.8億元,負債24.54億元,資產負債率38.47%,經營性收入563.55萬元。

2.發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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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旅遊發展集團圍繞「旅遊+」「+旅遊」,着力推進旅遊產業化,以提升集團市場競爭力和盈利能力為目標,整合區內各類旅遊資源,以景區文化挖掘、功能拓展、設施配套、服務升級為路徑,打造以景區開發、運營服務等為主要業務的旅遊綜合服務運營商。

3.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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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旅遊發展集團聚焦「旅遊+」「+旅遊」融合發展戰略,提升旅遊產業化水平,打造具有國際影響力的康養文化旅遊目的地。圍繞主責主業,加快文化旅遊項目開發、建設,實現旅遊景區與景點的專業化運營。2025年,集團資產規模力爭達150億元,資產負債率控制在50%之內,力爭實現3億元收入。

4.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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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旅遊發展集團圍繞「旅遊綜合服務運營商」戰略定位,加快推進集團重組工作,提升旅遊管理服務水平,完善景區配套設施,爭取旅遊產業發展資金、加強治理結構與人才隊伍建設,提升「山水田園·美麗梁平」的知名度、美譽度。

加快推進集團重組工作。按照相關規定和要求,高效完成相關企業的股權劃轉、資產注入、工商變更等;理順集團內部資產、業務、人員的合理配備,理清發展思路,研究制定集團長遠發展規劃,圍繞核心景區,整合區內各類旅遊資源,提升景區開發與運營服務能力。

完善精品旅遊線路和景區配套設施,突出品牌引領。做靚雙桂湖、萬石耕春、雙桂堂、赤牛城等城市旅遊名片,大力開發夜遊、夜娛、夜演、夜市等旅遊消費新模式。深度挖掘文化元素、資源要素,開發一批具有影響力的精品景區,提升旅遊管理服務水平。做優做靚綠色旅遊,加快創建百里竹海國家級旅遊度假區。

發揮田園風光、千年古驛道(站)和非遺文化等資源優勢,加強特色村鎮、傳統村落保護建設,打造田園綜合體、美麗鄉村、旅遊民宿等,大力培育和發展一批特色文旅小鎮、康養小鎮、歷史文化名鎮,串點成線,發展全域旅遊,推動旅遊業由門票經濟向產業經濟、小眾旅遊向大眾旅遊、景點旅遊向全域旅遊、一季旅遊向四季旅遊加快轉變,提高鄉村旅遊綜合經濟效益。

強化旅遊產業發展資金保障。結合集團發展的資金需求,針對產業特色加強創新資金扶持,針對配套建設,發揮市場力量。加大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合作維度,加大債券發行工作,補充大額度建設資金,做優做大集團資產價值及規模。

加強治理結構與人才隊伍建設。對標中央精神和市委要求,構建黨委、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等協調運轉的治理結構。優化董事會建設,完善董事會決策機制,理清公司與職能部門、國資委的權責邊界。完善公司的管控體系,以嚴格考核體系為導向,該放的堅決授權下放,該管的堅決管嚴管實,確保增強各企業活力的同時,實現國有資產高效監管。提升國企高管市場化經營的意識、能力和水平,強化市場敏銳度,在各專業化子公司開展引進市場化職業經理人行動。深化三項制度改革,加強全員任務指標考核力度,績效考核與市場化接軌,採用優勝劣汰機製做到崗位「能上能下」、員工「能進能出」、收入「能高能低」。探索構建市場化接軌的薪酬體系,吸引更多優秀的專業人才。

(五)明月山融資擔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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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發展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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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山融資擔保公司前身為重慶市梁平區興農融資擔保有限公司(簡稱「興農擔保」)成立於2012年6月,2017年按區委、區政府相關文件精神吸收合併重慶恆達融資擔保有限責任公司,組成新的興農擔保公司,註冊資本金1.77億,主營業務為「三農」領域、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服務;運營管理區種子基金。截至2021年4月,公司資產總額2.62億元,負債總額0.55億元,資產負債率為21.03%,經營性收入232.64萬元。

2.發展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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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慶市梁平區區屬國有企業優化整合方案,興農擔保變更為明月山融資擔保公司,主營業務為企業融資擔保服務。

3.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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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興農擔保服務好全區小微企業和「三農」項目。2025年,興農擔保資產規模力爭達3億元,資產負債率控制在25%之內。

4.重點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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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間,興農擔保在「合規經營、聚焦主業、創新發展」的思想指導下,深入推進國資和金融體制改革,結合自身實際,不斷創新金融產品,激發市場活力,提升經營管理水平,有效防範與控制風險,切實服務於「三農」和小微企業,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同時落實好從嚴治黨新要求,堅持黨建工作與業務工作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推動黨建工作與金融業務互動互促,為全區「十四五」戰略部署和實施作出應有的貢獻。

