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錢塘遺事
◀上一卷 卷十 全書終

赴省登科五榮須知

編輯

兩覲天顏,一榮也;臚傳天陛,二榮也;御宴賜花,都人歎美,三榮也;布衣而入,綠袍而出,四榮也;親老有喜,足慰倚門之望,五榮也。

省試

編輯

正月二十五日,午間鎖院。至晚,宣押省試官入院。試前一日,省試院引保,或不用親臨,祇貢之書鋪。書鋪納卷,鋪例五千,自裝界卷子與之,或衹二千,無定價過此,無害也。宗子又有一宗,文字頗多,非四千不可。特奏名納卷,亦三千。

二月初一、初二、初三日,引試詩賦人。

初五、初六、初七日,引試經義人。

初九、初十、十一日,引試宗室,鎖廳應舉人。別試所則又遲經義場一日,乃初六、初七、初八日也。

十三、十四日,引試取應宗子。混經、賦為一場。省試案子不得以方州移動 挾書傳義,皆所不可。卷中自有第幾幕印子收納,士人自書治經、鄉貫、姓名、押字於歷上。若昏黑,歷子收去,無歷可書,大有利害。

御試給號

編輯

試前數日,書鋪告報,士人請號 納卷鋪例五千,因鋪家卷子,兼得《御試須知》一本。禮部給正奏注進士號,次日給特奏名及四川進士、三色宗子號。書鋪知委體例, 二百錢與之,索添,不過三百 。請號之日,士人天未明到書鋪,黎明而𧛂幕入都,書鋪引入,尚書、宰執據案坐於庭中,設桌子及歷於吏部。依省榜次第喚姓名而前,逐人自書姓名、押字於歷記,則得號一枚。吏既與之號,則唱而戒之曰:「牢收號,入殿不得唐突。」號以白紙半片為之,有字數行,尚書侍郎、郎中皆銜押字,及有中官某人監集英殿門。試日以其號照入殿門,一失其號,則不得入矣。

丹墀對策

編輯

廷試之日,士人由和寧門入,徐行,執號樂衛士收數,成行而入,至集英殿門外,中官展視而收之。殿外掛混圖於露天甚高。良久,天大明,瞭然分明,知位次,士人聚於殿門外。待百官常朝畢,方引士人進拜,列於殿下,宰臣進題,上覽焉。天子臨軒,天顏可瞻。起居贊曰:「省元某人以下躬拜,再拜。」又躬身而退。各依坐圖行列而坐,每位有牌一枚,長三尺,冪以白紙,已書某人某鄉貫,或東西廊第幾人,不得移動及汙損。坐定,中官行散御題,士人皆以御題錄於卷頭草紙上,以黃紗袋子垂係於項上,若有損汙,謂之不恭,納卷所不收受。散題後,駕已興,入內進膳,賜食於士子。

太學饅頭一枚、羊肉泡飯一盞。

食畢,不見賜。謝恩或要登東作,旋則抱牌,捲卷子而往。衛士相引而出,亦不甚遠。既坐而試,不得與鄰座說話。中官、從官雜處董之,宰執巡行,至申時,天子復臨軒,納卷於殿廷東廡階下之幕中,一中官監視,收其牌及御題卷子,亦不容人臨時於納處展視。若至昏時,則見有傳者云:「已不在黃甲矣。」士人每出一門,必書姓名於門東,曆四門,皆書姓名、押字。出時無號,無人押行,亦不待人齊出。

擇日唱第

編輯

皇帝御集英殿唱名,非有他,殿祇掛「集英殿」牌於殿前,特奏唱名則於數日之後。先唱名數日,書鋪又告報請號,禮部又散號,一如廷試給號之禮。又得號,視之,乃前日所收之舊號也。但於其上用紅印書「入集英殿試訖」,中官姓名押小字一行耳。仍戒曰:「牢收號,入殿不得唐突。」書鋪告報之人又有所求,先量支少金與之,不待開口。

