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文與中國人 野獸訓練法
作者:魯迅
余銘
1933年10月27日
反芻
本作品收錄於《准風月談
本篇最初發表於一九三三年十月三十日《申報·自由談》。


  最近還有極有益的講演,是海京伯馬戲團的經理施威德在中華學藝社的三樓上給我們講「如何訓練動物?」可惜我沒福參加旁聽,只在報上看見一點筆記。但在那裡面,就已經夠多著警辟的話了——

  「有人以為野獸可以用武力拳頭去對付它,壓迫它,那便錯了,因為這是從前野蠻人對付野獸的辦法,現在訓練的方法,便不是這樣。」

  「現在我們所用的方法,是用愛的力量,獲取它們對於人的信任,用愛的力量,溫和的心情去感動它們。……」

  這一些話,雖然出自日耳曼人之口,但和我們聖賢的古訓,也是十分相合的。用武力拳頭去對付,就是所謂「霸道」。然而「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所以文明人就得用「王道」,以取得「信任」:「民無信不立」。

  但是,有了「信任」以後,野獸可要變把戲了——

  「教練者在取得它們的信任以後,然後可以從事教練它們了:第一步,可以使它們認清坐的,站的位置;再可以使它們跳濱,站起來……」

  訓獸之法,通於牧民,所以我們的古之人,也稱治民的大人物曰「牧」。然而所「牧」者,牛羊也,比野獸怯弱,因此也就無須乎專靠「信任」,不妨兼用著拳頭,這就是冠冕堂皇的「威信」。

  由「威信」治成的動物,「跳濱,站起來」是不夠的,結果非貢獻毛角血肉不可,至少是天天擠出奶汁來,——如牛奶,羊奶之流。

  然而這是古法,我不覺得也可以包括現代。

  施威德講演之後,聽說還有餘興,如「東方大樂」及「踢毽子」等,報上語焉不詳,無從知道底細了,否則,我想,恐怕也很有意義。

  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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