積極拓展業務,助力鄉村振興。在脫貧攻堅取得重大勝利之後,為進一步推動「鄉村振興」戰略,「十四五」期間加大支農業務品種,助推「鄉村振興」。新增「鄉村振興」支農小額貸款擔保期間,對象為農村種植養殖大戶、農村個體工商戶、農村小微企業;降低反擔保要求,以農村「三權」、生物性資產、生產性資產、堰塘、圈舍等為主要抵質押物;工作人員深入鄉村,聯繫村委會、鄉村振興工作隊、鄉鎮政府,為農戶、農村小微企業服務上門,切實助推「鄉村振興」。

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對標中央精神和市委要求,以國有資本運營公司為目標加快健全公司治理結構和管控體系,構建黨組織、董事會、經理層、監事會協調運轉的治理結構。優化董事會建設,完善董事會決策機制,理清公司與職能部門、國資委的權責邊界。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加快人才引進,充實人員隊伍,加強現有員工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為民服務意識,打造一支清廉、高效的融資擔保隊伍。在強化內部自身業務培訓的基礎上,加大組織員工每年參加1—2次外部輪訓,對相關業務知識、業務流程、業務技巧、風險把控、財務分析等方面進行專業培訓。

五、「十四五」梁平金融發展的主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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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設金融機構組織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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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做強基礎性金融支柱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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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銀行業、證券期貨業、保險業的主力金融地位,建立和完善金融機構引進激勵機制,加快完善主力金融機構服務體系。探索引進國家開發銀行等開發性和政策性金融機構在梁平設立支行、辦事處或聯絡處,發揮政策性和開發性金融機構在促進重點產業發展和城鎮化建設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引進建設銀行在梁平設立支行,積極爭取交通銀行、招商銀行、中信銀行、民生銀行等大型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在梁平設立支行。鼓勵各類銀行機構在都梁新區、高新區增設營業網點,引導各類銀行機構立足梁平實際,找准自身定位,解決業務產品同質化、經營模式單一化問題。支持銀行機構合理創新信貸管理制度,改造風險管理工具,努力優化信貸結構,發展特色融資產品,進一步增強服務地方經濟能力。

大力推進證券保險業改革發展。重點引進中信證券、廣發證券、國泰君安等排名靠前的證券公司在梁平設立支公司和營業部,鼓勵證券經營機構緊緊圍繞實體經濟的現實需求推進業務和產品創新,支持中小微企業發展。吸引有實力的全國性保險機構在梁平設立分支機構,支持各保險機構參與健康服務產業鏈整合,創新發展養老、醫療、健康等商業保險的各類險種,不斷擴大保險覆蓋面,充分發揮保險風險管理功能。鼓勵各類保險機構大力發展涉農保險,創新支農惠農方式,提高農業保險保障程度。

2.積極培育新興金融業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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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發展股權投資、私募投資、風險投資、典當行、融資租賃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新型金融業態。以高新區、科創中心與三大製造業集群生態圈為支撐,修訂、完善促進股權投資基金業發展的配套政策,推進各類基金機構集聚梁平。大力推進和支持私募股權機構投資集成電路、綠色食品、新材料優勢產業集群、鄉村振興戰略、科技企業孵化器等重點企業、重大項目。加快推進和鼓勵民營資本和實力雄厚的市場主體發起設立各類基金及管理公司、創業投資公司,形成種子基金、創投基金、產業基金、併購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等協調聯動、涵蓋優勢企業成長周期的基金服務體系。

積極支持民間資本、國有資本、外商資本等各類社會資本進入金融行業,引導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或企業,發起設立融資租賃、消費金融公司、民營銀行等。鼓勵融資租賃公司針對高新區企業技術改造、生產製造設備等的配套設施開展業務,幫助企業借力融資租賃加快智能化改造和設備更新。密切關注消費金融公司試點政策動向,支持有條件的銀行機構圍繞新消費領域設立消費金融特色專營機構,鼓勵消費金融公司在梁平開展服務。積極引入和規範發展第三方支付機構、網絡金融產品銷售平台等互聯網金融,積極主動與重慶銀行、重慶農商行等本土金融機構對接,爭取優先在梁平開展互聯網金融信貸產品試點。

3.發展地方中小金融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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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進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穩健規範發展。推動新農小貸、昌隆小貸、通聯小貸等小額貸款公司按照服務地方、服務中小企業、服務社區的市場定位,審慎穩妥開展綜合經營。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利用互聯網創新信貸產品服務和營銷模式,提高經營效率。引導小額貸款公司與多層次資本市場進行對接,支持符合條件的小額貸款公司上市掛牌,依法合規開展直接融資,樹立品牌形象。