唱名之日,亦由和寧門而入。身襴袍而足亦穿靴,列行舉號。數人收號,一如廷試之日。候常朝畢,贊者引入廷下,再拜。

皇帝臨軒,宰臣進三名卷子,讀於御案前。用牙篦點讀畢,宰執拱立,列於上前,閤門立於御案之西向。宰執先於御案前拆視姓名,則曰「某人」,閤門則承之,以傳於階下衛士,凡六七人,皆齊其聲,傳其名而呼之,謂之「臚傳」,亦謂「遶殿雷」也。凡呼而唱者三四聲,士人方從眾中出應。衛士夾而翼之,問以鄉貫、父名,翼至廷下,對玉墀直躬未拜。廷上問以鄉貫、父名,衛士則以對。對畢,過軒下少立,就甲入次,其榮在此也。非特名登天府,先代祖父之名,達於聖聽矣。待一甲畢,則往兩廊角取敕黃而執之。甲內人齊,則廷上呼謝恩,士人廷下立,躬身再拜而退,立於軒下。狀元則便獨班謝恩,不待甲內齊也。自第二名、第三名為一班,便賜食,相身為袍,各設位,賦詩以答皇恩。第四名至第十名終為一班。第二甲,全甲為一班,謝恩了,皆手執敕黃而立。敕黃用麻紙兩副連粘,大書某人等宜唱某等科第。

狀元至第二甲終,皆曰「宜賜進士及第」。第三甲、第四甲終,皆曰「宜賜進士出身」。第五甲則曰「宜賜同進士出身」。

敕黃可漏子又長於敕黃一尺,唱第二甲盡,駕興,入內進膳。須臾,賜進士食三品:

赤焦肉餅二枚、天花餅二枚 只是素餅、羊肉飯一盂 並羊羹飯,內有盪粉,皆三品餅)

上方起,衛士已將下三甲名字來,排當士人。兩衛士管一紙,一紙書十五人名字,皆先自喚集,排當資次,仍問鄉貫、父名。審畢,候上復出,殿上一呼某人,則衛士已夾其人而進於前。駢貫而進,亦候一甲齊方拜謝恩,授黃敕。有恩例陞甲人,則當殿上宣示上旨:「}-人有恩,合陞一甲末。」所以方走唱名之人,雖有恩例,亦不可自陞甲,蓋陞甲人面授上旨,當殿謝恩故也。若無陞甲恩之人,不入赴唱名。傳者曰:「待二年外方許到卻。」唱至第五甲,上亦入少憩。頃之傳出,唱第五甲畢,士人皆執敕黃再拜,殿上傳曰:「賜進士袍笏。」袍笏積於殿外之兩南廡下,士人出殿門,於上廊爭取之,往往皆不暇脫白襴,而便就加綠袍於其上。其所賜:

淡黃絹衫一領 袖如綠袍之寬大、淡黃絹帶一條、綠羅公服一領、笏一面

士人披衫係帶未畢,則殿上催謝恩。謝恩罷,拜而出,紫綠相間,環堵可觀。紫袍牙笏,以取左宗子拜所賜也。擁而趨出門頭,亦不待書名字。蓋前日秀才,今日官人。五榮之中,此屬其最。唱名時不可一聞姓名,遽然而出,尤當詳緩之為佳。唱畢既出,至大門外,人備車馬以須其出者十有五六。若自有車馬,雖不用支散,然羣不逞隨之,嗬殿元者數十為隊,所費亦不貲。不若祇行出內門前茶店中,待其人散,徐行歸耳。狀元、榜眼、探花須皆上馬,蓋臨安府自備馬以待之也。

置狀元局

編輯

狀元一出,都人爭看如麻。第二、第三名亦呼「狀元」。是日迎出,便入局,局以別試所為之,謂之「三狀元局」,中謂之「期集所」。大魁入局,便差局中職事,一一由狀元點差牒請:

糾彈箋表小錄掌儀客司計掌器掌酒果監門。

多者至五六十員,少者亦不下四十員。視事官送牒,例皆二十。初第人多喜入局得陪侍。三狀元與諸同年款密,他日仕途相遇,便為傾蓋。常例五日一會食,否則日中有酒杯、點心、果子二色。局中職事官雖多,入局而食者常半之,食罷,出入無妨。三狀元常宿於局中,不可出,宿於外月餘而罷局。凡預局中執職事官員,納小錄題名錢,非職事官須納錢五千,而後得小錄題名一本。

