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簽 中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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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毅傳書

奉公謹守莫欺心。自有亨通吉利臨。 目下營求且休矣。秋期與子定佳音。

聖意:


利雖有。莫妄作。訟宜和。病勿藥。 名待時。婚有約。但存心。安且樂。

功名:目前不宜 再接再厲 秋期屆至 一舉揚名 六甲:先調身心 健身之後 一切平安 修吾身心 求財:忍受時艱 再等秋至 即可欲為 時與命也 婚姻:先友後婚 較舊制妥 惟已有眼 否則己責 農牧:平心而為 局勢在變 仲秋後也 有利可圖 失物:去者去矣 東北之方 試探可也 恐難回之 生意:蠅頭之利 亦為利也 不宜貪婪 否則栽翻 丁口:人口適中 為培下代 下注功夫 方能旺盛 出行:見機行之 夏季不宜 秋至方可 防天災也 疾病:枯衰之症 改善習慣 正是根本 悉心調養 官司:訟也不可 宜退一步 寬宏度量 即是勝訴 時運:目下平平 平而踏實 即可轉機 忍耐等待

東坡解:


公平處己。切莫自欺。福祿雖有。漸且待時。 若要進取。未可施為。凡百謀望。秋以為期。

漸■更

碧仙註:


先難後易莫相欺。謀望營為秋得宜。 謹守定應多福祿。且須從緩待其時。

解曰:


此籤目下不宜妄取。只宜守己。 官員占之。必有憂疑。若能謹守。方得吉利。 士人占之。且待時來。庶人占之平順。 病宜服藥。訟宜和。婚有約。謀望先難後易。不可躁進。 安分守己。秋月方佳也。

釋義:


貴人占之有刑憲。士人占之進取未遂。秋期方有佳音。 宜好學養重。凡事占之。當正道而行。待時而動為要。

故事及記載:


■柳毅傳書 唐。柳毅下第。歸至涇陽。遇安子滿而涕零。 自雲。洞庭龍君之女嫁與涇陽。遭婿暴辱。出書一封。托寄洞庭。 毅以不能入水為辭。女雲湖邊有柳樹一株。搖之當有所見。 及至搖樹。果水中有人。出為持書去。 俄邀毅入龍宮。洞庭君以女妻焉。後不知所終。