推動村鎮銀行健康發展,支持澳新村鎮銀行立足鄉鎮、村戶,立足鄉村振興戰略,圍繞普惠金融發展擴大業務規模,在鄉鎮增設分支機構,實現村鎮銀行區域全覆蓋。推動梁平興農擔保、農業擔保圍繞「支農支小」的市場定位,通過再擔保、聯合擔保以及擔保與保險相結合等多種方式,做好中小微企業和農村融資擔保服務。引導農業擔保發揮政策性優勢服務鄉村振興,通過銀行-擔保機構會積極支持農業擔保向各鄉鎮拓展業務。鼓勵有實力的融資擔保機構開展兼併重組,做精做強,探索設立融資擔保代償補償專項資金,完善銀擔合作模式,建立健全融資擔保業務風險分散機制。

4.完善金融中介服務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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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極培育和引進各類金融中介機構,大力支持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諮詢、資產評估、保險代理、信用評級等中介服務機構的發展,支持金融中介機構提升專業化服務水平。規範金融中介機構服務標準,促進專業服務機構做強做大,為金融市場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探索建立中介服務機構信用評價體系,加強政策支持和執業監督,規範中介服務機構的執業行為。

(二)建設金融服務基礎設施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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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拓展基礎設施建設融資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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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模式,多渠道整合金融資源,探索實施各類投資主體以獨資、合資合作、受讓股權、資產購買及PPP等方式參與區域性綜合交通樞紐建設融資。拓寬便民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渠道,加大重點便民基礎設施項目銀行信貸支持力度,加強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和轄區內銀行機構的創新合作,通過銀團貸款、低息貸款、無息貸款、延長信貸周期和優先貸款等方式,重點保障5G通信基礎設施、水資源基礎設施、頁岩氣開採和天然氣儲氣項目等能源基礎設施的信貸資金需求。發揮保險資金長期投資優勢,通過債權、股權、股債結合、基金等多種形式,積極為基礎設施在建項目提供融資。打造專業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平台,通過資源整合,增加基礎設施建設投資企業的經營規模,擴大經營範圍,提高企業持續融資能力。鼓勵區屬國有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發揮債券融資功能支持基礎設施建設,提高企業持續融資能力,為實現企業直接融資和資產證券化奠定基礎。

2.夯實新型城鎮化建設資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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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農發行等政策性金融機構圍繞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戶區舊城改造、都梁新區建設、高新區建設、城東片區擴建等領域,單列信貸計劃,加大信貸支持力度,建設新型城鎮化硬環境。鼓勵農業銀行、工商銀行、重慶銀行和重慶農商行等商業銀行重點支持新城商貿、休閒娛樂、醫療、教育、現代物流產業園等城市功能區建設,打造新型城鎮化產業支撐。推廣應用PPP模式與政府購買服務融資模式,通過股權、債權、擔保等多種形式,有效吸引金融資金與社會資本共同參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為水務環保、街道整修、綜合市場等公共基礎設施和高新園區統籌開發項目提供多元化可持續的融資支持,並探索通過資產證券化等方式盤活沉澱資金。加快推進債券融資創新,鼓勵各類投融資主體通過發行基礎設施、農業產業融合、創新創業、綠色經濟、健康養老、教育文化旅遊等新興債券融資等方式參與城鎮化建設。加強與保險機構對接,積極推介項目,吸引保險資金擴大對梁平的項目投資,為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更具針對性的創新金融產品及服務。

(三)建設金融支持產業發展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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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化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發展的基本功能,推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等專業金融領域加快發展,促進產融結合與共生發展,增強對產業發展的金融支持力度,建設服務能力更強的產融結合示範區。

1.完善綠色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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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各類銀行機構設立環境金融中心或綠色金融業務部。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圍繞綠色食品產業,創新綠色信貸產品,明確綠色信貸的支持方向和重點領域,積極開展有差別、動態化的授信政策。拓展綠色食品企業和項目抵質押品範圍,降低綠色企業和項目獲得銀行貸款的難度。鼓勵開展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產品設計,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以綠色信貸資產作為基礎資產的證券化產品,盤活存量綠色信貸資源,提升綠色信貸資產證券化市場流動性。鼓勵保險機構創新發展綠色食品產業保險產品,研發針對綠色食品推廣上市的保險產品。創新綠色農業保險產品,引導商業保險公司圍繞「糧豬菜」保供產業、「柚竹漁」特色產業,創新服務生態農業,推動農業保險增品、提標、擴面。探索開展環境污染強制責任保險、環境治理債券、排污權抵押貸款試點。推動設立各類綠色基金,加大對環保、水利、低碳技術、綠色食品等領域的支持力度,助推綠色產業發展。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綠色金融債券,支持綠色食品產業中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綠色企業債券、公司債券。