狀元入局之初,依全賜錢一千七百貫。及諸公納到助小錄錢,亦一千三百貫有奇。

三狀元入局五日,職事官入局,局中以職事官名申臺部,十日後正謝。

正謝日係太史臺擇日,亦謂之門謝禮。用箋表皇帝及東宮,牒表隔日計會,閤門通進。表中止用三狀元名銜,正特奏同日而謝。是日亦由和寧門而入,在常朝殿門外北面天顏,讚者引唱,

躬拜,再拜而退。門外有立仗馬及衛士等,衛士唱喏畢,馬退,士人方列班而拜,拜君之門而已。越二日,拜黃甲於貢院。

黃甲者,由省中降下。唱名既畢,省中以其所升甲之人附於甲末,用黃紙以書之,故謂之「黃甲」。是日,貢院設香案於廷下,狀元引五甲內士人拜香案,禮部亦遣官來讚導,置黃於案上,望闕拜。拜畢,士人列兩廊,四十以上東廊,四十以下西廊。其日擇一人最年高者上堂,大魁拜之,年高者答拜。又擇一人最少者上堂,拜大魁,大魁亦答拜而退。吏人以紙筆請各書姓名,依黃甲排次,匠者鐫於題名石。是日謂之敘同年、拜黃甲也,特奏不得與焉。越四五日,鄉人之官於朝者為鄉會,以待鄉中之新第者。

越三日,赴國子監謁謝先聖先師,祭。前三日狀元點差職事官十四員。臨禮官彈壓職事之不恭者。奉禮官跪於先聖先師座前,奉幣,進之於獻官,太官酌酒以進之於上三獻官。

太祝讀祝。分獻官十員,分獻於十哲及兩廊賢人,一人分獻五位,每位皆三拜。搢笏興伏拜起,皆讚者導之。禮畢而班退,讚者皆太常寺差來。

越三日,局中職事官下湖運司,做二大舟,局中連三狀元凡七八十人,分坐於兩舟。酒數行,借張侯之真珠園散步,侯家亦有饋焉,其例也。薄暮艤舟於玉壺園而竟席。

書鋪告示,越十日,引正奏名黃甲士人射。上自按試於講武殿。

次日,賜聞喜宴於貢院。齊而後,押宴官率官屬及進士列拜於廷下,麵闕設香案,侍從及貼職官皆與焉。凡拜五,舞蹈,其節有四,共十拜也。拜訖,正奏各坐於東廊,特奏各坐於西廊,立亦如之。

小黑桌子,坐,則青墊果子人各四器,望果一器,望花一朵,醯醢列於前。

初坐,先斟酒,三行,不下食。第三酌下鮮鮓一碟,第四、第五皆有食以配酒,五行而中歇。

人賜宮花四朵,簪於襆頭上(花以羅帛為之),從人下吏皆得賜花。又有例賜冰,再坐,分與士人又到班亭下,再拜謝花,簪而謝之,兼坐帶花,又四杯,而竟席前筵(羊牛體、七寶頭羹,並皆奇品)

初坐則以銀臺盞酌,再坐則易以銀卮。

共九行,而飯則粟米為之,畢宴,不用謝恩。退皆簪花乘馬而歸,都人皆避,以赴御宴回也。

次日,局中自用錢作期集所會,遵前例也,亦七杯,正奏名皆赴焉。亦就貢院為之。越十日集注。是日天拂曉,袍笏書鋪引入部。前數日,部中先榜於闕亭,書鋪錄示新第人,先擇其願授者而書於笏。及入部,郎中坐庭中,以殿榜資次而呼前。廷上唱曰:「某人官人上階。」揖問曰:「願受甚處闕?」對,郎中視簿,合受則揖。廡下書簿中某人願授某州某官闕而退。三狀元皆送闕,不與集注。告敕一道印紙一軸信符一道門謝關子一道常例皆賜御寫經書一軸,或賜御製詩一首(臨安府鐫碑表裝,賜宴時,以分賜士人)

◀上一卷 全書終
錢塘遺事

 

本元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