2.創新科技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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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科技金融專營機構建設,推動各商業銀行設立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科技支行。引導各銀行機構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圍繞集成電路、智能家居、綠色食品等產業的骨幹企業、龍頭企業,大力發展基於知識產權、應收賬款、動產、股權、訂單、倉單、保函等無形資產質押的信貸產品,探索開展產業鏈融資、商業性互助擔保融資、科技企業信用貸款等業務。支持金融機構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基金等實現投貸聯動,為科技企業提供綜合融資服務。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科創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的信貸支持力度,為初創企業提供融資、財務諮詢等金融服務。完善創新科技風險分擔機制,鼓勵保險機構探索推廣半導體封測與應用類保險、重大技術裝備保險、責任保險、中小微企業貸款保證保險等保險品種,促進科技創新與保險保障的深度融合。建立完善科技金融與產業信息平台,形成線上與線下相結合的科技成果與金融資本對接的良好機制。

3.培育文化商貿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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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培育商貿和文化旅遊產業消費信貸市場。緊抓提升都梁廣場商圈,培育億聯智慧商圈等重要機遇,完善消費信貸服務功能,推動金融機構與電信運營商、電商企業合作拓展移動金融運用場景,為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的移動互聯消費方式。引導銀行機構擴大金融IC(集成電路)卡在網絡購物、旅遊休閒等領域的應用,形成新的消費熱點。加強對文化旅遊產業的信貸支持,鼓勵銀行機構對都梁大劇院、赤牛城宋蒙(元)文物遺址公園、雙桂田園大景區、竹海生態康養業以及文化旅遊與扶貧開發融合發展等重大項目,積極組織銀團貸款對接具體項目,開展旅遊景區經營權、門票收入權質押以及文化旅遊企業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林權抵押等形式的貸款業務。強化金融賦能文旅消費,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觀音竹海」等具有梁平特色的文化旅遊主題信用卡,給予特惠商戶折扣、消費分期及積分等用戶權益,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依法依規在文旅消費集中區域設立分支機構,聯合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文旅商綜合體等共同開展文旅消費惠民促銷活動,力爭銀行卡和移動支付全覆蓋。

4.發展供應鏈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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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發展有增信措施的供應鏈金融,圍繞以平偉實業為龍頭的集成電路產業鏈,為上下游小微企業提供支付、資金流轉、理財增值、融資貸款等服務,提升產業鏈整體運作效率,降低核心企業風險。針對集成電路、智能家居和食品加工行業生態和風險特徵,設計標準化供應鏈金融產品和個性化的供應鏈金融產品方案,實現供應鏈金融產品的多元化、個性化。提高供應鏈金融網絡結合程度,結合供應鏈金融周期短、頻次快與互聯網金融碎片化、高效、便捷的特點,有效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問題,將閒置資金與融資需求進行匹配。加強對在線供應鏈金融的風險控制,探索實行大數據下信用擔保和實物擔保相結合的方式,通過對資金流、信息流、物流進行有效控制,將風險控制在最低。培育供應鏈金融的專業化服務團隊,提高供應鏈金融專業化水平。

5.推動企業境內外上市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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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推進企業上市掛牌,按照「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的方式,推動規模以上企業規範化改制,實施企業上市梯次培育計劃。建立動態後備企業上市資源庫,培育上市「種子」企業,加大掛牌企業資源儲備,推動符合產業政策、技術含量高、主業突出、成長性好的龍頭科技型企業參加市上各類上市掛牌輔導和申報市級擬上市企業儲備庫、科創板掛牌企業儲備庫。鼓勵區內銀行機構為擬上市掛牌企業提供配套服務支持,引導風險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各類投資機構支持區內實體企業股改和掛牌上市。嚴格兌現區級企業上市(掛牌)獎勵政策,積極主動對接證券公司、基金公司等相關金融機構,通過實地走訪企業、召開企業直接融資政策培訓座談會等方式聯動開展企業上市工作機制,打通企業股份制改造、輔導備案、上市首發、再融資的全通道,不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力爭到「十四五」末,區內上市企業達3家,新三板、重慶OTC科創板、成長板掛牌企業新增10家。

(四)建設普惠金融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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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發展普惠金融,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發展面向社區、居民、「三農」和中小微企業的低門檻、微利化、個性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金融對經濟社會發展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

1.加強基層民生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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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對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農民工特殊群體的金融服務,進一步推動金融服務向社區和基層下沉。鼓勵銀行機構創新針對高校畢業生、農民工等特殊群體的小額貸款與服務,探索設立青年小額貸款、農村青年創業貸款等貸款品種,推廣適合小額信貸的差異化信貸技術、業務流程和評審標準,加強面向社區和基層的小額信貸網點和隊伍建設,支持特殊群體轉移就業和創業致富。大力支持保險機構開發適合低收入人群、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養老保險和各類醫療、疾病保險,充分發揮商業保險對基本養老、醫療保險的補充作用。加快發展社區銀行,鼓勵金融機構開發或引進金融IC聯名卡等社區專屬金融產品,提高居民生活便利性,通過金融和非金融的結合,更好地滿足社區居民各層級的產品及服務需求。認真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積極對貧困學生提供生源地助學貸款支持,進一步完善創業擔保貸款擔保機制,優化創業擔保貸款審批發放機制。有針對性地開展淺顯易懂的金融知識宣傳和諮詢工作,引導特殊群體關注金融,更好地利用金融手段創業興業,實現發家致富和擴大再生產的願望。

2.加強「三農」領域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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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各類涉農金融機構職能,強化農發行農業開發性金融的職責,加大對現代農業產業園區、國家農業科技園區項目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中長期信貸支持。支持農業銀行、重慶農商行設立「三農」金融事業部,推進涉農金融業務試點業務先試先行。推動重慶農商行、村鎮銀行支農主力軍持續完善「三農」金融服務機制建設,加大對農業重點領域信貸投入力度,鼓勵其他商業銀行優化鄉鎮網點布局。推動各類涉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積極推進「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擴大貸款覆蓋面積。鼓勵金融機構圍繞「糧豬菜」保供產業、「柚竹漁」特色產業,推廣產業鏈金融服務模式,探索開展「公司+農戶」「公司+農民合作社+農戶」等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的信貸模式。積極支持承保農業保險險種的保險機構創新農作物保險、養殖類產品保險,探索生豬、蔬菜價格指數保險等新型保險產品,拓展地方優勢特色農產品保險。完善對農產品生產經營環節的風險分散機制,逐步建立大災風險補償基金、再保險相結合的大災風險分散機制。大力改進農村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和支付環境,通過手機銀行、便民金融服務點、銀行自助機具等多種方式推動鄉村基礎金融服務實現「村村通」「戶戶通」。

3.加強金融精準扶貧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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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廣「銀政合作、政府增信、協同扶貧」金融扶貧模式,形成差異化的金融扶貧產品和信貸政策體系。加大貧困地區信貸支持力度,積極穩妥發展扶貧小額信貸,探索推廣「保險+銀行+政府」的多方信貸風險分擔補償機制,強化貼息政策支持,發揮金融產業扶貧作用,促進精準脫貧。規範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推動農村信用社持續開展富民惠農金融服務創新,爭取貧困地區農村信用社信貸投入總量持續增長,貧困農戶小額信用貸款持續增長。加大貧困地區分支機構網點建設,完善多層次金融服務組織體系,創新扶貧開發金融服務手段,推動精準扶貧金融產品、服務創新,重點支持扶貧重點鄉鎮交通等基礎設施建設、重點產業、易地扶貧搬遷、農村城鎮化以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資需求。

4.提高中小微企業金融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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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發揮小微企業應急轉貸周轉資金池、中小微企業融資扶持資金等專項資金的作用,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中小微企業的信貸投入,重點支持工業園區外規模以上和園區內重點特色工業企業的融資需求。支持銀行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無還本續貸、展期續貸、應急轉貸、循環貸款等形式予以信貸支持,支持銀行設立「小企業信貸中心」「小企業金融服務中心」等專營機構。積極開展中小微企業轉貸方式創新試點,允許列入試點銀行「名單制」管理的中小微企業部分轉貸,降低續貸成本,進一步推動還款方式創新,積極開展循環貸款、年審制貸款、分段式、寬限期等小微企業還款方式。充分發揮融資擔保和保險職能作用,積極探索以信用保險、貸款保證保險等保險產品為主要載體,推動保險公司通過「政府+銀行+保險」多方參與、風險共擔的合作模式,支持中小微企業融資。充分發揮各類股權基金作用,主動對接國開發展基金、農發建設基金和市級各類政策性投資基金,全力幫助企業爭取期限長、成本低的政策性基金投資入股,適時做大創業種子投資基金規模,通過免息信用貸款等方式優先重點支持創新性小微企業發展。

(五)建設金融生態環境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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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營造良好的金融信用環境。發展和完善產權交易市場,促進要素資源有序流轉。加強金融法治環境建設,開展金融知識、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公眾法治觀念,營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環境。

1.加強金融信用體系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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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信用梁平」體系建設。推進企業、個人徵信體系建設,培育和發展信用評級市場,有效發揮徵信體系、信用評級體系在規範市場行為及防控金融風險中的重要作用。探索整合各類金融機構、市場監管、稅務、公安等部門的信用信息資源,構建中小企業信用信息數據庫和信息共享平台,將企業違法信息納入徵信體系,建立誠信激勵與失信懲戒機制,引導市場主體信用自律。聯合金融機構共同研究建立企業和個人信用記錄信息共享機制,加強對企業和個人的信用信息查詢服務。擴大企業和個人徵信系統信息採集範圍,提高對徵信系統的有效利用。深入推進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加快推進重慶市農村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建設,加強鄉鎮政府和人行梁平支行、金融機構的合作,廣泛利用村「兩委」、駐村幹部、村級聯絡員和第三方數據平台等資源收集鄉村客戶信用信息檔案,及時提交農戶信貸需求信息。

2.推動產權交易多元化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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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發揮重慶聯合產權交易所梁平支所的積極作用,根據市場需求不斷改善產權交易的制度環境,健全產權市場的支撐體系。積極開展技術產權、知識產權、企業資產等產權交易,為企業搭建產權交易的公開拍賣、股權託管平台,發揮產權市場價值發現和優化資源配置的功能,為高新區科技型企業開展產權交易提供優質服務,助力知識產權科技成果轉化。積極推動非國有企業產權轉讓進入產權交易市場,利用產權交易市場平台推進國有企業股權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效提高國有資本運作效率。建立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推動農戶土地承包經營權、「四荒」使用權、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等要素在交易市場進行,促進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公開、公正、規範運行,保障各類農業要素資源實現市場化合理配置。建立健全農村各類資產確權、評估、登記、流轉、處置的配套政策和服務平台,拓寬農村抵質押物範圍,有效盤活農村存量資產。

3.建立常態化政金企對接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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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金企合作力度,建立全方位、多樣化、多層次政金企合作平台。建立動態項目融資數據庫,精心篩選製造業、「三農」、服務業、城市建設、民生、城鄉一體化、鄉村振興等融資項目,及時向金融機構推介發布,協助金融機構做好重大項目篩選和申報等工作。鼓勵大型金融機構實地、精準對接重點建設項目,爭取與金融機構就重點項目簽署戰略合作協議,提高項目建設資金到位率。健全政金企合作常態機制,建立區政府有關部門及鄉鎮(街道)、金融機構、企業定期交流制度,保持每季度組織1次「政銀企」對接會議,每年組織1次重點鄉鎮產業發展金融對接會,針對重點企業融資方案洽談需求、重點建設項目推進需求等不定期召開政銀企、政金企對接活動,確保政金企合作項目全部落地見效。加大融資性擔保力度,加快推進「銀稅互動」融資服務,實施政銀擔、政銀保聯動合作,建立健全補償、代償、貼保、貼息等多層次風險分擔機制。

4.強化金融風險防範與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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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強化金融風險監測防控,堅持在推動高質量發展中防範化解金融風險,強化金融風險的源頭防控和事中監測,充分利用大數據、區塊鏈等技術,持續完善金融風險圖譜,有效監測跨行業、跨市場、跨部門的金融創新活動,增強交叉金融風險預警能力。持續化解重點領域金融風險,密切關注地方債務、交易場所、民間融資、互聯網金融、私募基金等金融風險重點領域,深入排查各類金融風險隱患,加強金融機構資金流向管理、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管控和國有企業債務約束。健全防範和處置非法集資長效機制,強化各行業、各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排查和監測預警,持續開展非法集資風險線索和廣告資訊信息排查清理活動,重拳打擊非法集資行為,加強對非法集資風險形勢和具體隱患的研判處置。

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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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是我國國有企業的光榮傳統,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是我國國有企業的獨特優勢。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推動國有企業黨建工作與生產經營深度融合,充分發揮國有企業的政治優勢,以高質量黨建引領高質量發展。

(一)充分發揮企業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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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國有企業黨建工作會議上的重要講話精神,落實中央《關於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關於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以及市委《關於在推進國有企業改革發展中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意見》要求,把黨的領導內嵌到國有企業治理結構中,把加強黨的領導和完善公司治理統一起來,進一步將黨建工作總體要求和「四步工作法」納入國有企業章程,明確國有企業黨組織在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中的法定地位,讓國企黨建的獨特優勢在企業改革發展實踐中得到充分體現與履行,使發揮黨組織領導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成為推動國企深化改革的堅強保證。

(二)嚴格落實企業全面從嚴治黨「兩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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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強規矩意識,圍繞深化全面從嚴治黨,確保「兩個責任」落到實處。嚴格落實黨章黨規要求,嚴明政治組織紀律,紮緊制度籠子。通過不斷提高企業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禦風險的能力,糾正濫用職權、謀求私利的不正之風,保持從嚴治黨勁頭不鬆懈,實現從嚴治黨常態化、制度化。

細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內容。引領廣大黨員幹部職工增強理想信念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築牢從嚴治黨信仰根基;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努力做到選賢任能、用當其時,知人善任、人盡其才,夯實從嚴治黨組織保障;堅持原則、恪守規矩,嚴格按黨紀國法辦事,嚴肅綱紀、疾惡如仇,對一切不正之風敢於亮劍,踏實從嚴治黨落地之根;嚴明政治組織紀律,有腐必懲、有貪必肅,以鐵腕零容忍懲治腐敗保障從嚴治黨順利推行;完善黨的紀律法規,強化制度建設和監督管理,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裡,使「從嚴治黨」有法可依。

加強對「兩個責任」監督考核。在監督上,有效整合紀檢監察、審計、監事會、職代會、法律企管等監督資源,充分利用檢企共建、警企共建等資源平台,着力加強大監督體系建設。制度上,嚴格執行企業關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實施意見,進一步落實黨委會議事規則,堅持黨委定期研究紀檢工作、紀委定期匯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制度,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工作約談制度,案件查辦「雙報告」制度和「一案雙查」責任追究制度。通過年終述責述廉、民主測評、個別座談綜合考核,考核結果與企業班子評價、業績評定、評優評先掛鉤,作為薪酬兌現的重要依據。

(三)大力加強企業領導班子和人才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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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一步落實選人用人條例。認真貫徹幹部任用條例,堅持正確用人導向,嚴格按照習近平總書記「二十字」好幹部標準和市委「五看」標尺,科學公正選拔政治強、業務精、敢擔當、作風正的幹部,推動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導向和從業環境,切實把好選人用人關口,進一步增強了選人用人的公信力。

優化育人環境提高幹部素質。按照「高層補新、中層補能、基層補缺」的思路,分層次推進全區國資國企系統全員學習培訓。引導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自覺學習,提升黨性修養和精神追求,強化宗旨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增強適應現代企業管理的各項技能,依託學習型黨組織建設陣地,着力提高黨員幹部職工素質。

加強對幹部的監督管理。加強廉潔教育,繼續深化廉政黨課、廉政培訓、廉政承諾和一小時談心等活動,加強對黨紀國法和企業規章制度的學習培訓,強化法紀意識和底線意識;嚴格管理中層管理人員,開展領導人員述職述廉、民主測評工作,加強對行權履職的監督檢查,把握好監督執紀問責的「四種常態」,強化教育對象自查自警自省,防微杜漸、警鐘長鳴,着力營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圍。

(四)切實強化企業宣傳思想工作和文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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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一思想凝聚合力。把業務能力建設作為思想政治工作的着力點,把黨員和骨幹培育成企業經營的行家裡手。充分調動各方力量、運用各種資源,努力構建上下互通、橫向聯合、齊抓共管的大宣傳格局,形成上下共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強大合力。

抓好宣傳輿論引導。加強輿情監測研判,統籌傳統媒體和新興媒體,藉助短視頻、微信公眾號等宣傳平台,唱響主旋律、發出「好聲音」、凝聚「正能量」,構建起清朗的輿論「空間」,着力營造有利於國企改革發展良好環境,為改革發展提供思想保證、精神力量、道德滋養和文化條件。

促進文化提檔升級。繼續推進企業文化升級建設和宣貫工作。打造特色企業文化,推動區屬重點國有企業啟動企業文化體系建設,形成理念、行為和視覺識別系統,並以講座、現場觀摩等形式進行貫徹實施。

加強國資國企宣傳工作。全面準確評價國有企業,大力宣傳國企全面深化改革的成功經驗,大力宣傳國企發展的典型案例,大力宣傳國企開放創新共享的文化戰略,營造有利於國企改革發展的良好輿論環境。

七、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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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爭取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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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資源配置支持。推動區委、區政府研究出台國有企業存量債務處置方案,在債務清理分類確權的基礎上,統籌採取資源注入、財政資金統籌等方式消解存量公益性債務,優化國有企業資產結構。參考市屬國企政策性注資和市場化融資手段,向國有企業配置優質資源。

加大財稅政策支持。在現有制度框架下,繼續加大對國資國企的財稅支持力度,在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領導下,國資監管機構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進行研究,適時出台融資、稅收、財政、科技、就業、投資等新的扶持政策,進一步促進國資國企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探索開展對金融機構科技金融和綠色金融產品及服務創新的稅收支持政策,積極為建設產業金融示範區提供支持。根據改革創新的部署和產業發展的態勢,適時清理、修訂現有金融產業稅收政策,引導各類稅收政策向產業發展重點領域傾斜。

完善引入金融機構的獎勵政策,加大對重點引入和培育金融組織類型的財政支持力度。建立金融工作評價和激勵機制,加快制定有關普惠金融、私募基金、融資租賃、科技金融等方面的專項激勵政策,制定和完善促進投資基金、直接融資發展的專項支持政策。進一步落實銀行服務實體經濟的貸款貼息、費用補貼、風險補償、融資擔保費補貼以及企業上市財政獎補等政策,強化財政資源的引導和支持作用。

加大幹事創業支持。為充分調動國有企業領導幹事創業積極性和創造性,適時建立國有企業領導幹部與機關、行政事業單位領導的交流或輪崗機制,促進國有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合理流動。積極爭取市政府政策支持,完善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社會保險繳納,同時參照機關退休人員康養待遇,完善國企領導人員退休保障,營造激勵國企做強做優做大的良好外部環境和氛圍,激發乾部幹事創業熱情。

(二)加強組織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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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規則指導。在區委、區政府領導下,進一步加強規劃指導,加強國資國企改革發展「十四五」規劃與重慶市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梁平區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及「一區兩群」等相關專項規劃的銜接。按照上級要求,做好梁平區國企改革三年行動實施方案、滾動調整規劃和年度計劃。

推動規劃實施。區國資委積極創造條件,提供強力保障,充分發揮出資人的引領發展導向作用,健全工作機制,充分調動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落實推動本規劃的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國有企業抓好規劃實施。

保障規劃落地。國有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積極穩妥推進各項改革,充分發揮國企改革主體作用,從本企業實際出發,在摸清家底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突出規劃引領,明確改革的目標、方式、措施、路線圖和時間表,進一步完善國資資本布局、產業布局、空間布局,保障規劃的落地實施。

(三)健全協調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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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政府部門的組織領導,適時成立梁平金融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全區金融工作的統一領導,以梁平金融業「十四五」發展規劃為指南,統籌謀劃部署,加強和完善對規劃實施情況的全過程跟蹤、動態監測、定期檢查和評估。建立健全對各相關部門金融工作指導、監督和考核機制,推動各項金融重點工作納入目標管理績效考核體系。發揮金融服務中心的協調推動作用,不斷完善政府部門、銀行、證券、保險、擔保等融資服務機構相關的金融聯席會議制度,探索完善區域內金融協調機制和金融交流合作機制,定期以經濟金融形勢分析會、政銀企項目對接會、金融座談會等形式,通報情況、分析形勢,強化金融各業務領域之間的溝通交流。健全地方金融風險防範和處置機制,建立重大突發事件預警、風險處置協調機制,提高風險防控能力和金融監管效率,維護金融穩定與安全。加強金融立法工作,將扶持金融業的政策用地方法規的形式進行明確和固定,為金融業健康發展提供法制保障。

(四)強化戰略考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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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規劃審核和執行檢查。加大對區屬重點國有企業「十四五」規劃或年度工作總結、工作計劃的審核和執行檢查力度,通過企業規劃、計劃與本規劃的有效銜接,強化對規劃實施的過程跟蹤審計,確保發展規劃的有效實施。

加大規劃監督與評估。強化對國有企業「十四五」規劃或年度工作總結、工作計劃的過程監督與評估。切實做到規劃信息公開化、評估規範化,確保各方合法權益,公平、公正、合法、合規。

強化規劃實施績效考核。嚴格執行國資國企「十四五」規劃的導向性要求和相關規定,強化規劃績效考核。將規劃目標按照年度分解成任務清單、考核指標清單,與企業當年目標任務掛鉤,建立健全對國有企業規劃實施的績效考核。

(五)構建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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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深化國資國企改革發展認識。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國資國企改革政策學習宣傳行動,通過中心組學習、黨校專題培訓等方式加深各級領導幹部對國資國企改革相關政策的認識。

加強國有企業安全生產和社會穩定。進一步規範國有企業生產經營行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健全維護穩定工作制度、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維護穩定信息報告制度、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辦法、處置突發性、群體性事件應急預案等一系列維護穩定工作規章制度,確保國有企業健康平穩發展。

更好履行國有企業社會責任。把社會責任作為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內容,帶頭依法合規經營,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維護消費者、合作夥伴和各類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員工合法權益,促進員工全面發展,加強安全生產,維護企業穩定。

(六)完善風險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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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完善金融監管體系。加強金融監管協作,進一步明晰兩級管理職責定位,加強政策配合和風險防控,形成常規化、制度化的信息溝通和協調保障機制。建立跨部門金融監管聯動和會商機制,建立金融監管協調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建立條塊結合、分工合理的監管協作機制,加強信息交換、資源共享和聯防聯動。

加強重點領域風險化解力度。密切關注地方債務、過剩產能、交易場所、民間融資、P2P等互聯網金融、私募基金等金融風險重點領域,深入排查各類金融風險隱患。加大對證券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力度,重點查處內幕交易、虛假信息披露、操縱市場、侵占上市公司利益的行為。依法查處民間融資機構在經營過程中的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高利轉貸、暴力催收債務等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追究主要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制定民間融資指引,規範民間融資行為,防範和化解民間融資風險。建立健全重大金融案件處置機制和金融不良資產處置機制,穩妥有序處置風險,加強疏導,防止因處置不當等引發次生風險。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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